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城乡农贸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学校
食材配送供应商遴选公告
根据江永县城乡农贸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学校食材配送需要,现对江永县第一中学、江永县民族中学、江永县第三中学、江永县职业中专等41所学校(园),共49个食堂的学生餐食材配送供应商进行入围遴选,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入围遴选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学校食材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
2.项目概况:江永县城乡农贸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对江永县第一中学、江永县民族中学、江永县第三中学、江永县职业中专等41所公办学校(园),共49个食堂配送学生餐食材,本次将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的框架式入围名单。入围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全面参与包括报价、供货及售后服务在内的各项合作内容。
3.入库服务时间:本次供货的服务期自中标公示期满后起,至2026年秋季学期结束止(预计2027年1月31日放寒假,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服务期满后,将重新进行招标。
4.品类划分及资质要求
具体品类明细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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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 |
品名 |
品种名称 |
资质要求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感官/质量要求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月采购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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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1 |
猪肉 |
猪肉及其相关加工产品 |
1、若为生产商(屠宰场),需提供《营业执照》《生猪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若为配送商(经销商),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与生产商(屠宰场)的有效供货合同,以及该生产商(屠宰场)的《营业执照》、《生猪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具备符合预冷标准冷链物流车辆; 4、具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排酸库; |
1.肉类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 ,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 |
1.所供猪肉为当天宰杀的新鲜中猪猪肉,肉质新鲜、观感好,不能出现病猪肉、注水肉、冰冻肉、母猪肉及含瘦肉精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猪肉,来源于大型无公害养殖基地或稳定的鲜肉供应基地(定点屠宰并排酸)。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按配送批次提供动物检疫、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溯源的相关证明。 |
20 |
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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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2 |
牛肉、羊肉 |
牛肉、羊肉及其相关加工产品 |
1、若为生产商(屠宰场),需提供《营业执照》、《畜禽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若为配送商(经销商),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与生产商(屠宰场)的有效供货合同,以及该生产商(屠宰场)的《营业执照》、《畜禽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具备符合预冷标准的冷链物流车辆; 4、、具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排酸库; |
1.肉类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 ,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 |
1.肉质新鲜、观感好,不注水,来源于大型无公害养殖基地或稳定的鲜肉供应基地(定点屠宰)。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按配送批次提供动物检疫、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溯源的相关证明。 2.肉无淤血、骨折、露骨、脱皮等现象。 4.(冷)鲜畜、禽肉类运输时,生鲜(周转)筐应配备与其隔离的食品级鲜肉内膜袋或透明的食品级包装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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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3 |
禽肉 |
鸡、鸭、鹅 |
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鲜(冻)畜 、禽产品》国家标准(GB2707-2016) |
1.皮肤白净、肉色鲜艳,内脏干净、无注水、无变质、无异味,胴体应无管毛、无爪皮、无指甲。 2.肉无淤血、骨折、露骨、脱皮等现象。 3.单只白条鸡重约为1.5kg以上,单只白条鸭重约为2kg以上。 4.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检疫证)等检验检疫证明,且应一次性提供屠宰加工企业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 5.达到收货点时,肉内温度应为0℃-4℃。 6.(冷)鲜畜、禽肉类运输时,生鲜(周转)筐应配备与其隔离的食品级鲜肉内膜袋或透明的食品级包装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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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4 |
禽蛋 |
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等 |
1.《营业执照》 |
1.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
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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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5 |
蔬果类 |
青菜、芹菜、大白菜、生菜、包 菜、大菠菜、青苋菜、韭菜 、花菜、大蒜等;茭白、鲜藕、马蹄等;胡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蒜台、芋头、姜等;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等;豇豆、青豆、黄豆、荷兰豆等;番茄、茄子、小尖椒 、大尖椒、红椒、青椒等;香蕉、苹果、梨、橙子、橘子、草莓等 |
1.《营业执照》; |
1.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蔬菜、水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 |
按配送批次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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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6 |
食用油类 |
食用油 |
1、若为生产商,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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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及其他相关标准 |
1.具有生产日期、质保期、净重等,单一纯植物油,且使用非转基因原材料进行物理压榨生产,按配送批次提供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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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7 |
米、面类 |
