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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50003/2021-0042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江永县城镇标定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及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听证会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江永县自然资源局定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我县城镇标定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及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1年11月11日(上午9:30)在江永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三、参加听证会申请
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21年10月31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申请提交到我局四楼土地利用股办公室,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四、听证会须知
1.听证参加人应当按规定出席听证会。
2.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3.听证代表应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须提供本人签名或盖章的听证事项书面意见,由听证主持人或听证员宣读,视为本人发表的听证意见;听证代表不参加听证会、又不提供本人签名或盖章的听证事项书面意见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听证会。
4.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喧哗,中途不得无故退场,保证会场的正常秩序。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江永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田股长
江永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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