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50003/2024-0102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2023年度江永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
附件1
江永县农村经营服务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3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9 |
3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22年决算数 |
2023年预算数 |
2023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1.6 |
2 |
1.16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
|
|
|||
其中:公车购置 |
|
|
|
|||
公车运行维护 |
|
|
|
|||
2、出国经费 |
|
|
|
|||
3、公务接待 |
1.6 |
2.0 |
1.16 |
|||
项目支出: |
33 |
441 |
441 |
|||
1、业务工作经费 |
|
|
|
|||
2、运行维护经费 |
|
|
|
|||
3、专项资金 (一个专项一行) |
家庭农场33万 |
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21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资金20万,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400万 |
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21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资金20万,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400万 |
|||
4、其他资金 |
|
|
|
|||
…… |
|
|
|
|||
公用经费 |
2.8 |
13 |
13 |
|||
其中:办公费 |
0.4 |
0.6 |
0.58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0.6 |
2 |
1.95 |
|||
会议费、培训费 |
|
|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
|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3年完工项目) |
批复规模 (㎡)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0 |
0 |
0 |
0 |
0 |
0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2
江永县农村经营服务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3 年度)
省级预算部门名称 |
江永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
||||||||
年度预 算申请 (万元)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94 |
494 |
494 |
10 |
100% |
10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53 |
其中:基本支出:53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441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其他资金(上级指标款):441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农村经营服务站负责指导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改革与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实施,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调解仲裁;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工作。 |
已农村经营服务站负责指导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改革与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实施,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调解仲裁;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工作。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 指标 |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
9 |
9 |
10 |
10 |
|
||
…… |
|
|
|
|
|
||||
质量 指标 |
开展宣传、业务培训 |
3场 |
3场 |
10 |
10 |
|
|||
…… |
|
|
|
|
|
||||
时效 指标 |
全部完成 |
全部完成 |
100% |
10 |
10 |
|
|||
…… |
|
|
|
|
|
||||
成本 指标 |
基本支出 |
53 |
53 |
|
|
|
|||
项目支出 |
441 |
441 |
5 |
5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严格落实《江永县2022年-2026年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五年规划》 |
严格落实《江永县2022年-2026年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五年规划》 |
完成全年目标 |
10 |
10 |
|
||
…… |
|
|
|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
|
|
|
|
|
|||
…… |
|
|
|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
|
|
|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参与人员满意度 |
100% |
100% |
5 |
5 |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5 |
5 |
|
||||
总分 |
100 |
100 |
|
附件3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3年度)
项目支 出名称 |
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
|||||||
主管部门 |
江永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
实施单位 |
江永县回岗菌类种植专业合作社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1 |
21 |
21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其他资金(上级指标款) |
21 |
21 |
21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合作社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补助20万 |
全面完成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1 |
1 |
1 |
15 |
15 |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主体能力提升 |
主体能力提升 |
主体能力提升明显 |
15 |
15 |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资 金拨付及时 |
资金拨付及时 |
资金拨付及时 |
10 |
10 |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
|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主体能力提升 |
主体能力提升 |
主体能力提升显著 |
10 |
10 |
|
|
…… |
|
|
|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社会效 益 |
社会效 益 |
社会效 益明显。 |
10 |
10 |
|
||
…… |
|
|
|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生态效 益 |
3000 |
3500 |
10 |
10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农业经营主体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
农业经营主体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
10 |
10 |
|
||
……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
|
|
|
|
项目参与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附件3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3 年度)
项目支 出名称 |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江永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20 |
2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0 |
20 |
20 |
10 |
100% |
1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发展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成果 |
全面完成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
≥3场 |
≥3场 |
20 |
20 |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严格落实 |
≥85% |
≥85% |
10 |
10 |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 |
100% |
100% |
10 |
10 |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预算成本控制情况 |
20万元 |
20万元 |
10 |
9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经济效 益 |
集体收入增加 |
集体经济收入增加效果显著 |
10 |
10 |
|
|
…… |
|
|
|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社会效 益 |
集体收入提高 |
集体收入提高效果显著 |
10 |
10 |
|
||
…… |
|
|
|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
|
|
|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集体经济得到改善。 |
集体经济得到改善明显 |
10 |
10 |
|
||
……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参与人员满意度 |
≥90% |
≥95% |
10 |
10 |
|
|
…… |
|
|
|
|
|
|||
总分 |
100 |
100 |
|
附件3
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3 年度)
项目支 出名称 |
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
|||||||
主管部门 |
江永县家村经营服务站 |
实施单位 |
千家峒瑶族乡凤岩、刘家庄村,潇浦镇和兴村,兰溪瑶族乡石盘、香花井村,桃川镇新宅、六十工村,粗石江镇槐木等八个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每个村50万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0 |
400 |
40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其他资金(上级指标) |
400 |
400 |
400 |
1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千家峒瑶族乡凤岩村等八个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
已全面千家峒瑶族乡凤岩、刘家庄村,潇浦镇和兴村,兰溪瑶族乡石盘、香花井村,桃川镇新宅、六十工村,粗石江镇槐木等八个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每个村50万元。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
≥8 |
8 |
10 |
10 |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目标完成 |
400万 |
400万 |
10 |
10 |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 |
当年度 |
当年度 |
10 |
10 |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项目金额 |
400万元 |
400万元 |
10 |
10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10 |
10 |
|
|
…… |
|
|
|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受益群众户数 |
≥0.45万户 |
0.35万户 |
10 |
10 |
|
||
…… |
|
|
|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提高村集体收入收入 |
≥2-3万元 |
3万元 |
10 |
10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收益 |
长期 |
3万元 |
10 |
10 |
|
||
……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
100% |
10 |
10 |
|
|
…… |
|
|
|
|
|
|||
总分 |
100 |
97 |
|
附件4
江永县农村经营服务站财政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表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指标 |
指标 |
||||
投入 (20分) |
项目立项 (12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 (4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
||||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
||||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4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4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
||||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
4 |
||||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
|
||||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
|
