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50003/2021-00915 分类:
发文机关: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1-10-21
名称: 江永县惠企政策
文号 :    
江永县惠企政策
  • 2021-10-21 09:31
  • 来源: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作者:
  • 【字体:   

江永县惠企政策

一、目录

一、税费优惠类

 1、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1

  2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2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3

4、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4

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5

6、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6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及税法实施细则………………………………………………………………7

8、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及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8

9、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9

10、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10

11、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11

12、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12

二、资金奖补类

1、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奖补资金…………………………………………… 13

2、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奖补资金计划…………………………………………………………………… 14

3、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和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项目奖补资金计划…………………………………… 15

4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奖补资金…………………………………………… 16

5、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和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项目奖补资金………………………………………… 17

6、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建设…………………………………………………………………………… 18

7、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和质量提升奖………………………………………………………………………… 19

8、支持贫困地区推进品牌建设财政奖补…………………………………………………………………… 20

9、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 21

10、《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章第五条(一) …………………………………  22

11、《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章第五条(二) …………………………………  23

12、《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章第五条(三) …………………………………  24

13、《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章第五条(四) …………………………………  25

14、《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章第五条(五) …………………………………  26

15、《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八条……………………………………………………27

16、《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九条(一)……………………………………………28

17、《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九条(二)……………………………………………29

18、《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九条(三)……………………………………………30

19、《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条……………………………………………………31

20、《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二条…………………………………………………32

21、《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四条…………………………………………………33

22、《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五条…………………………………………………34

23、《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六条…………………………………………………35

24、《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七条…………………………………………………36

25、《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九条…………………………………………………37

26、《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条…………………………………………………38

27、《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一条………………………………………………39

28、《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四条………………………………………………40

29、《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十条…………………………………………………41

30、《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十一条………………………………………………42

31、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43

32、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申报工作…………………………………………………………44

3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45

34、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政策及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46

35、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之有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类………………………………………46

36、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之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类……………………………………47

37、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之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类……48

三、降本增效类

1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 49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 50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51

4、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52

5、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 53

6、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 54

7、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55

8、深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 56

9、市场主体准入“一业一照”改革实施…………………………………………………………………… 57

10、第三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58

11、园区企业及县城临时用水企业简化办理用水手………………………………………………………… 59

12、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工作……………………………………………………………… 60

13、《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六条…………………………………………………… 61

14、《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七条…………………………………………………… 62

四、金融支持类

1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 63

五、要素保障类

1《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一条………………………………………………… 64

2《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二条……………………………………………… 65

3《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三条……………………………………………… 66

4《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五条……………………………………………… 67

5《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六条……………………………………………… 68

6《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七条……………………………………………… 69

7《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八条……………………………………………… 70

六、政策文件

1、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71

税费优惠类

1、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

实施部门

江永县税务局

行使层级(分为省、市、区县、乡、村)

县级

申报条件

看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

申报材料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达到减免优惠条件,系统减免

办理流程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及时办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2489623     监督电话:0746-2489613

         

2、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

实施部门

江永县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看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

申报材料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达到减免优惠条件,系统减免

办理流程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及时办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2489623    监督电话:0746-2489613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附件

实施部门

江永县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看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

申报材料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达到减免优惠条件,系统减免

办理流程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及时办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2489623     监督电话:0746-2489613

4、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46

实施部门

江永县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看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

申报材料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达到减免优惠条件,系统减免

办理流程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及时办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2489623      监督电话:0746-2489613

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

实施部门

江永县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看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

申报材料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达到减免优惠条件,系统减免

办理流程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及时办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2489623     监督电话:0746-2489613

6、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

实施部门

江永县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看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

申报材料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达到减免优惠条件,系统减免

办理流程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及时办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2489623     监督电话:0746-2489613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及税法实施细则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实施部门

江永县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看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

申报材料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达到减免优惠条件,系统减免

办理流程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及时办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2489623    监督电话:0746-2489613

8、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及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实施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

实施部门

江永县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看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

申报材料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达到减免优惠条件,系统减免

办理流程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及时办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2489623     监督电话:0746-2489613

9、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实施部门

江永县税务局

行使层级(分为省、市、区县、乡、村)

县级

申报条件

看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

申报材料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达到减免优惠条件,系统减免

办理流程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及时办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2489623     监督电话:0746-2489613

10、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

实施部门

江永县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看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