大米、面粉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1354-2018及其他相关标准 |
1.一级及以上品质大米,无黄粒、霉粒,重金属指标合格,大米生产用的稻谷原料储存期不超过1年,保证生产日期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要求,大米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必须为食品级),包装的正面印有供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联系电话、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字样。按配送批次提供《重金属检测报告》、《出厂自检报告/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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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8 |
水产类 |
鱼、虾类水产品等 |
1、若为生产商,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若为经销商,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与生产厂家的有效合同及《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
1.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 伤残、无畸形、无病害; |
来源于无公害水产品养殖生产企业,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 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国家无公害水产品质量要求。均按配送批次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报告和产品溯源的相关证明。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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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9 |
豆制品类 |
各类豆制品 |
1、若为生产商,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若为经销商,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与生产厂家的有效合同及《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
符合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 |
新鲜、无异味、无霉斑、有简易包装以保证食材不裸露在外。带有独立包装,食材包装必须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到货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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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10 |
米粉、面条类 |
米粉、面条、饺子皮等面食 |
1.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
1.保证生产日期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要求 2.《湖南米粉 鲜湿米粉》(T/HNAGS 021)、《湖南米粉 半干米粉》(T/HNAGS022 )、《湖南米粉 干米粉》(T/HNAGS 023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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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11 |
面点、糕点类 |
包子、馒头、酥饼、糕等 |
1.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
保证生产日期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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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12 |
干货类、调味品类、易耗品类 |
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莲子、薏米、干蘑菇、粉丝 、墨鱼、鱿鱼、紫菜 、黄豆、绿豆等;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料酒、淀粉、酵母、糖等;食堂用其他低值易耗品 (餐巾纸、桌布、日杂用品、其他厨房日常用品、普通餐具 ) |
1.《营业执照》 |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要求 |
保证生产日期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要求,正规知名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包装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必须为食品级),包装的正面需印有供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联系电话、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字样。初级农产品类的干杂需要提供种植养殖相关资质和承诺达标合格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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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13 |
冷链食品类 |
加工食品:速冻食品;禽、肉、水产等包装食品。 |
1.《营业执照》 |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31605-2020) |
1.预包装冷链食品需标注中文标签,包含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关键信息。 2.生制品外观应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无溃烂、无断骨、无露骨、无血水,色泽呈淡白色,皮肤有光泽。 3.(冷)鲜畜、禽肉类运输时,生鲜(周转)筐应配备与其隔离的食品级鲜肉内膜袋或透明的食品级包装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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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所供品类应符合以下安全标准及要求: (16)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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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遴选允许同一供应商对多个品类进行响应;每个品类确定1家中标单位及1家备选单位,中标供应商须根据中标品类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供应责任。
(2)各品类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在5万元到20万元之间不等。若中标供应商同时中标多个品类,则需依据入围品类的数量累计缴纳履约保证金;若涉及更换原中标供应商或需备选单位供货的情况,则需要在供货前按照品类规定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如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保证金将无息全额退还。若发生供货不符、质量不达标或数量短缺等违约,将按当次违约供货金额的2倍罚款,并从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直接扣除
(3)各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上述对应品类的资质要求,并按要求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经评审,若供应商在任一响应品类中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则其将失去该品类的入围资格,但不影响对其他品类的评审结果。
(4)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有效期截至2026年秋季学期结束止,各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江永县城乡农贸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规定执行。
(5)在已实施食材配送供应商遴选的前提下,为优化供应链、控制成本或保障特定品类的品质,采购人有权对部分品类另行组织直接采购。
二、遴选方式
1.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资质开展评审工作,各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日前,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并接受资质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列入入围供应商名单(现场宣布)。
