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50003/2025-00997 分类:
发文机关: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7-11
名称: 关于转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文号 :    
关于转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 2025-07-11 16:15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 作者:
  • 【字体:   

关于转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2025年6月5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对我省秸秆禁烧、限烧区域进行了重新划定。

江永县行政区面积1629.15平方公里,辖区耕地总面积37.9万亩,属于III类禁烧管控分区。根据方案要求,江永县禁烧区耕地面积17.6万亩,限烧区耕地面积20.3万亩,全县禁烧耕地面积比例为46.44%。

特此通知。

附件:湘环发〔2025〕43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附件 湘环发〔2025〕43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2025年7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