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徐德胜、夏桂萍因保管不善,将湘(2017)江永县不动产权第0000844号不动产证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江永县桃川镇个体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德胜 夏桂萍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