申报材料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达到减免优惠条件,系统减免

办理流程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及时办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2489623     监督电话:0746-2489613

11、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75

实施部门

江永县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看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

申报材料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达到减免优惠条件,系统减免

办理流程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及时办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2489623      监督电话:0746-2489613

12、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

实施部门

江永县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看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

申报材料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达到减免优惠条件,系统减免

办理流程

直接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及时办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2489623      监督电话:0746-2489613

资金奖补

1、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奖补资金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关于下达2021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1253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发改局

行使层级(分为省、市、区县、乡、村)

县级

申报条件

满足2021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

申报请示、企业情况

办理流程

企业准备完整资料县发改局向财政申报

办结时限

3-5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5722831      监督电话:5726901

2、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奖补资金计划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关于下达2021年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1254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发改局

行使层级(分为省、市、区县、乡、村)

县级

申报条件

符合2021年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

申报请示、企业情况

办理流程

企业准备完整资料县发改局向财政申报

办结时限

3-5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5722831      监督电话:5726901

3、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和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项目奖补资金计划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关于下达2020年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和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项目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03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发改局

行使层级(分为省、市、区县、乡、村)

县级

申报条件

满足2020年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和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

申报请示、企业情况

办理流程

企业准备完整资料县发改局向财政申报

办结时限

3-5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5722831      监督电话:5726901

4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奖补资金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关于下达湖南省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0297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发改局

行使层级(分为省、市、区县、乡、村)

县级

申报条件

符合湖南省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奖补资金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

申报请示、企业情况

办理流程

企业准备完整资料县发改局向财政申报

办结时限

3-5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5722831      监督电话:5726901

5、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和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项目奖补资金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关于下达2019年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和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项目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9200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发改局

行使层级(分为省、市、区县、乡、村)

县级

申报条件

满足2019年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和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

申报请示、企业情况

办理流程

企业准备完整资料县发改局向财政申报

办结时限

3-5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5722831      监督电话:5726901

  6、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建设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建设项目农办市发[2021]7

实施部门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申报材料

1、《湖南省XX/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验收表》。2、验收资料真实性承诺函。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实施主体营业执照、建设主体开户行、银行账号、税号,建设主题等级证明文件。4、设施农用地备案证明材料。5、冷链设施设计资料,建设施工合同、建设施工单位资质复印件、施工人员资质证明及施工人员在场施工照片,竣工验收报告。6、项目实施前、中、后照片。7、压缩机组、冷风机品牌、冷库门品牌、库体保温材料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批次号复印件。8、多通道数据采集系统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设施工单位竣工调试合格证明资料。

办理流程

1、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注册申报流程图:下载《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信息系统》APP注册/登录主体认证项目申报状态查询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登录认证流程图:下载APP→ 注册/登录法人信息及主体类型选择主体信息完善及经营业务选择项目验收主体创建成功后申报认证及直报填写认证通过

办结时限

申报主体递交申报资料资料手续齐全,县农业农村局完成审核并监督申报主体按规定施工,竣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合格后,上报系统,经市、省抽查验收,安排补贴资金下发到实施主体账号。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746-5722551            咨询电话:15367524628

7、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和质量提升奖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政发[2021]2号江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永县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和质量提升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

实施部门

江永县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2020-2022年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单位、机构、协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单位、机构、协会、企业)、马德里国际商标(持有人)、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发明专利申请(企业、个人)

申报材料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证书

办理流程

马德里国际商标已下证持有人申请——县财政部门审核

办结时限

2022-12-31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5729776          监督投诉电话:0746-5723031

8、支持贫困地区推进品牌建设财政奖补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贫困地区推进品牌建设财政奖补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17]80

实施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201811日至20201231日申报并获批或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以及马德里国际商标相关地理标志或商标持有人

申报材料

马德里国际商标资助申报表、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商标注册证书、奖补资金使用计划、承诺书、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办理流程

马德里国际商标已下证持有人申请——县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审核|——省财政厅审核

办结时限

20201231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5729776        监督投诉电话:0746-5723031

9、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江永旅产办发〔201710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行使层级

区县

申报条件

符合《江永县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江永旅产办发〔201710号)奖励范围的均可申报。

申报材料

《江永县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江永旅产办发〔201710号)文件中列举的相关佐证资料,不同的行业,材料不同。

办理流程

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会同县财政局审查奖励申报材料,县财政局核准奖励金额,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执行。

