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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50003/2026-0125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关于办理龙渤湾小区不动产分户转移登记的公告(第十二批)
为解决龙渤湾小区购房户不动产“办证难”问题,让购房户早日取得已购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7月29日印发的《关于做好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的指导意见》及江永县人民政府《关于龙渤湾小区办证遗留问题协调会的会议纪要》(江永府阅[2021]12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拟对朱海辉、蒋英花、蒋海花、陈兴等4户(名单附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永县政务中心西一厅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0746-5751029
附办证名单:朱海辉(5栋1层A10室)、蒋英花(5栋1层A12室)、蒋海花(5栋1层A17室)、陈兴(5栋1层A15室)
江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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