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陈跃彬、唐梅因保管不善,将湘(2024)江永县不动产权第0000446号不动产证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江永县潇浦镇幸福路与知青路交汇处印象城5号楼1502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跃彬 唐梅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