办结时限

5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56-5756626监督电话杨13365866196

10、《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章第五条(一)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章第五条(一)(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年纳税50-200万元、201 -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自投产之日起,按其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县级留成部分的标准,前三年分别按60%70%80%90%,后两年分别按20%30%40%50%奖励企业。

申报材料

项目投资合同、年产值报表、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资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申报材料提交后3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11、《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章第五条(二)

申报材料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章第五条(二)(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世界500强、中国100强企业、央企、中国名牌、全国驰名商标企业,上市公司、经省或省以上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本年度实现税收县级留成部分前3年按100%、后2年按50%奖励给企业。

申报材料

项目投资合同、年产值报表、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资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申报材料提交后3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12、发《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章第五条(三)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章第五条(三)(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纳税的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申报材料

项目投资合同、年产值报表、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资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申报材料提交后1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13、《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章第五条(四)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章第五条(四)(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对年纳税净入库额首次超过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的企业,分别奖励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元。

申报材料

项目投资合同、年产值报表、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资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申报材料提交后1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14、《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章第五条(五)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章第五条(五)(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对新引进并经审核认定的总部企业,自投产之日起按其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县级留成部分的标准,前3年按70%、后2年按50%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

项目投资合同、年产值报表、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资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申报材料提交后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15、《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八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八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上市的;在创业板、中小板挂牌上市的;在主板挂牌上市的

申报材料

项目投资合同、年产值报表、公司上市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资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申报材料提交后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16、《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九条(一)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九条(一)(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企业科技创新、争创品牌,企业发明的专利注册在县内并转化为批量产品的,新获省级、国家级专利奖的

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及专利证书、获奖证书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资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申报材料提交后3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17、《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九条(二)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九条(二)(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中国免检产品称号的;县内企业牵头制定国际、国家标准获批准的;制定行业和地方标准获批准的

申报材料

相关品牌认证资料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资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申报材料提交后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18、《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九条(三)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九条(三)(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新获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材料

相关认定材料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资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申报材料提交后1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19、《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分为省、市、区县、乡、村)

县级

申报条件

对企业用于增资扩能项目的贷款;对实施技术改造的增资扩能项目;对旧厂房升级改造或者在原用地范围内扩产新建厂房项目的企业

申报材料

增资扩能的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资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申报材料提交后1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20、《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二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二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企业购买用地20亩以上且投资强度预计可达到150万元/

申报材料

投资强度凭证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材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完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21、《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四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四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企业固定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可租赁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生产。达到每平方米年纳税额在500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3年免租期;前3年按照每年先交后全额奖补的方式,项目方可在缴纳租金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该项奖补资金。

申报材料

投资凭证,纳税记录凭证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材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22、《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五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五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由外地转移来的产业项目、按实际发生的搬迁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企业须提供与搬运公司签订的协议、发票、搬运物件清单等相关佐证资料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材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23、《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六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六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全新固定设备投资

申报材料

以设备购置清单、设备购置发票、采购合同等为依据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材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24、《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七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七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第三方评估公司检测出具的无尘车间级别证和企业投资额凭证及科技含量高低等

申报材料

厂房装修费用奖补按无尘车间定级和企业投资额大小、产值大小、税收贡献、产业带动情况、科技含量而定。对设备价值有争议的,第三方评估公司检测结果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材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验收后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25、《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九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九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对新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且当年有进出口实绩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对当年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

申报材料

县商务部门签订的合同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材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26、《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年内实现外贸进出口额10万美元-100万美元、101万美元-500万美元、501万美元-1000万美元、1001万美元-5000万美元、5001万美元-1亿美元、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

申报材料

当年内外贸进出口额凭证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材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27、《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一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一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已经通过物流公司可核定的从江永县发至长沙、广州、深圳、东莞、桂林等产品物流运输的县工业园内的生产企业

申报材料

年内企业产品物流凭证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材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28、《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四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二十四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县职业中专、人社部门免费为新引进企业或项目培训输送员工,乡镇、村(社区)为新引进企业输送员工,所输送的员工与用工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1年以上

申报材料

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单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材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29、《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十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十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商协会、中介组织和个人

申报材料

引进企业实际投资额凭证等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材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30、《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十一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三十一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产业链龙头企业引进配套企业

申报材料

缴税凭证等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材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31、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工信信软〔2020507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企业和实施的项目符合年度申报通知的方向和要求

