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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6-01145 分类:
发文机关: 江永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6-01-12
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文号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2026-01-12 11:34
  • 来源: 江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作者:
  •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何清福、周德娟因保管不善,将江永县房权证潇浦镇字第4304400019371号房产证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江永县潇浦镇北山塘路原预制件厂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清福周德娟

                           2026 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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