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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50003/2026-0034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关于江永县杏林恒康药店中止医疗保障
定点服务协议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3号)要求,江永县杏林恒康药店有限公司自主申报自2026年5月1日起中止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按文件及协议要求,按文件及协议要求,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
江永县退出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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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保编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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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43112500738 |
江永县杏林恒康药店有限公司 |
江永县源口瑶族乡源口十字街 |
|
江永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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