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为有效盘活国有“三资”,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发挥选果场场地,原有分选配套设施价值,服务江永香柚产业分选、商品化处理、包装销售业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规范租赁管理,保障香柚产业稳定经营、安全生产、果品溯源,增加公司资产收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竞标标的:
位于江永县桃川镇江永县佳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香柚选果场进行公开整体招租,具体现状各潜在竞标人须自行查看现场,我公司不统一组织;整体租赁期自2026年11月 16日起至2029年11月15日止,共计3年。
二、成交款结算方式:
竞拍成交后,中标人与我公司签订选果场租赁合同后,按合同要求向我公司缴纳标的最终成交款。
三、底价及竞拍方式:
1.为保障选果场的正常运转整体租赁租金竞拍底价为20万一年,本次招租采取竞价的方式进行招租。
2.本次招租竞拍为现场增价竞拍,每次加价为1万元。(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竞拍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拍成功)。
3.租金递增机制,以现场竞拍成交价格作为第一年年度租金第二年、第三年租金,均在前一年成交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 8%。
四、要求及报名事项:
1.参与竞拍的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个人承租须具备香柚分选经营经验,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有意竞拍者须到本公司(江永县印象城3栋12楼资产部)办理报名手续并按竞拍要求提交有效的资格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1)竞标人为个人的,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核对;(2)竞标人为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在其所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向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永县支行,账号:187389010****0397,名称:江永县佳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交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中标后转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的在5个工作日内返还)。
3.报名时间:2026年 11 月 4 日至2026年11月10日17时止(5个工作日内)
4.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9点,地点永明集团13楼会议室(江永县印象城3号栋13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874628204(经本人同意公示)
五、竞标事宜:
1.严格限定用于果品分选、包装仓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违建、改造房屋主体;如需小幅改造、加装设备,必须书面报甲方同意,到期可移动设备自行拆除,固定装修无偿归甲方;
2.中标方负责分选设备日常保养、检修,损坏及时维修;租赁期满,按移交清单原样交还,正常损耗除外,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3.环保责任:清洗废水、果皮果渣妥善处置,禁止乱排、乱堆,接受生态环境、农业部门检查,违规处罚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4.中标方自行对人员进行招聘、对其聘用人员的行为负责,中标方工作人员给我公司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害,由中标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中标方应依法依规经营管理,有义务监督入驻商户,不得在整体租赁范围从事违法活动,自行负责入驻商户的市场准入审查和相应资质审查,设定准入门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6.江永桃川香柚选果场移交中标方经营管理后,场内的水、电、管道、卫生、物业等使用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7.中标方需建立机械操作、用电、消防管理制度,员工岗前培训,购买意外险 / 责任险;发生安全事故,全部责任、赔偿由乙方承担;
8.合法用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好香柚质量管控,做好分选台账,配合甲方香柚品牌、溯源管理,不得冒用甲方品牌做虚假宣传;
9.竞标成功后经营权原则上不得转让,确需转让,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在竞标成功后、合同签订前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江永县人民法院起诉。
上述标的具体情况及资料需自行调查了解,具体状况以现状为准,其瑕疵由租赁竞买人自行考察、了解,我公司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以上标的依法依规按现状进行招租竞拍。










湘公网安备 431125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