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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6-01088 分类:
发文机关: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发文日期: 2026-05-27
名称: 关于对江永恒森态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秸秆及木屑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号 :    
关于对江永恒森态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秸秆及木屑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 2026-05-27 10:25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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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永恒森态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秸秆及木屑燃料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江永恒森态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秸秆及木屑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46-5724467      

传真:0746-5724467

通讯地址:江永县潇浦镇永新路047号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审批股

 编:425400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2026年5月27日

  附件:江永恒森态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秸秆及木屑燃料项目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初拟批复-江永恒森态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秸秆及木屑燃料项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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