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50003/2025-0124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和美湘村)示范村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
江永县桃川镇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187号)文件精神,经江永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将江永县2025年度省级美丽乡村重点建设村奖补资金计划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
本批奖补资金专项用于省级美丽乡村(和美湘村)示范村—桃川镇新宅村创建工作,严格依照上级文件要求,重点实施五大类建设任务:一是新宅村4个美丽屋场打造;二是村内巷道硬化工程;三是村级主干道提质改造;四是灌溉水渠新建及修缮项目;五是产业路硬化。全面提升村庄基础设施水平与人居环境品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桃川镇政府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推进项目前期筹备、建设过程管理、进度信息汇总及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牵头完成项目规划设计、预(结)算审核、施工全程监管、竣工验收及资金报账等关键环节,县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与镇政府、村委会、施工方共同参与项目验收,建立农业农村局、镇政府、村委会协同联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工,验收规范合格。
(二)规范项目管理
1. 资金与招标管理。桃川镇新宅村省级美丽乡村创建项目,第一批奖补资金100万元已拨付到县财政,第二批资金计划于2026年下达。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由桃川镇政府以200万元总投资额度组织项目招标,严格遵循招投标法定流程;新宅村村委会需全力配合镇政府,完成项目工程量精准核算,并负责具体施工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与桃川镇政府共同履行监督职责。
2. 流程与质量管控。依据《江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江永县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江永财发〔2024〕19号)要求,扎实开展项目预(结)算财政评审或部门审核,杜绝资金浪费,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严禁串标、卖标、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项目计划调整变更须经审批单位书面批准,严禁擅自改动。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及群众的监督作用,强化日常监管,保障工程质量。
(三)加快项目进度
桃川镇政府督促建设单位在严守安全底线、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无特殊情况,第一期项目须于2025年12月前正式开工,逾期未动工的,将取消项目计划并全县通报批评;2026年2月28日前须完成阶段建设任务,项目资金拨付进度需达到100%。对虚报项目进度、建设及资金支付滞后的,将严肃追究项目具体实施责任人责任。
(四)推进公开透明
严格落实《江永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全面做好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提升群众知晓度与满意度 。项目计划下达后,桃川镇政府、新宅村村委会须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及时公示;项目实施前,公示实施方案及招标情况;竣工验收后,公示完工情况;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明确举报电话、受理单位及公示期限,同时对公示内容拍摄远、近景清晰照片存档备查。
(五)严格资金管理
1. 档案与监管要求。严格依照国家建设管理规定,系统收集整理工程、财务等档案资料,完整采集并保存项目建设前、中、后影像资料,形成规范齐全的项目档案,以备核查、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开展项目进度与资金使用专项督查。新宅村每月召开专题“月例会”,公开项目实施情况,接受村民实时监督,确保资金用在实处。
2. 纪律与追责机制。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管理规定,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套取、私分、截留、挤占、挪用及超范围使用资金。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发改等部门对项目招投标、资金公示、工程质量及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项目基础工程、隐蔽工程由镇、村两级共同负责管理,对衔接资金领域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从严查处。
三、安全生产
镇、村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项目的同时要明确项目实施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宣传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在项目施工中要求施工方配齐施工警示标志、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项目考核,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及个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四、项目实施标准
见附表:
桃川镇新宅村2025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和美湘村)示范村奖补资金计划表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30日
|
桃川镇新宅村2025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和美湘村)示范村奖补资金计划表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乡 |
村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实施地点 |
时间进度 |
责任单位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 |
备注 |
|||||||||
|
项目批次 |
项目类型 |
二级项目类型 |
项目子类型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项目预算总投资(万元) |
其中 |
受益户数 |
受益人口数 |
||||||||||||||
|
财政衔接资金(万元) |
除财政衔接资金外的统筹整合资金(万元) |
其他财政资金(万元) |
其他筹措资金(万元) |
||||||||||||||||||||
|
1 |
第一批 |
乡村建设行动 |
人居环境整治 |
村容村貌提升 |
桃川镇 |
新宅村 |
田家古井美丽屋场 |
新建 |
新宅村 |
2025.12 |
2026.2 |
县农业农村局、桃川镇人民政府 |
道路硬化长200m*宽3m,厚0.2m;混凝土水沟及沟盖板200m;步道修建200m*0.6m |
10 |
10 |
|
|
|
403 |
1585 |
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
|
|
|
2 |
乡村建设行动 |
人居环境整治 |
村容村貌提升 |
桃川镇 |
新宅村 |
半月塘美丽屋场 |
新建 |
新宅村 |
2025.12 |
2026.2 |
县农业农村局、桃川镇人民政府 |
晒谷坪硬化550㎡;步道修缮100m,宽1.5m |
6 |
6 |
|
|
|
403 |
1585 |
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
|
|
|
|
3 |
乡村建设行动 |
人居环境整治 |
村容村貌提升 |
桃川镇 |
新宅村 |
净水塘美丽屋场 |
新建 |
新宅村 |
2025.12 |
2026.2 |
县农业农村局、桃川镇人民政府 |
人行步道修缮50m;排水沟长500m,宽0.4m含盖板;水渠修建长100m,宽1.5m;10盏路灯 |
18 |
18 |
|
|
|
403 |
1585 |
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
|
|
|
|
4 |
乡村建设行动 |
人居环境整治 |
村容村貌提升 |
桃川镇 |
新宅村 |
庙边塘美丽屋场 |
新建 |
新宅村 |
2025.12 |
2026.2 |
县农业农村局、桃川镇人民政府 |
步道修建长350m,宽3.5m;混凝土水渠建设220m;10盏路灯 |
18 |
18 |
|
|
|
403 |
1585 |
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
|
|
|
|
5 |
乡村建设行动 |
人居环境整治 |
村容村貌提升 |
桃川镇 |
新宅村 |
整村巷道硬化 |
新建 |
新宅村 |
2025.12 |
2026.2 |
县农业农村局、桃川镇人民政府 |
巷道硬化长500m,宽3m,厚0.2m |
15 |
15 |
|
|
|
403 |
1585 |
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
|
|
|
|
6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产业路 |
桃川镇 |
新宅村 |
村主道路提质改造 |
新建、修缮 |
新宅村 |
2025.12 |
2026.2 |
县农业农村局、桃川镇人民政府 |
道路提质、道路修缮,长1000m,宽4.5m |
27 |
27 |
|
|
|
403 |
1585 |
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
|
|
|
|
7 |
产业发展 |
配套设施项目 |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
桃川镇 |
新宅村 |
猪屎塘灌溉水渠 |
新建 |
新宅村 |
2025.12 |
2026.2 |
县农业农村局、桃川镇人民政府 |
混凝土灌溉水渠长200m,高60cm,内空40cm |
6 |
6 |
|
|
|
403 |
1585 |
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
|
|
|
|
8 |
第二批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产业路 |
桃川镇 |
新宅村 |
产业道路硬化 |
新建 |
新宅村 |
以项目资金指标文件下达时间为准 |
|
县农业农村局、桃川镇人民政府 |
原种场至水美村交界河产业路硬化860m,宽4m,厚0.2m;庙边塘至七盆祖产业路硬化600m,宽4.5m,厚0.2m;垃圾场至田如全家硬化道路长1200m宽4m厚0.2m |
100 |
100 |
|
|
|
403 |
1585 |
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200 |
200 |
|
|
|
|
|
|
|
|





湘公网安备 431125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