||||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教或计划数相对应; |
|
||||
④是否与预期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
||||
资金落实 (8分) |
资金到位率(4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4 |
|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
到位及时率(4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
||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4 |
||||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
过程 (30分) |
业务管理 (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 (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
||||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3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3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
||||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
|
||||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审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3 |
||||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其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
||||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4 |
||||
财务管理 (2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5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
||||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7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
||||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
||||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
7 |
||||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
|
||||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8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
||||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8 |
||||
产出 (30分) |
项目产出 (30分) |
实际完成率(7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
|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 |
7 |
||||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
||||
完成及时率 (7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 (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 ×100%。 |
|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
7 |
||||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
||||
质量达标率 (8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
|
||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 |
8 |
||||
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
||||
成本节约率 (8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 /计划成本×100%。 |
|
||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
8 |
||||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
||||
效果 (20分) |
项目效益 (20分) |
经济效益 (4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績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4 |
社会效益 (3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3 |
|||
生态效益 (3分)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3 |
|||
可持续影响(4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4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策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
合计(分) |
100 |
附件5
江永县农村经营服务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市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5 |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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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 |
|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 |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该指标以2023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23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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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 |
|
|||||
过 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8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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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23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3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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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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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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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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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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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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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分) |
100 |
2023年度江永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机构组成、人员概况
县农村经服务站为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副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内设综合室、政策与改革室、合作经济管理室、乡村治理室。编制9人,实际在岗3人,退休人员8人。
2.机构职能
江永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为农村经济提供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管理及村级财务审计;村财乡代管指导、财会业务辅导;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调解仲裁;农业经济统计;扶持发展家庭农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股权量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及管理;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审核、审批、审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扫尾和档案管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农村经营服务站负责指导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改革与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实施,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互联网+监督、农村财务审计、会计业务培训;指导农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以及宅基地的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工作;负责监督减轻和监测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负责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江永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基本支出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万元,公用支出1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专项资金441万元。其中:;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21万元;2、发展农村集体经济:20万元。3、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00万元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能更具体了解我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整体部门支出资金投入、分配和使用情况,资金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效果和资金项目目标实现情况。有利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整体部门支出资金管理。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证财政资金安全。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我们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以《江永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江永财发〔2024〕3号 )、《江永县县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操作规程》(江永财发〔2023〕39 号 )文件精神,以及中央、省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为指导,由点到面、稳步推进,对我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整体部门支出资金的管理及产生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自我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设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率3个一级指标、下分6个二级指标和17个三级指标,按照评价指标设定评价内容,分值为98分。(详见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3.评价方法:(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符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4)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计财股年底,制定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现场评价时间。
2.组织实施:由综合室、政策与改革室、合作经济管理室、乡村治理,。做好基础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填写报表、撰写自评报告,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整理、综合分析相关信息,撰写、修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并上报县财政局绩效股。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经济性分析。2023年我县农村经营服务站项目支出资金441万元,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严格控制办公经费的支出,办公经费控制率为100%(办公经费控制率=办公经费支出数/办公经费预算数)。
2、效率性分析。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目标,我站及时进行任务分工,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3.效益性分析:农村经营服务站负责指导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改革与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实施,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互联网+监督、农村财务审计、会计业务培训;指导农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以及宅基地的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工作;负责监督减轻和监测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负责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县农村经营服务站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一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为稳定我县经济产生显著的生态、社会效益。
