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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侨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2025-03-10 15:31
  • 来源: 江永县侨联
  • 发布机构:江永县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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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侨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江永县侨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江永县侨联2025年预算公开表(含绩效目标申报表)

七、附件:江永县侨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含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江永县侨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积极参加我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围绕经济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凝聚侨心、发挥侨力,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的工作,协助和联络海外侨胞来江永投资兴办实业及各种公益事业,并为侨属企业、侨资企业提供服务。

4.制订全县侨联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督办全县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决议、决定的实施。

5.积极参政议政,参与人大、政协的侨界代表、委员人选的协商和推荐工作。

6.密切与海外侨胞社团的联系,广泛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为党和政府制订侨务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7.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认真开展侨务工作,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8.指导全县侨联组织的业务工作。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侨联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下级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江永县侨联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

2025年本单位收入预算3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3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88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收入预算。

(一)支出预算

2025年本单位支出预算3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万元。支出较2024增加10.88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3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二)基本支出

2025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9.3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等人员经费24.96万元,以及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万元。

(三)项目支出

2025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招商活动工作经费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本单位运行经费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7万元,增加18.92%,主要原因是调入1人从而增加公用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5“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三公”经费预算与2024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本单位有公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6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江永县侨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为0万元。

(八)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情况

2025年本单位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成本预算安排的支出为0万元。

(九)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20253月10日,县财政局批复本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江永县侨联2025年预算公开表(含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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