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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50003/2026-03046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无主冷冻猪脚的处置公告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我局于2026年1月16日查获一批由车牌为辽H7666R轻型厢式冷藏货车载运的冷冻猪脚共计9660kg,上述冷冻猪脚外包装无任何标签、标示、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本局执法人员对上述外包装无任何标签、标示、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猪脚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通过对货车司机的询问调查,因发货人不明,收货人不明,承运司机不认识货主,结合现有证据均无法确定上述物品所有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本局【地址:永州市江永县永明东路325号,联系人:杨典桂,联系电话:18942586622(经本人同意公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人认领,本局将视上述物品为无主财物,并将依法对上述扣押涉案物品先行处置,且不免除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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