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50003/2025-0089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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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招募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青年群体就业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要求及见习期限
(一)报名对象要求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2025年毕业生需要取得毕业证才能见习)或16-24岁失业青年(需办理就业创业证),勤奋敬业,品行端正,政治素质良好。
(二)就业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 15:00-17:30
(二)报名方式:
联系江永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龙溪路99号)
咨询电话:0746-5723015
三、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属于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属于失业青年身份报名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补充说明
1、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短3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以实际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时间计算)。
2、就业见习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见习单位需和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3、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实发工资不得低于辖区最低工资标准1700/月)具体数额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自主协商。并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未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的,不予以就业见习政策补贴。
4、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见习未达到3个月见习单位不能向人社局申报见习补贴。见习期满,单位据实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等佐证材料。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