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50003/2026-01383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附件3-1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4批 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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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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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3YZ202609120009 |
松柏瑶族乡大同村黄秀平养殖(猪)场于2025年至今将废水直排附近鱼塘,造成环境污染严重 |
江永县 |
水 |
反映“松柏瑶族乡大同村黄秀平养殖(猪)场于2025年至今将废水直排附近鱼塘”问题部分属实。 养殖场于2025年以来,先后接到3次信访件,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2025年8月18日,群众到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反映该猪场发酵床有排污痕迹。经现场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实际是该猪场在发酵床增加垫料时为了车辆不打滑,用稻壳铺设在泥地上,稻壳和湿泥土混合后形成泥浆,投诉人误认为是猪粪,相关办理情况已当面反馈投诉人。 2025年9月11日,群众通过微信反映该猪场设置排污管到水塘。经现场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所说的排污管实际上是用树木做的支架用于水塘内支撑水泵,并非排污管道,相关办理情况已通过微信反馈投诉人。 2026年6月7日,群众反映该猪场排放猪粪至猪场旁水塘。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属实。该鱼塘名为旱塘、面积35亩、养殖四大家鱼。该猪场发酵床未正常运行,猪场抽取粪污水到猪场上方的泥地上,粪污水经泥地旁干沟流入下方鱼塘,鱼塘内出现鱼类死亡情况。 2026年9月13日,工作人员再次对江永县松柏瑶族乡大同村黄秀平养猪场进行现场调查,猪场目前空栏,周边未发现排污痕迹,发酵床未正常运行。 反映“造成环境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猪场旁水塘水体呈微绿色,现场无异味。水塘无外源活水补给,也不存在天然外排出口,塘内水体主要用于周边农田抽水灌溉。 2026年9月13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委托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中科技有限公司对水塘2个点位进行采样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国检华科字环质第 2609-01909号)。检测结果:水塘1号点位水体微绿微浊、无异味,pH值9.4(无量纲),氨氮0.708mg/L,总磷0.29mg/L,化学需氧量46mg/L,水温27.2℃,总氮1.96mg/L;水塘2号点位水体微绿微浊、无异味,pH值9.6(无量纲),氨氮0.654mg/L,总磷0.28mg/L,化学需氧量42mg/L,水温26.8℃,总氮1.95mg/L。对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本次检测水样pH值略偏高,其余各项指标均在标准范围内,不存在环境严重污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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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一)处理情况 1.针对2026年6月7日群众反映该猪场排放猪粪至猪场旁水塘的问题,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于6月9日对该猪场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6月25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环责改(江永)[2026]26号),9月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永环罚(江永)告字[2026]26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江永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和松柏瑶族乡政府已经组织养猪场业主黄秀平与群众进行协商,黄秀平赔偿了部分群众的鱼塘死鱼损失。 (二)整改情况 针对2026年6月7日反映问题,黄秀平已对泥沟及上方泥地开展翻耕处置,鱼塘内粪渣由挖机清运,全部清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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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 4 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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