根据《 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评价内容和指标,对我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
四、自评实施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评实施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布置,使自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存在问题:1、在对定性指标的主裁判议上,由于评价内容较宏观,所以部分参与评价的人员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2、年度预算不精细,未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鉴于此,明年的绩效评价工作我们将根据定性指标的内容设置一些具体明细的项目进行部门之间互评,以使定性指标的评议更客观和具参考价值;争取县财政增加预算。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2024年起,1、年度预算中增加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资金投入;2、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经费:5万元纳入年初预算。
江永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2024年2月22日
附件7
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度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省财政下达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乡财农指【2023】124号)资金21万元。2023年创建省级示范合作社1个,江永县回岗菌类种植专业合作社,补助21万元。
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项目实施时,一是填写《江永县财政专项资金审批表》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二是根据《江永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核算项目资金,并按照《江永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永县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等办法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一是各项目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进度支付;三是项目资金严格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项目所有支出必须有详细明细,因客观原因无明细的附说明,支出由专人管理;五是项目资金无截留、挪用、违规抵扣等现象。
自财政下拨款项后,我站领导和经办人员严格落实专款专用的规定,实行逐级报批的原则,合理确定各项费用的范围和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扎扎实实做好农经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省财政下达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乡财农指【2023】124号)资金21万元。2023年创建省级示范合作社1个,江永县回岗菌类种植专业合作社,补助:21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21万元。
2.执行情况
2023年度,创建省级示范合作社1个,江永县回岗菌类种植专业合作社,补助:21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抽调5名精干技术人员,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组,具体负责技术指导和项目实施。同时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站长任副组长,三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质量检查组,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经济性分析。2023年省财政安排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21万元,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项目总支出21万元,资金收支平衡。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根据建设目标,及时组织项目的实施,及时支付给主体。项目的实施完成率100%。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我站及时组织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工作,年度项目完工率100%,资金预算完成率100%。有力地促进了生态保护。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加强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日常指导工作。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严格管护,确保建设成效。
2.存在的问题。
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点多、面广,投入的资金严重不足。
3.建议
县里适当增加财政投入培育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江永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2024年2月22日
2023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1〕18号)、《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办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江永县2022年-2026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五年工作规划》(江永办法【2022年)8号文件精神,通过五年努力,到2026年全县年经营性收入10-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达95%,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达5%,10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至少新增1个。全县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所有村达到有集体经营项目、有承接主体、有保底收益的“三有”目标。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20万元。
2.执行情况
2023年度,江永县财政安排资金2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宣传、培训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抽调7名精干人员,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组,具体负责技术指导和项目实施。同时成立以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农业农村分管副局长、农经站站长任副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质量检查组,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经济性分析。2023年县财政安排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0万元,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项目总支出20万元。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根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设目标要求,及时组织项目的实施,在项目资金到达后,及时支付。项目的实施完成率100%。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我站及时组织了项目建设工作,年度项目完工率100%,资金预算完成率100%。有力地促进了我县集体经济发展。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加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宣传工作力度。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严格管护,确保建设成效。
2.存在的问题
我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任重道远,投入的资金严重不足。
3.建议
适当提高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投入。
江永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2024年2月26日
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6号)要求,我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对2023年度省级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湘财预【2023】91号300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湘财预【2023】207号,100万元,共计:40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我县扶持发展千家峒瑶族乡凤岩、刘家庄村,潇浦镇和兴村,兰溪瑶族乡石盘、香花井村,桃川镇新宅、六十工村,粗石江镇槐木等八个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每个村50万元。
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2023年项目实施过程,一是填写《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二是根据《江永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核算项目资金,并按照《江永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永县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等办法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一是项目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一支笔和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制定;三是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进度支付;四是项目资金严格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五是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项目所有支出必须有详细明细,因客观原因无明细的附说明,支出由专人管理;六是项目资金无截留、滞留、违规抵扣等现象。
自拨付该款项后,我站领导和经办人员严格落实专款专用的规定,实行逐级报批的原则,合理确定各项费用的范围和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扎扎实实做好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我站按照《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农财【2021】1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21】10号)文件要求,规范资金使用,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加强资金监管。农业农村局严格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拨付项目资金。乡镇、村党组织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务必经过“四议二公开”,严格遵守省、市、县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资金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将400万元资金通过村财代管拨付到位,以上资金400万元,截止2023年11月,共执4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资金结转0万元。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县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采取两级财政监管、资金直接拨付的管理模式,实行报账制,严格落实专款专用的规定,实行逐级报批的原则,合理使用该资金。项目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增强投资的科学性、规范性。凡是入股的,村(社区)“两委”以固定分红的模式投入企业,不参与企业经营,经营风险全部由企业承担,村里不担风险获取稳定收益,做好风险评估,严格管理。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经济项目实施,给千家峒瑶族乡凤岩、刘家庄村,潇浦镇和兴村,兰溪瑶族乡石盘、香花井村,桃川镇新宅、六十工村,粗石江镇槐木等八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2-5万元收入,项目实施村受益农户:0.4万户,受益人口:1.5万人,其中:受益贫困户:0.12万户,0.66万人。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得到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我站也把此项工作列为了重点中心工作,在全县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在各乡镇和各部门的配合下,我县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万元以上的村32个,消灭了农村集体经济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已圆满完成目标任务,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经各级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未发现任何问题。
江永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