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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4-00696 分类:
发文机关: 江永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5-03-11
名称: 江永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文号 :    
江永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 2025-03-11 10:36
  • 来源: 江永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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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江永县司法局 
    负责人:徐弟旺 
    机构地址:江永县潇浦镇永明东路正156号 
    电话:0746-5723291 
    传真:0746- 5723291 
    邮编:4254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8:00-12:00,15:00-18: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8:00-12:00;14:30-17:30


     一、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制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信访工作,承办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管理、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制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承办或协调相关单位承办市政府受理的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股。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 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参与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联系、指导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各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室(法治调研督察股)。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日常工作。负责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年度督察、重大专项督察等工作。
  (十)计财装备股。负责编制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核算与管理、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一)政工室。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下属单位:法律援助中心、行政复议应诉中心、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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