申报材料

按文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

办理流程

由县工信、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共同审核,联合行文推荐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同时抄报所在市州工信、财政部门。

办结时限

按文件规定的办理时限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32、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工信投资〔202160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对实施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有增量的,给予事后奖励性补助。

申报材料

按文件要求上报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由县工信、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共同审核,联合行文推荐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同时抄报所在市州工信、财政部门。

办结时限

按文件规定的办理时限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3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湖南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2021-2025)》(湘工信中小发展〔202127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培育和复核对象应符合《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2021-2025)》(湘工信中小发展〔202127号)中明确的培育条件,符合湖南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具备较好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在专精特新发展中实现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贡献。

申报材料

按文件要求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企业网上申报-县科工局网上审核-县科工局推荐上报省工信厅

办结时限

按文件规定的办理时限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34、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政策及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科发〔2018139号)、《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科计〔202113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1、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已在科技部门备案,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2
、按规定完成税务部门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申报材料

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

办理流程

企业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报-县区相关部门网上审核-省厅下达奖补资金-县科工局拨付

办结时限

按文件规定的办理时限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35、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069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2021-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湘科计〔20219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包括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两大类,申报项目符合申报通知的重点支持方向和要求

申报材料

按文件要求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企业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报-县区科工局审核推荐-市州科技局审核推荐

办结时限

按文件规定的办理时限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36、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069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2021-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湘科计〔202110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申报材料

按文件要求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企业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报-县区科工局审核推荐-市州科技局审核推荐

办结时限

按文件规定的办理时限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监督方式5722184

37、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069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符合《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区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普惠性政策兑现与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等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的企业

申报材料

按文件要求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企业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报-县区科工局审核推荐-市州科技局审核推荐

办结时限

按文件规定的办理时限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降本增效类

1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试行)江永发改[2021]16

实施部门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行使层级(分为省、市、区县、乡、村)

县级

申报条件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行政审批的申请材料和法定程序来确定行政许可审批的“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申报材料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可容缺受理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承诺办理

办结时限

3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6901       监督方式:5722831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第一阶段)压缩办理时限方案

实施部门

江永县发改局

行使层级(分为省、市、区县、乡、村)

县级

申报条件

符合产业政策规定及项目备案范围、材料齐备

申报材料

所要提供材料依据项目类型、投资类别等不同

办理流程

申报审核办理

办结时限

按照项目类型、投资类别等情况压缩30%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6901      监督方式:5722831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湘农办函〔202045

实施部门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省级

申报条件

围绕打造农业“千亿产业”,对主要从事粮食、蔬菜、水果、油菜、茶叶、畜禽、水产、中药材等生产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以下简称“两场”),因农业生产经营需要,从商业银行或银保监会批准从事信贷业务的保险公司取得一定额度的贷款并已经支付利息,即可享受省财政贷款贴息政策。

申报材料

1.申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法律责任承诺书;2.贷款贴息申请表;3.银行借款合同、加盖银行印章的贷款到账凭证和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和电子照片);4.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有效贷款资金使用用途证明材料(复印件);5.贷款查询授权书;6.贷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股东身份获取贷款的,还需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公司备案章程等有关资质证明。

办理流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县市区审核汇总市州复核上报拨付贴息资金。

办结时限

每年330日和930日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按照通知要求,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供申报相关材料,过期不再补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郭盛,电话:073182257430

邮箱:10962741@qq.com

4、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

实施部门

国网江永县供电公司

行使层级

区县、乡镇

申报条件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低压零新装、增容业务,公司免费资建设公用线路搭火处至用电计量装。
1.
申请容量在8千瓦及以下的零散单相居民用电;
2.
城区160千瓦及以下、农村地区10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用电类别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包括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不含政府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的非企业客户:执行其他电价、但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中关于小微企业划型标规定的小微企业
3.
低压充电项目用电

申报材料

1.用电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客户提供身份证、军人证、 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同自然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委托代理人办理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用电申请及身份信息装表接电

办结时限

居民用户5个工作日,非居民用户1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王臣熙 13974629799,监督方式13974629212

5、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

实施部门

江永县人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在江永县人社局参加了工伤保险

申报材料

无需提交材料                                                                                

办理流程

由信息系统后台统一设置行业基准费率降低50%,经办机构划分参保企业行业类别后,参照执行。

办结时限

即办件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2499          监督方式5722872

