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 索引号: | 4311250003/2026-0130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江永县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湘财预〔2026〕15号)文件要求,经江永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湘财预〔2026〕15号指标文,下达2026年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到江永县共计186万元,主要为2025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
二、资金使用情况
该指标文动物防疫补助经费主要用于2025年1月-10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大于等于50厘米的按50元/头,小于50厘米的按40元/头进行补助。2025年1月-10月养殖环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数共计45023头,其中大于50厘米的6318头,小于50厘米的38705头。
三、拨付方式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资金拨付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道县泉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资金管理
该资金严格财经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资金滞留和挪用。
江永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6年3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湘公网安备 431125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