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江永县司法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江永县司法局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制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和人员情况
江永县司法局现在职能股室11个:办公室(信访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服务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法治调研督察办公室)、计财装备股、政工室,公证处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行政复议应诉中心1个,乡镇司法所9个。核定编制50人,2024年末实有在编工作人员50人。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省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具体到司法部门来说,就是加强法治建设,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江永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江永县司法局2024年支出决算数为1068.73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江永县司法局2024年基本支出819.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社保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江永县司法局2024年项目支出249.2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江永县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8.3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运行成本方面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支出,无超预算项目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管理效率方面
我单位按照县财政批复的用款计划支付报账资金,积极与县财政国库协调资金支付业务,极力优先保障单位重点资金支付。
(三)履职效能方面
1、社会矛盾预防化解能力不断增强。社会矛盾预防化解能力不断增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565件,调解成功1902起,涉及金额达6448.78万元。
2、特殊人群管理不断创新。帮扶困难就业对象30人,协助医疗救助2人,提供女性育婴师、计算机、糕点制作、家政服务等培训30余人次,介绍、推荐刑释解矫人员15名参加免费职业培训。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626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2456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170人,无脱管、漏管现象。
3、拓展推进法律援助,保障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法律援助办结案件85件,已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0%。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一是对救灾、扶贫、捐赠等社会公益的事项,免费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提供法律咨询、风险提示、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邮寄服务等延伸法律服务。推行老年法治建设:一是积极宣传推广12348热线平台,对特殊老年人维权案件可推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办理等法律服务方式进行服务;二是对涉及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工作,要求律师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诉讼代理及代书。助力推动乡村振兴:一是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志愿者走进贫困户家庭,开展一对一法律帮扶,为贫困群众工伤赔偿、交通事故等,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二是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完善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功能,联合人社局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了维权信息告示牌;三是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多部门、单位联合,分别在人员集中地以现场宣讲,解答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普法,通过律师讲解其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4、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下发了《江永县司法局关于印发“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1名大学生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的通知》,在全县集中开展“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1名大学生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
5、扎实推进未成年保护,以法护航筑牢法治屏障。(1)县司法局10名法治副校长先后联合教育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邀请律师、“政法五老”进校园开展“利剑护蕾”防性侵、防校园欺凌、防溺水等专项教学课程。全县28所学校共开展未成年法治宣传教育讲座40余场次。(2)开展“敲门行动”,联合各乡镇在全县各村(社区)入户发放利剑护蕾宣传单,在县城主要小区、楼栋、店铺等重点场所门口张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单页,共发放及粘贴30000余份。(3)开展法律援助五进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维权岗的职能作用,积极与学校协作,组织律师到学校进行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向学生及教师宣讲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法律援助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未成年集中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
6、全面推进法治政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4年,共办证84件,收取公证费合计6.6万余元。审查县委、县政府文件56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200余条;审查重大项目合同58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230余条。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2024年行政复议案件37件,办结35件,调解结案6件,办结率为94.6%;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案件,做到了有诉必应,2024年行政应诉案件共14件,市行政复议答复6件。全县共组织2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执法单位661名工作人员参考,329人通过,有效壮大了行政执法人员队伍。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由于江永县财政困难,国库资金调度紧张,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进度不均衡。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建议县财政加强国库资金调度,对上级要求考核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优先保障支付。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2024年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我单位将向县财政继续申请有关项目资金。根据县财政规定,我单位将在江永县政府网公示自评报告。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