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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永县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细则
  • 2017-03-15 22:58
  • 来源: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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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永县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细则

为切实提升我县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动全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推动信息化手段在课堂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在应用中逐步汇聚形成系统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永州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细则。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教师的个体创新力量,着力提高“晒课”质量,推动常态化应用,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逐步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全县各学校参加本次活动“晒课”的教师应达到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60%,江永一中、二中、三中、江永一小、实验小学的专任学科教师原则上应全部参加本次“晒课”活动。为保障“优课”质量,本次活动采用自下而上,由学校评选推荐“优课”到县,县推荐到市,“优课”按控制数量、确保质量的原则上报。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县教育局电化教育馆具体实施,县教育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世忠(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卢志平(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何克锋 田如瑞 赵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电化教育馆,何克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组织、指导和推优等工作。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制订活动方案,明确相关要求和工作职责,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组织和动员广大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活动。电教部门要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条件保障工作,安排专人担任本级管理员,为学校和教师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指导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典型案例和创新模式。

   三、活动范围

全县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网上晒课

各校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湖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或国家平台登录,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各校参加本次活动“晒课”的教师应达到本县区专任教师总数的60%及以上(具体数量见附件2)。省示范性高中专任学科教师原则上应全部参加本次“晒课”活动。

1.版本要求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6〕12号)。

2.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

晒课内容须符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的理念和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3.晒课时间

根据教育部的统筹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本年度晒课采取按学段分阶段传课的方式,不同学段传课时间安排如下:

高中:3月1日-5月20日

初中:3月1日-6月20日

小学4-6年级:4月1日-7月20日

小学1-3年级:5月1日-7月20日

(二)推荐遴选“优课”

1.县级推荐。从本县在国家平台所晒的课例中遴选推荐“优课”,截止时间为7月31日。要进一步完善评审推荐的规则和标准。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使所推荐“优课”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要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

为确保质量,县级推荐的“优课”数量最多不超过任务分配表中的上限。为鼓励广泛参与,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堂“优课”。

2.市级遴选。市将组织专家对各县区推荐的“优课”进行市级评审遴选,遴选出来的市级优课将在国家平台进行公示和公布。市将按照“市级评审得分从高到低、前两届未产生省级优课的节点优先”的原则向教育厅推荐不超过260堂市级优课参加全省评审。

(三)开展应用推广

各地各校要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学优课、用优课、品优课”活动,认真学习借鉴部级、省级“优课”成果。要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观摩、研讨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学、用、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要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教师培训资源,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青年教师迅速成长打造优质平台。

国家教育服务平台将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开展“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室等活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参与。

 

  四、活动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1. 网上“晒课”

    参加“晒课”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省级平台“一师一课”专栏(http://www.hnzyzx.com)登录,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晒课”要求详见“一师一课”专栏的“活动指南”。

各中小学校要对本校教师的“晒课”进行思想性、科学性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发布、晒课;网上“晒课”不设数量限制,鼓励有条件的教师都在网上“晒课”,同一个教师连续两年不得选择相同知识节点进行“晒课”。

2. “优课”评选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校、县分级推荐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优课”进行逐级推荐。各学校应力争每个年级每个学科的每一堂课能推荐1个“优课”参与市级“优课”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上一年度获得省级以上称号的“优课”,不参与本年度的评比。全县推荐市级“优课”内容不能重复相同,“优课”评审标准参照附件2。

    五、内容要求

   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课堂实录片头不超过5秒,应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课堂实录为幅面要求达到720*576以上,视频码流为320Kbit/s以上。

    六、应用推广

1、各学校要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推荐活动,组织本地广大中小学教师看课评课,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课”案例,为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2、各学校教师要通过国家和省级平台开辟的“优课”专栏,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开展经验体会介绍、在线交流等活动。

3、“优课”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以及教师专业发展提借参考和借鉴,教师要借次此活动作为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平台,加强学习和借鉴,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不断提高教研水平。

    七、活动奖励

我县将根据各学校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晒课质量、优课推广应用等情况(其中,“晒课”的教师未达到本地专任教师总数的60%的,不参加评奖)评选“优秀组织奖”,并通报表彰奖励。对评上市级“优课”的教师给予通报表彰,市级、省级、国家级“优课”荣誉可成为教师职称评定、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各校应制定“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奖励方案,对能上传教学设计、课件资源、课堂实录视频的晒课每节由学校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对评上市级优课给予500元以上奖励,对评上省级优课给予800元以上奖励,对评上部级优课给予1000元以上奖励。

 

 八、其他事项

1.各学校根据我县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                                                                                                                                                                                                                                                                                                                                                                                                                                                                                                                                             奖励方案,并于3月20日前报县电化教育馆。

2.各学校要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晒课”活动,超过应“赛课”教师数不限。县教育局将对各校教师晒课情况按月下发督查通报。

3.为确保市级“优课”的质量,各学校应创造条件,满足教师录制课堂实录的要求,除一中、一小有专用录播设备外,其他学校由县电教馆专人专机录制优课,学校提请预约录制时间,接送技术人员和设备。

联系人员:江永县电化教育馆,

田如瑞 电话13787620280

                 江永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3日


附件1

     江永县2016-2017年度应“晒课”教师数

学校

应“晒课”
教师数

向市推荐“优课”数

合  计          

1140

139

江永一中     

150

20

江永二中

90

12

江永三中       

160

16

民族中学

50

5

粗石江中学       

20

3

允山中学       

40

6

黄甲岭学校    

40

6

松柏中学      

20

3

上江圩中学          

30

5

源口学校         

10

2

上洞学校

20

3

兰溪学校   

10

2

     冷水铺学校

10

2

    夏层铺学校

50

5

千家峒学校

30

3

江永一小

120

11

实验小学

70

7

江永三小

30

3

粗石江中心小学

50

5

桃川中心小学

50

5

允山中心小学

50

4

松柏中心小学

10

3

上江圩中心小学

40

4

附件2

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优课评价指标

 

评价

指标

权重

指 标 描 述

分值

优秀

良好

一般

教学

设计

10

教材与学情分析准确、全面;教学目标明确、具体、可操作,体现三维目标整体要求;重点、难点处理符合学生认知规律;情境与活动设计指向问题解决。

9-10

7-8

5-6

0-4

教学

过程

10

教学环节相对完整、过程流畅、结构清晰;课堂容量适当,时间布局合理。

9-10

7-8

5-6

0-4

10

教学组织形式多样,方法有效,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反馈和评价及时恰当。

9-10

7-8

5-6

0-4

10

面向全体、注重差异,学生参与面广;突出学生主体性和教学互动性。

9-10

7-8

5-6

0-4

10

熟练、合理地应用信息技术设备;应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学习、课堂交流和教学评价。

9-10

7-8

5-6

0-4

10

应用数字资源改变教学内容呈现方式,帮助学生理解、掌握和应用知识。

9-10

7-8

5-6

0-4

教学

效果

10

学生学习兴趣浓厚,积极主动,参与度高,在学习活动中获得良好体验,课堂气氛活跃有序。

9-10

7-8

5-6

0-4

10

完成既定教学目标,使不同层次学生都能基本掌握所学科目的知识。

9-10

7-8

5-6

0-4

10

能推动学生在学科思维、实践能力和情感态度等方面得到有效发展。

9-10

7-8

5-6

0-4

技术

规范

10

晒课界面组织合理、信息完整、语言规范;课件运行正常,链接准确;视频拍摄内容完整、画面清晰,声画同步。

9-10

7-8

5-6

0-4

备注:此表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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