2.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公布并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名单后,随即组织入围供应商进行现场报价开标;为确保食材的质量与安全,采购人规定了供应单价折扣率的上限和下限,并在现场予以公布。凡报价高于或低于此折扣率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报价。以折扣率最低者确定为中标人(例如,若折扣率分别为12%和15%,则折扣率为12%的供应商为中标人)。若供应商报价相同,则按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满足且优于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优先获得中标资格(优于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配置、场地配置、供货品牌等方面);若各供应商的报价和响应文件均相同,则现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供应商现场报价后自觉接受采购人的审核,必要时将对所有资格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经“企查查”网站查询仍有诉讼且涉案金额2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遴选活动。
3.行政处罚要求:近三年内因违法被行政处罚的或被相关行政机关、学校、医院、军队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从大宗食品采购中退出的企业,不得参与遴选。
4.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品类1(猪肉):1、若为生产商(屠宰场),需提供《营业执照》《生猪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若为配送商(经销商),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与生产商(屠宰场)的有效供货合同,以及该生产商(屠宰场)的《营业执照》、《生猪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品类2(牛肉、羊肉类)、品类3禽肉(鸡鸭鹅):1、若为生产商(屠宰场),需提供《营业执照》、《畜禽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若为配送商(经销商),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与生产商(屠宰场)的有效供货合同,以及该生产商(屠宰场)的《营业执照》、《畜禽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品类4(禽蛋)(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等)、品类12(干货类、调味品类、易耗品类)、品类13(冷链食品类):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④品类5(蔬果类):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⑤品类6(食用油)、品类7(米、面类)、品类8(水产类)、品类9(豆制品类)、品类10(米粉、面条类)、品类11(面点、糕点类):1、若为生产商,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若为经销商,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与生产厂家的有效合同及《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5.经营场地及设备设施资格要求:
品类1(猪肉类)、品类2(牛肉、羊肉类)、品类3(禽肉(鸡鸭鹅)、品类13(冷链食品类):1、供应商须具备至少5辆符合预冷标准的冷链物流车辆并提供证明材料;2、投标品类1、品类2、品类3供应商须具备至少1个符合标准要求的排酸库提供证明材料并接受现场考察。
品类5(蔬果类):供应商须具备至少1个符合预冷标准的低温冷藏库,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遴选保证金缴纳:供应商须在报名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遴选保证金缴纳,缴纳金额为10万元,仅需缴纳一次。遴选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账 号:810 000 404 224 000 001 (请务必在附言中注明:“品类***+学校食材配送供应商遴选保证金”,如多品类响应则注明:“品类***、品类***、品类***+学校食材配送供应商遴选保证金”)
四、供应商报名文件组成
①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生猪屠宰许可证》、《畜禽屠宰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详见资质要求及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经营场地及设备设施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②质量安全承诺书、遴选保证金缴纳凭证(详见附件1);
③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2);
④《江永县城乡农贸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学校食材食品供应商入库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
⑤根据拟入库供应品类,提供货品清单,格式自拟。(货品清单需包含商品名称、单位、规格等信息)(详见附件3);
⑥由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或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栏目中,查询贵公司状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完整页面截图(需清晰显示查询单位名称、查询日期及查询结果)(详见附件3);
⑦申请入库承诺书(详见附件4);
⑧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5);
⑨入库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详见附件5);
⑩“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详见附件5);
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详见附件5);
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截图(详见附件5);
⑬“企查查”(https://www.qcc.com/)网站查询截图(详见附件5)
⑭符合预冷标准的冷藏物流车、低温冷藏库证明资料(详见附件5)。
⑮报价一览表(附件6)(注:根据所投品类单独密封3份,公布入围名单后填写报价单独提交)
备注:申请入库时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肆份装订成册密封,备注清晰所投品类。
五、报名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14时30分前,不接受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文件。
2.地点:江永县潇浦镇印象城3号栋12楼资产部
3.提交方式: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送达。
4.未按要求装订和密封文件或逾期送达(包括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2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永县潇浦镇印象城3号栋12楼会议室
七、公告媒介
本项目相关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江永县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网”“永明实业集团公众号”。申请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申请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八、询问及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永县城乡农贸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永县潇浦镇印象城3号栋12楼资产部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15574665661(经本人同意公示)
2.代理机构: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维也纳酒店21楼
联 系 人:唐宇 联系电话:17873351171(经本人同意公示)
十、其他说明
1.入库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江永县城乡农贸市场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
附件1质量安全承诺书








湘公网安备 431125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