6、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0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人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在江永县人社局参加了工伤保险

申报材料

无需提交材料                                                                                

办理流程

由信息系统后台统一设置中小微企业减免,大型企业减半,经办机构划分参保企业类型后,参照执行。

办结时限

即办件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2499监督方式5722872

7、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0]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迟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

实施部门

就业服务中心

行使层级

区县

申报条件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期间,各用人单位仍应依法向社保费征收机构申报缴费,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免填单、免申请,在申报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申报材料

缴纳保险的相关凭证

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受理录入、核定 系统生帐、拨付资金。

办结时限

系统生拨付实现为准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2499       监督方式5722872

8、深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湘市监发〔20196号(关于深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部门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县、乡

申报条件

符合注销的企业

申报材料

简易注销: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hn.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登陆页面,用联络员身份登陆。点击“注销公告填报——简易注销填报”,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网上下载或窗口领取,填好、全体投资人签署、盖公章】。20天公告期满后,须在30天内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办理注销登记。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日发放准予注销通知书。
1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网上下载或窗口领取】2、《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原件);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普通注销: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填报。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hn.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登陆页面,用联络员身份登陆。点击“注销公告填报——普通注销填报”,可进行清算组备案录入。公司在进行清算组备案后,录入债权人公告相关信息。
1.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网上下载或窗口领取】。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确认。◆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4.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理流程

公告期满-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办结

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5729776        监督投诉电话:0746-5723031

9、市场主体准入“一业一照”改革实施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永市监发〔202123号全市市场主体准入“一业一照”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实施部门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县、乡

申报条件

1、办理新开办企业、个体,2、办理变更且信用良好的企业、个体

申报材料

(一)办理公司制企业营业执照(申报网址:http://222.240.225.75:8004/bsdt/
1.
《公司“一业一照”登记(备案)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5.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6.公司住所证明;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办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申报网址:食品经营许可:http://218.76.24.74:8088,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http://218.76.24.74:8080
1.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情况表(子表)》/<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子表)》、《<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书(子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申请书(子表)》;
2.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还需提供:
1)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2)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3.
办理药品经营许可(零售)还需提供:
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注册证或聘书复印件;(2)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3)营业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4)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包括制度、职责、程序)目录;(5)企业营业场所的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4.
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零售)的还需提供:
1)经营范围[拟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注明类代号、类代号名称、产品举例)]、经营方式说明;(2)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3)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还需提供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三)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网址:http://222.240.225.75:8004/bsdt/
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子表)》;2.按台(套)办理:(1)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2)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的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3)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4)锅炉能效证明文件;(5)电梯保险标志(办理电梯的)。
3.
按单位办理:(1)监督检验证明、定期检验证明;(2)《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四)办理网络食品经营备案(仅限自建经营性网站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申报网址:http://218.76.24.74:80881.《湖南省网络食品经营备案信息登记表(子表)》。
(五)办理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申报网址:http://218.76.24.74:80881.《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表(子表)》;2.冷藏冷冻贮存场所布局图。
(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盖章的《市场主体“一业一照”承诺书》(适用所有办理事项)
(七)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适用所有办理事项)

办理流程

准备资料-窗口审核-材料符合规范-受理-办结

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5729776            监督投诉电话:0746-5723031

10、第三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三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降低10%);湘发改价费〔2016405

实施部门

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区县级

申报条件

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含风景名胜园区内)新建、改建(指原国有土地上的建筑改变原有性质等)、扩建住宅、工业和商业类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申报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工程审批表、审批单;批复、呈报表;不动产证;企业、单位需提供相关规委会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核费-缴费(办结)

办结时限

一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11、园区企业及县城临时用水企业简化办理用水手续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关于园区企业及县城临时用水企业简化办理用水手续的通知》

(〔20133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自来水公司

行使层级(分为省、市、区县、乡、村)

县级

申报条件

园区企业及县城建设项目

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规划许可证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勘查—安装通水

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0746-5723121

12、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工作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登记函〔20212

实施部门

江永县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分为省、市、区县、乡、村)

区县

申报条件

属于小微企业、个体

申报材料

小微企业书面提出承诺、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不需承诺。

办理流程

申请不动产登记同时提交

办结时限

即办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0746-5751029          监督电话13974629668

