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50003/2025-0071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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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违规异地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罚没收入与办案经费和单位、个人考核挂钩;违法违规设置或滥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违反“两法衔接”规定,以罚代管、以行代刑等。
2.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问题。主要包括滥用自由裁量权,小错重罚、随意顶格处罚和不依法免罚、轻罚;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违规收取或者摊派、转嫁执法有关费用等。
3.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问题。主要包括行政检查未制定检查计划、未出示执法证和检查码,结束后5个工作日未反馈结果;同一行政检查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未合并进行,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行政检查频次过高或者变相检查等。
4.不履行执法职责、拖延履行执法职责等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主要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不履行法定执法职责,拖延受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未落实“一次性告知”要求,索要重复证明材料,擅自增设许可条件等。
5.执法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主要包括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接受企业的馈赠、报酬、福利待遇,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收取贿赂,帮助执法对象规避监管或违法减轻从轻处罚;强制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
二、线索反映方式
(一)电话举报:0746-5724913(工作日)
(二)来信来件举报:邮箱jyxfyb@163.com
(三)来访举报:江永县潇浦镇永明东路156号司法局办公楼406室
三、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尽可能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证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