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50003/2025-0096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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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在法治政府建设的道路上持续奋进,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以法治之力守护江永的绿水青山,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更高标准,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小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年末对账销号,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强化法治督查,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法治工作有序推进。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发布工作动态、行政处罚、环评审批等各类重点信息。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定期清理制度。
3.推进干部职工法治教育规范化。持续提高全局法律知识水平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水平,2024年组织召开第一议题学习1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8次。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
(二)突出重点发力,环境保护成效明显
一年来,我局党组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带领和团结全局党员干部全面履行生态环境部门法定职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1.突出抓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2024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4%,综合指数2.20,全市排名第1,全省排名第5;3个国、省控断面水质类别全年均达到Ⅱ类,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综合指数2.5108,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32 %,全市排名第5,改善排名全市第2;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突出抓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赢。我县今年“夏季攻势”省市任务共有36项,目前共完成36项,完成率100%,“夏季攻势”任务高质量完成。
3.突出抓“利剑”行动深入开展。2024年,加大对县域内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的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今年“利剑”行动梳理排查17个问题,已完成17个问题的整改,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4.严格高效开展环评审批服务。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刚性约束要求,2024年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3项,切实保障了生态环境安全。
5.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积极推进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024年实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6类全覆盖,共办结损害赔偿案件9件,全年办结率100%。2024年,共接到各类信访投诉件198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落实公示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规范性文件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进行事前公示,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政府网进行事后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率达到100%。
2.推行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如实记录。
3.严把执法制审核关。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须经法制部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依据、程序、处理情况逐个审核,再由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方可作出处罚决定。2024年共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9件,其中查封扣押2件,免予处罚1件,行政处罚10件,处罚金额总计50万元,罚款到位金额5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件,公安机关对6人进行了行政拘留。
(四)营造浓厚氛围,深入推动普法工作
1.落实普法责任公示。按要求公示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法制培训,强化法制宣传。将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的落实
2.强化全员学法要求。为更好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我们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等相关执法规范,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2024年我局普法考试通过率为100%。
3.加强开展法治教育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制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法治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贯彻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法规刚性要求多,人民群众对环境生态的需求和愿望与当前环保生态工作的水平有差距,现有体制机制和能力水平下难以完全满足方方面面的期盼。二是法治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需要加强法治学习,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能力,以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进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绩。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学习与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环保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专题研讨,研究部署年度学法计划,推动法治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竞赛和案例研讨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工作特点确定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走找想促”,以法治宣传为重点,以问题整改为关键,认真解决企业相关诉求、问题及困难,强化对企业的指导帮扶和环保宣传,督促企业不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广泛听取公众对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信息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政府机关守信践诺机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