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蔡时亮因保管不善,将湘(2025)江永县不动产权第0001015号不动产证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江永县潇浦镇永明东路永华国际5栋106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时亮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