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50003/2025-0124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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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变型拖拉机清零的通告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56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变型拖拉机2025年底清零的通知》(湘农办函[2025]2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农机生产安全,我县持续开展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2025年11月16日后,江永县登记在册的变型拖拉机全部清零(注销),现特向社会通告。此后,凡悬挂“湘11-E”号开头登记牌证的江永县变型拖拉机,均属报废注销、假牌、套牌车辆,车辆不得再投入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财产损失及安全事故责任,由变型拖拉机所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3日





湘公网安备 431125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