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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1-00438 分类:
发文机关: 江永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5-08
名称: 【我为群众办实事】废水排放闹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文号 :    
【我为群众办实事】废水排放闹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 2021-05-08 17:17
  • 来源: 江永县司法局
  • 作者:黄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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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废水排放闹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5月7日早上,粗石江司法所所长罗春生接到宋村村干部的电话反映:宋村10组宋某苟的房子是上世纪90年代初建造的砖瓦房,地势低矮。现在,房子右边及屋后三家的生活废水及沼气池废水全部排放到宋某苟房子的侧面,严重影响了宋某苟家的居家生活。村干部已介入调查此事,并组织几家进行了调解,因四家意见很难统一,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宋某苟扬言如果此事处理不妥就赴县入市上访,直到问题解决。罗所长接到村干部的电话后,马上组织粗石江镇调委会工作人员到实地进行调查调解。



   罗所长及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耐心地听取了宋某苟的诉求,认真察看宋某苟家周围的环境,然后找到与其相关的三家当事人了解各家生活废水和沼气废水排放的情况。宋某苟房子右边的石某安认为自家的生活废水只是排在自家的房子旁边,而且宋某苟家的废水同样排放在这块空地上,如果要求他将废水排放到路边的排污管道内,那么宋某苟家也应该将其生活废水排到管道内,以免影响生活环境。宋某苟屋后的石某多、石某飞认为水往低处流是自然现象,而且农村里比较普遍存在废水乱排问题,不仅只有他两家。罗所长跟几位村民聊到了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环境整治,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与支持,同时结合《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有关条款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最后,四方当事人接受了调委会的意见,达成了一致共识:各自埋设管道将生活废水及沼气池废水排到路边污水排放管道中,不影响周边环境和村民生活。

纠纷的圆满化解,美化了乡村环境,净化了群众思想。生活废水的排放问题得到了有效处理,解开了邻里间的心结,为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江永县司法局:黄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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