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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50003/2025-0099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关于转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2025年6月5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对我省秸秆禁烧、限烧区域进行了重新划定。
江永县行政区面积1629.15平方公里,辖区耕地总面积37.9万亩,属于III类禁烧管控分区。根据方案要求,江永县禁烧区耕地面积17.6万亩,限烧区耕地面积20.3万亩,全县禁烧耕地面积比例为46.44%。
特此通知。
附件:湘环发〔2025〕43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附件 湘环发〔2025〕43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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