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50003/2024-0117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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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工信部门,相关产业园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
品以旧换新行动的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
改造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
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
金融机构推送了第一批审核通过的备选项目清单。为进一步做好
我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项目融资对接工作,请
各市县工信部门和园区抓紧推动清单内项目贷款落地,并梳理储
备符合条件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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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再贷款额度共 5000 亿元,其中用于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发放技
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贷款的再贷款额度为 4000 亿元,重点支持
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等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
更新。再贷款年利率 1.75%,期限 1 年,可展期 2 次,每次展期期
限 1 年。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 21 家金融机构。政策
执行至额度用完为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
企业梳理符合条件的项目,审核通过后推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和相
关银行。项目申报采取分批次滚动推荐方式,第一批申报项目已
于 5 月完成报送,原则上每 2 个月安排报送一批项目。
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且银
行向其发放的贷款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支持
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 1 个百分点,贴息
期限不超过 2 年。在 2024 年 3 月 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且
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并划付供应商账户的,可享受贴息
政策。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
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的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
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提升等行动相关支持方向,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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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更新符合《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明
确的 27 个行业、4 个领域的重点方向。
(二)项目总投资在 2000 万元以上,属于在建或年内可开工
的项目。
(三)项目有明确的贷款需求,贷款需求不得超过项目总投
资,贷款期限不低于 1 年,并明确不超过 3 家意向银行。
(四)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前
期条件基本完备。
三、工作要求
(一)推动融资对接。各市县工信部门和园区要建立与人民
银行市州分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联动对接机制,精准跟踪服务
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推送至银行机构备选项目清单的项目,抓
紧推进签约放款,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贷款投放跟踪
监测,实行项目贷款进展周调度,各市州工信部门每周五前向我
厅报送项目贷款发放情况(附件 2)。第一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选项目清单的 473 个项目贷款发放情况首次调度表,请于 7 月 5
日前报送。
(二)抓紧项目储备。各市县工信部门和园区要加大项目摸
排力度,对暂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选项目清单、经审核符合
符合再贷款申报条件的项目,指导经营主体对照相关文件要求,
做好申报制造强省项目库入库、填报项目贷款需求(附件 3)等程
序,准确填写项目建设内容、预期成效等关键信息。要指导经营
主体加强与金融机构前期对接,加快项目前期条件落实,尽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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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贷款授信等程序。要严格筛选把关拟推荐的项目,避免因信息
填报错误、未及时入库等可能影响项目审核的情况。要建立“成熟
一批、报送一批”滚动推送机制,各市州工信部门按周分批报送经
审核筛选的项目清单,本轮首次报送时间为 7 月 5 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市县工信部门和产业园区要深刻领
会政策内容,积极推进落实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政
策,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提升再贷款和贴息政策在广大经营
主体中的知晓度。要认真总结在推动本辖区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
技术改造工作上的典型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工作,及时向我厅报
送经验性信息。我厅将择优推介、总结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附件:1.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一批备选的项目清单(分发)
2.项目贷款投放情况表
3.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申报项目
清单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 年 7 月 1 日
(联系处室:投资规划处,0731—88955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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