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永县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域火葬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加快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全面推行遗体火化,革除丧葬陋习,倡导厚养薄葬、生态殡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2020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15号)《湖南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行动方案》(湘民发〔2021〕32号)、202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永州市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永民发〔2021〕12号)等文件精神,县民政局起草《江永县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域火葬的实施方案》,通过向分管副县长汇报并征求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等多个部门意见,形成最终定稿,于5月29日经第4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6月23日经第13次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江永县火化区域划分:①强制火化区:以《江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确定的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凤凰社区、四方井社区、麒麟社区、永新社区、工业园村部分区域。②有序火化推行区:除中心城区以外其它乡镇、村(社区)。火葬区内居民以及非火葬区内居民在火葬区域内死亡的不分职业、身份,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
(二)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提倡不留骨灰或骨灰深埋,鼓励居民采用格位葬、树葬、花葬、草坪葬、撒散等少占或不占地的生态节地葬法。
(三)禁止在铁路、公路主干道、河道两侧,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耕地、风景名胜区、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内新建公墓或者其他坟墓。
四、政策特点或创新举措
成立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域火葬工作专班,建立殡葬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提高殡葬服务能力,规范殡葬用品市场,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等具体措施,高位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进程。
江永县民政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