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50003/2021-00509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江永县卫生健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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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单位:
根据《江永县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工作方案》(江永扶组发〔2020〕17号),结合健康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江永县健康扶贫“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永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30日
江永县健康扶贫“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落实‘四个不摘’,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深入研究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到实处,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在全县开展健康扶贫“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巩固提升健康扶贫质量和成色,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0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
二、工作重点
围绕“脱贫质量和成色的突出问题,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工作目标,脱贫任务完成、克服疫情影响、脱贫退出质量、巩固脱贫成果、问题整改、作风建设”等重点,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工作,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防止返贫。
(一)基本医疗有保障方面。一是对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重点核查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和医疗服务能力落实情况;二是重点核查2018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稳定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即常见病、慢性病是否能够在县乡村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患有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是否能得到基本保障;三是贫困人员参保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100%。(由医保局负责)。
(二)“三个一批”行动方面。一看33种集中救治大病患者核实是否精准,是否享受大病专项救治措施;二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应签尽签,通过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实现对贫困患者基本医疗、健康知识、预防保健、生活干预以及合理用药、有序就医的指导和服务;是否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签而不约的问题。是否对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髋、膝)、重型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等慢性病患者制定个性化健康教育处方并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三看全国健康扶贫系统、湖南省健康扶系统、公卫3.0系统是否及时更新,“三个一批”信息管理录入填报是否规范、准确。
(三)健康扶贫责任、工作、政策“三落实”方面。一是核查健康扶贫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医疗机构一把手负责制,相关部门协调推进机制;二是核查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就医结算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报销比例由医保局负责);三是核查2020年对各单位督导检查、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是否落实到位。
(四)乡村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方面。贫困乡镇卫生院是否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查漏补缺、提档升级,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是否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严格乡村医生的准入、退出、注册、考核和绩效管理,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是否开展县级医疗机构对乡村医疗机构帮扶指导,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三、抓实整改
对“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中发现的问题,逐村列出问题清单,实行分类分级交办。各医疗单位担负“回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根据问题类别、原因症结,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时限要求,按照“一类问题、一名牵头领导、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拉条挂账、对单销号,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1.坚持领导带头。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回头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质量,发挥好、落实好健康扶贫牵头责任,加强与相关单位的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
2.实行一线工作法。卫健局领导按照“四不两直”要求,直奔村组、直插现场,在10月10日-10月20日期间完成一次到联系医疗单位督查行动。实行一线工作法,采取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座谈会、入户走访、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走村入户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
3.强化督促检查。各医疗单位须制定具体“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工作计划,强化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并报健康扶贫办公室。具体时间节点:各医疗单位于10月20日前制定工作计划,10月20日前完成问题排查,10月28日前完成问题整改落实,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到健康扶贫办公室。(邮箱jywsjkj@163.com)
4.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严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对走过场、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律顶格处理,实行一案双查。
5.严格问责处理。在“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中,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未发现问题或者交办后整改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在全县、全市、全省等造成重大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不评先、不评优,并依纪严肃问责。
附件:1.健康扶贫政策指标要求
2.县级党委和政府健康扶贫工作考核指标内容
3.江永县健康扶贫“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
附件1:
健康扶贫政策指标要求
指标 |
指标序号 |
指标要求 |
指标 性质 |
验收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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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保 障 |
基本医疗保障 |
① |
一覆盖:家庭成员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依规享受其他医疗保障政策。 |
否决性指标 |
家庭成员均参保,并依规享受其他医疗保障政策,为达标。 |
② |
三提高: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当前我市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4000元/年),且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85%以上,经办理转诊手续在县域外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罹患29种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住院治疗患者,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医疗救助分别按照70%、50%的比例救助。 |
否决性指标 |
未按规定落实,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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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
两补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50%以上的补贴,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当地政府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扶贫特惠保”中的家庭人身综合保障保险目前缴费标准为60元/人)。 |
否决性指标 |
未按规定补贴,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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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
一减免:对农村贫困人口罹患29种大病患者实际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 |
约束性指标 |
达到减免50%要求,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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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
一兜底: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及定点医院减免后,剩余合规自付医药费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减轻或免除个人负担。 |
约束性指标 |
有兜底政策措施的,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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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
一定点: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原则,确定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原则上安排在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不具备医疗条件的,可确定在上级医院。 |
约束性指标 |
已确定定点医院,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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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
一站式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能过系统对接实现基本医保政策、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专项补助政策的“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 |
约束性指标 |
制定方案,实现一站式结算,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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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
分类救治:根据患病情况,实施分类救治,实行“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健康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
约束性指标 |
制定方案,实行分类救治,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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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
先诊疗后付费: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按正常程序结算,只需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
约束性指标 |
制定方案,实现“先诊疗后付费”,为达标。 |
附件2:
县级党委和政府健康扶贫工作考核指标内容
问题整改情况 |
历年中央和省考核、督查、巡视,脱贫质量“回头看”,审计、民主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发现下列情形未整改到位的,每例扣0.1分: 1.健康扶贫:①行政村未配备卫生室;②行政村卫生室未配备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及乡村医执业不规范;③慢病签约服务不完善;④参保补助未按标准落实的;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医疗费用未实行“一站式”结算;⑥县域内就诊实际综合报销比例低于85%;⑦“一站式”结算专户资金不充足,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出院结算。 2.作风建设:①存在搞数字脱贫、算账脱贫、“注水”达标等弄虚作假问题;②存在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收官即收摊”等坐等过关、坐等宣布问题。 |
实地考核 |
附件3:
江永县健康扶贫“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
类别 |
对照检查内容 |
发现的问题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完成情况 |
三落实 |
责任落实 |
1.健康扶贫一把手负责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强化政治责任、亲力亲为抓健康扶贫,落实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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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管健康扶贫的负责同志选优配强、保持稳定情况、抓工作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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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康扶贫成效考核责任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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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实 |
1.核查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就医结算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报销比例由医保局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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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级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是否按规定严格执行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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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100%。(由医保局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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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巡视、历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督查抽查、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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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扶贫领域作风和能力建设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落实整治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贫攻坚是否存在违反约束机制搞面子工程、做表面文章,是否存在层层加码、重复填表报数、增加不必要的内业资料、加重基层负担等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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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查漏补缺、提档升级;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是否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严格乡村医生的准入、退出、注册、考核和绩效管理,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是否加大县级医疗机构对乡村医疗机构帮扶指导力度,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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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精准 |
精准识别 |
1.是否严格按照识别标准与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健康扶贫系统动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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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国健康扶贫系统、湖南省健康扶系统、公卫3.0系统是否及时更新,“三个一批”信息管理录入填报是否规范、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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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救治 |
3.33种集中救治大病患者核实是否精准,是否享受大病专项救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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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服务 |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应签尽签。家庭医生团队是否按要求对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提供指导和服务;是否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签而不约的问题。是否对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髋、膝)、重型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等慢性病患者制定个性化健康教育处方并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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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群众对健康扶贫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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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建设服务能力 |
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 |
建好1所二级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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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乡镇是否建成1所政府办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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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行政村是否设置1所村卫生室,面积不小于60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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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 |
县级公立医院每个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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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乡镇卫生院是否至少有2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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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村卫生室是否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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