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财农指〔2025〕17号
江永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
2025年5月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7万元(湘财预〔2025〕93号)。为加快项目实施,现下达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787万元,其中:庭院经济100万元、驻村帮扶40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187万元、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00万元,县民政局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老区发展10万元。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和《江永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江永财联〔2021〕9号)文件要求,规范项目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实施,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江永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