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50003/2026-0095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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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服务
委托公告
一、服务项目概况
江永县林业局因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工作需要,拟将2026年度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服务委托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
二、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人特定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
(2)派遣2名及以上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驻江永县林业局。
3.为本服务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设计标准要求
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成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2011年1月8日国务院第588号令)、《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湖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和《湖南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2024年)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
四、工作内容要求
完成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服务:林木采伐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技术服务单位根据林木采伐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对伐区范围内的林木进行调查,调查设计内容主要包括调查位置、范围、面积、权属、林种、树种、起源、胸高直径、树高等因子,以及伐区生产组织、生产工艺、活立木蓄积量、材种出材量、陆运条件等,并出具伐区作业设计书和相关报告。
五、提交成果内容
1.林木采伐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开展林木采伐伐区调查,并出具伐区作业设计书和相关报告;
2.纸质版成果的林木采伐年度报告提交纸质文本2套;
3.电子文件要求:全部成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word的doc格式文件,矢量数据采用shp格式。
六、服务项目相关要求
1.服务项目实施地点:江永县全域。
2.技术服务收费按照湘发改价服〔2017〕678号、湘林办计函〔2017〕4号以及江永林发〔2018〕15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3.委托协议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验收方法及标准:按本公告文件和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实施;
5.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提供材料。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3日。
(2)地点:江永县千家峒路58号江永县林业局2003。
(3)联系方式:周小林13974629757(经本人同意公开)邮箱:407747803@qq.com(经本人同意公开)。
(4)提供材料: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伐区调查设计费报价等。
江永县林业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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