13、《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六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六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落户园区内的企业,水费、电费、通讯和有线电视费、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处理费等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最低标准收取。企业自行处理污水并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免收污水处理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接入企业红线入口处的水、电、讯、有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

申报材料

项目投资合同、水、电、讯、有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票据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资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申报材料提交后3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监督方式5722184

14、《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七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七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新投资项目在约定建设期限内依法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法定不能减免的外,县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落户园区内的企业,水费、电费、通讯和有线电视费

申报材料

项目投资合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资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申报材料提交后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金融支持类

1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银保监会 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6)《关于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181

实施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道县支行

行使层级

区县

申报条件

符合文件要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均可享受政策

申报材料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符合政策要求的贷款台账

办理流程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符合政策要求的贷款台账道县支行办理

办结时限

一天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联系方式吴国平18797660117

要素保障类

1《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一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十一条的通知(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企业用地可根据产业政策和项目类型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届满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可依法续期;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租、转让或抵押。符合《划拨供地项目》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申报材料

项目投资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证明资料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资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申报材料提交后4个工作日

2《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二十二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二十二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对新入驻江永的年净入库税收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

申报材料

税收凭证、人员资料

办理流程

企业骨干等提供完整材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3《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二十三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二十三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年缴税200-300万元、301-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申报材料

缴税凭证、人员资料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材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4《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五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五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员工与用工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1年以上的

申报材料

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单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材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5《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二十六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二十六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在江永园区企业或项目就业的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园区企业负责人、项目投资商,中层技术、骨干管理人员的子女

申报材料

劳动合同及户口本

办理流程

提供完整材料→江永县教育局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6《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七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七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全县各类园区和创业基地企业,按规定程序申请并经省、市人社部门批准后,均可实行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

申报材料

劳动合同及用人规模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材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7《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八条

惠企政策名称及文号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第二十八条(江永开放办〔20202号)

实施部门

江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申报条件

对企业提出的用水申请,一律先行勘测,手续可并行办理,除收取工程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取消。用水量大的企业经县政府批准可自办水厂(不得对外营业)。对企业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未进排污管网的免收工业用水污水处理费

申报材料

1.用水申请报告.2.用水量大的企业:建水厂申请报告;3.污水达标报告

办理流程

企业提供完整材料→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5723923        监督方式5722184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江永开放办〔20202

关于印发《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江永单位: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010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四十条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力推动江永开放型经济发展,营造更优越的招商投资环境,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江永实际,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二章适用范围及条件U3u法律法规网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税收贡献大的项目、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先进制造产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新能源新材料等工业项目。

(二)现代物流、商贸商务、电子商务、社会公益等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不含文生旅项目、房地产项目、建筑行业项目、种养殖项目、资源性项目、PPP项目、政府资金投资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三)现代农业产业项目。

第三条 所需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三)与县政府签订了招商引资合同。

(四)在我县境内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机构或经县政府认可的分支机构。

第三章财税金融扶持政策

第四条 2020年起连续5年,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的开放型经济发展基金(创业引导基金、企业孵化基金),今后根据发展情况适当调整。

第五条 凡在我县投资的项目,自投产之日起,纳税奖励按本年度实现税收县级留成部分予以奖励,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和经营。

(一)年纳税50-200万元、201-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自投产之日起,按其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县级留成部分的标准,前三年分别按60%70%80%90%,后两年分别按20%30%40%50%奖励企业。

(二)世界500强、中国100强企业、央企、中国名牌、全国驰名商标企业,上市公司、经省或省以上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本年度实现税收县级留成部分前3年按100%、后2年按50%奖励给企业。

(三)按照国家、省、市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纳税的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四)对年纳税净入库额首次超过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的企业,分别奖励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元。

(五)对新引进并经审核认定的总部企业,自投产之日起按其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县级留成部分的标准,前3年按70%、后2年按50%给予奖励。

第六条 落户园区内的企业,水费、电费、通讯和有线电视费、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处理费等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最低标准收取。企业自行处理污水并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免收污水处理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接入企业红线入口处的水、电、讯、有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

第七条 新投资项目在约定建设期限内依法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法定不能减免的外,县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县级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的30%收取。

第八条 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上市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在创业板、中小板挂牌上市的,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在主板挂牌上市的,一次性补助400万元。对企业通过借壳上市后将上市公司注册地搬迁至江永县内并实现纳税的,一次性补助300万元。若成功上市且募集资金60%以上在江永县内投资的,另行补助100元。

