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江永县财政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财政预算决算、财务、会计方面的法规、条例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县本级财政总决算,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县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
(3)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策性基金;审核报批收费项目,参与制订、调整收费标准;管理财政行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
(4)根据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
(5)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负责财政支农、农业财务管理;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6)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国债发行计划,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外国政府贷款的管理职能。
(7)监督执行会计法律规章制度,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8)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江永县财政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县财政局设办公室、预算股、农财股等18个职能股室以及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县财政事务中心、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三个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辖9个乡镇财政所。全局年末有在职人员128人。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省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1.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为江永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2.落实“三保”工作,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
3.加强财政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支出决算数为2807.74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2117.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社保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689.93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支出489.61万元,全县财政信息大平台建设经费148.96万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经费51.3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0万元,用于单位事业运行经费。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度其他资金支出1.7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74万元,用于单位事业运行经费。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运行成本方面
1、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县财政局开支“三公经费”计8.54万元,全年“三公经费”开支比 2024年下降59.96% 。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从2021年起,凡采购办公用品、广告宣传、信息技术服务等,均通过电子卖场进行。
(二)管理效率方面
制定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加强预算执行监控,保持财政支付进度与国库余额协调运转。
(三)履职效能方面
1.财政收入降幅较大。2024年,我县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8242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206万元,下降12.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8354万元,同比下降0.15%(其中:地方税收收入累计完成37376万元,同比下降10.25%,税收占比为64.05%;非税收入累计完成20979万元,同比增长24.92%,非税占比35.95%);上划省级税收4925万元,同比下降32.83%;上划中央税收19149万元,同比下降33.65%。
2.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前提下,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卫生医疗、社会保障机制、乡村振兴和重点项目建设等支出给予了优先保障和重点倾斜,确保了社会大局的稳定。2024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520万元,同比增长6.51%,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01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16%。
3.及时拨付民生资金。今年以来共拨付社保资金37750万元,其中:机关养老金支出20430万元、就业资金支出2207万元、城乡低保等资金支出421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9200万元、医疗救助支出1695万元,保证了社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
4.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及我局2024年重点检查计划,我局在全县先后开展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机关单位银行账户收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等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人才优势,派出业务骨干20余人次,积极配合县纪委、县巡察办、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围绕作风建设、专项巡察等开展了系列工作。
5.全面加强债务管控。我县2024年“1+N+X”方案隐性债务化解目标任务为3.62亿元,全年实际完成隐性债务化解5.45亿元,超额完成了全年的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同时,持续完善常态化监测机制,督促债务单位按照“一债一策”做好到期债务兑付预案,确保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2024年底我县综合债务率为195%,债务率水平处于黄色风险提示区,总体可控
(五)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
我单位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均是当年的支出,可持续影响年限为一年。
(六)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
经对来我单位办事的100名各界人士进行问卷调查,群众对来我单位办事的服务满意度为95%。
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财源建设任务繁重,当前经济仍在调整转型,风险挑战明显上升,一些实体经济困难重重,部分传统产业面临经营困境,我县财源基础仍然薄弱,缺乏新的财税增长点。二是收支平衡难度加大,税收增长困难、上级转移支付增速放缓、政府性基金减收等多重因素影响地方财力增长,民生保障、生态建设、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三是财政管理有待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国有资产经营还需改进,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九、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产业项目建设,夯实财源基础,全面完成财税收入目标,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做好“六保六稳”各项工作;坚持依法理财,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升财政工作水平,保障财政运行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十、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规定,我单位将在江永政府网公示绩效自评结果。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江永县财政局2024年绩效自评资料(附件1、2、3、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