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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江永县兰溪瑶族乡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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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委发﹝2021﹞7号
兰溪瑶族乡关于印发《兰溪瑶族乡2021年 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
经乡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兰溪瑶族乡2021年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规定执行。
中共兰溪瑶族乡委员会
兰溪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
兰溪瑶族乡2021年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实现全乡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各村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和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真实反映和准确评价各村工作实绩,为村干部的报酬、奖惩、评选、评优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行政村及村“两委”班子成员。
二、考核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注重实效,激发合力的原则;
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
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及内容
(一)未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影响正常工作的,相关干部扣绩效工资100元,每次扣该村绩效分2分,
(二)未按照要求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100元;无故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50元;值班未到位一次扣50元。无故缺席3次以上会议的村干部,乡纪委对该村干部进行立案处理。业务工作被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村,每次扣除相关村干部绩效工资200-1000元,扣该村绩效分3-10分。
(三)村干部请假1天需向分管领导请示,请假2天及以上需向主要领导书面请假并报去向。如未履行相应的请假报批手续,每次扣个人绩效工资50元。导致工作出现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防汛、特护等重要时期,一律不得请假。村干部请假,除病假等特殊情况外,全年累计不得请假超过30天,否则扣除年度个人全部绩效工资;连续请假30天未上班的,暂停村干部职务,由乡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仍不改正的,停发工资,视情形采取免职等方式进行处理。
(四)村干部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第一次扣100元,第二次扣200元,第3次扣除全年绩效工资,第3次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停职、免职或相应纪律处分;影响全乡重点工作进度的,每次按情况扣500元。
(五)村干部对灾情、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未及时(本村范围20分钟内,本乡范围30分钟内)赶到现场的每次扣相关责任人绩效工资500元。对因值班不到位、工作失职引发的各类重大事故,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情况的,每次扣除相关责任人绩效工资1000元,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村干部应全面掌握本村村情民情,关心群众,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各类问题。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的,到县一级每次扣除相关责任人绩效工资100元,到市一级每次扣除相关责任人绩效工资500元,到省一级每次扣除相关责任人绩效工资1000元,出现进京越级上访现象的或到省市累计2次以上的,责令该村支部书记停职专抓此越级信访工作,若未出现好转对该村支部书记进行免职处理。
(七)村干部应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和农业农村做好森林防火和露天焚烧工作,积极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凡发生森林火灾和秸秆焚烧的,并被上级相关部门记录在案的,每次扣该村运转经费5000元,对相关责任人扣除绩效工资500元。
(八)各村要督促村里做好粮食生产工作,粮田连片达到3亩以上,累计5亩以上抛荒的,对该村支部书记进行停职、免职或相应纪律处理。
(九)村要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巡查力度,做好信息管理与传递工作,凡发现一起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未批先建,村未及时制止和上报的,对该村支部书记进行停职、免职或相应纪律处理。
(十)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分排在倒数第一,考核分数60分以下的村,对该村支部书记进行停职、免职或相应纪律处理。
(十一)所有工作在接受上级检查中,代表乡接受国家、省、市、县级单位检查并顺利通过的,对相关村依次加20、15、10、5分,对表现突出的村干部进行200-2000元每次的绩效工资奖励。若工作在接受上级检查中被国家、国家、省、市、县级单位通报批评的,对相关村依次扣20、15、10、5分处理,发生严重情节的对相关村干部进行停职、免职或相应纪律处理。
(十二)对村干部个人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扣除年度全部绩效工资,并且对相关责任人免职处理:
1.政治素质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不能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的;
3.综治民调、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村支书和负责的村干部;
4.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到治安处罚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乡村正常工作秩序的;
6.在村“两委”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问题的;
7.有以权谋私、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本年度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8.有群众越级上访,并造成非访的,除扣除责任人绩效工资外,年底不得评先评优。
四、考核时间
2021年1月-12月。
五、考核方式和结果运用
(一) 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负责将考核结果递交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确认。考核将严格按各项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结果由小组决议后进行公示。
(二)村干部每人每年的绩效工资发放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同时作为村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扣除的村干部绩效报酬全额用于奖励优秀的村干部,具体事项由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兰溪瑶族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政 委:杨 林 党委书记
组 长:蒋团军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李发权 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宋 裕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甘永华 党委委员、政协工委主任、副乡长
张建立 党委委员、副乡长
陈天姣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文鑫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笑迪 副乡长
何恺毓 副乡长
陈 麒 人大副主席
领导小组设在党政办,由李发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莫海狮、蒋忆馨任专干负责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