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江永县潇浦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七、附件1:江永县潇浦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八、附件2:2026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江永县潇浦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潇浦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批示、决定;研究决定本镇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发展和重大问题,组织和领导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强党委、政府自身建设和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对本镇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推荐、选拔、奖励工作;负责对本镇人大、政府及共青团、妇女和民兵工作;负责本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本镇区域社会稳定;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决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区域性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族、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二)机构设置
根据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潇浦镇机关内设机构综合设置4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事务办公室牌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设立镇人民武装部。按党章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共青团、妇联组织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镇人大主席团不设立常设办事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下级单位,因此,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江永县潇浦镇人民政府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1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7.5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4.7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01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8.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28万元。支出较2025年增加或减少184.7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7.5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6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628.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6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88.9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网格员工资支出388.96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本单位运行经费1269.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或减少153.85万元,增加12.12%,主要是公用经费方面有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5年增加1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方面有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6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90次会议,人数130人次,内容为动员、座谈会、调度会会议;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开展6次培训,人数90人次,内容为应急、森林火灾护林员等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潇浦镇人民政府单位有公车2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1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6万元,项目支出388.9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6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为0万元。
(八)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情况
2026年本单位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成本预算安排的支出为0万元。
(九)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2026年2月3日,财政局批复本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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