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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6-01150 分类:
发文机关: 江永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6-01-22
名称: 关于江永县桃川镇社头木脑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情况的公示
文号 :    
关于江永县桃川镇社头木脑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情况的公示
  • 2026-01-22 10:52
  • 来源: 江永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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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永县桃川镇社头木脑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39号)《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验收规范》(DB43/T 28892023)要求,现对江永县桃川镇社头木脑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主要修复工程:本期(20221月至202510月)共投入约5.17万元用于(土地复垦面积约0.2584hm2,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等生态修复工程。该矿山分期验收时段内生态修复已按《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桃川镇社头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的要求落实到位,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修复验收结论:经江永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验和市级专家组复核,认为该矿生态修复分期验收结果为合格。

以上修复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江永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如无异议,我局将依程序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出具验收审核意见。

电话:0746-5723639,地址:江永县潇浦镇永阳路177

附件:1、江永县桃川镇社头木脑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报告

      2、专家评审意见

       江永县桃川镇社头木脑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报告(1)

        专家评审意见

                    江永县自然资源局

                    202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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