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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50003/2025-0105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永县政务中心西一厅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0746-5751029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李庆余 |
土地 |
江永县潇浦镇幸福路 |
江永国用(2012)第269号 |
雷志坚 |
2 |
李庆余 |
土地 |
江永县潇浦镇幸福路 |
江永国用(2014)第651号 |
雷志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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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江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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