第九条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争创品牌,企业发明的专利注册在县内并转化为批量产品,新获国家级专利奖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省级专利奖的一次性奖励10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中国免检产品称号的,奖励企业10万元。县内企业牵头制定国际、国家标准获批准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制定行业和地方标准获批准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获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十条 支持企业增资扩能,对企业用于增资扩能项目的贷款,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计算的贷款利息额给予不高于50%比例的专项贴息。同一个企业贷款贴息每年限额30万元,贴息期不超过3年。对实施技术改造的增资扩能项目,投入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成后,按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为100万元。对旧厂房升级改造或者在原用地范围内扩产新建厂房项目的企业,对新增建部分按50/平方米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50万元。

第四章土地扶持政策

第十一条 企业用地可根据产业政策和项目类型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届满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可依法续期;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租、转让或抵押。符合《划拨供地项目》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第十二条 企业购买用地的,须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依法取得。竞得的土地可规划7%用于建设员工居住活动中心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20亩以上且投资强度预计可达到150万元/亩的,可根据其建设进度按照投资规模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用于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运输安装。奖励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土地竞拍价款。

第十三条 项目依法取得用地后,须在取得住建部门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工程许可证手续后一个月内动工建设;自交付土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面积须达到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投资总额的25%以上。项目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及时开、竣工,按土地成交价款的1每天收取违约金。如超过动工开发期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土地成交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闲置满两年的土地由政府依法无偿收回。

第五章厂房扶持政策

第十四条 厂房租金补贴及支付方式。企业固定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可租赁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生产。达到每平方米年纳税额在500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3年免租期;前3年按照每年先交后全额奖补的方式,项目方可在缴纳租金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该项奖补资金。第一年至第二年年底连续两年未达到每平方米年纳税额在500元以上的企业,第3年租金不再进行奖补。

第十五条 搬迁补贴及支付方式。由外地转移来的产业项目、按实际发生的搬迁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须提供与搬运公司签订的协议、发票、搬运物件清单等相关佐证资料,设备搬迁来江永后报县财政、审计部门核准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共同核准的搬迁补贴款汇入江永项目公司账户或直接汇入搬运公司账户。

第十六条 设备补贴。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全新固定设备投资总额的10%奖补设备补贴。补贴的发放以设备购置清单、设备购置发票、采购合同等为依据。对设备价值有争议的,由第三方评估公司介入评估。企业享受政策支持的设备不得搬离江永县工业园区,享受政策支持的全新设备作为该项目抵押物抵押给政府。

第十七条 装修补贴。厂房装修费用奖补按无尘车间定级和企业投资额大小、产值大小、税收贡献、产业带动情况、科技含量而定。万级无尘车间每平方米奖补100-200/㎡,千级无尘车间每平方米奖补400-600/㎡,百级无尘车间每平方米奖补800-1000/㎡,厂房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厂房无尘车间定级以第三方评估公司检测结果为准。企业租赁园区标准厂房,连续三月停产,终止租赁合同,限期搬迁腾出厂房。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停产搬离的,厂房装修、办公区域装修等资产由政府无偿收回。

第十八条 厂房使用面积的确认。企业须严格规划设计好厂房产线布局,提供车间及设备规划平面图及说明、办公区域布局等文件,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评定,报政府审核认定后,按产线实际需求核定提供厂房面积大小。设备、产线布局要合理、经济、实用。

第六章外资外贸扶持政策

第十九条 对新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且当年有进出口实绩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当年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按每出口1美元(具体以与县商务部门签订的合同为准)匹配0.03元人民币,每进口1美元匹配0.01元人民币的标准匹配扶持资金。

第二十条 对新引进的生产型外贸企业给予物流补贴,年内实现外贸进出口额10万美元-100万美元、101万美元-500万美元、501万美元-1000万美元、1001万美元-5000万美元、5001万美元-1亿美元、1亿美元以上的,分别补贴人民币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第二十一条 对县工业园的规模以上生产性企业,通过物流公司可核定的从江永县发至长沙、广州、深圳、东莞、桂林的物流运输费用,按照物流费用总额10%的比例给予补助,每个企业年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企业,经认定后可给予不超过年产值总额0.8%的物流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80万元,补贴年限不超过2年。

第七章人才引进扶持政策

第二十二条 对新入驻江永的年净入库税收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每家企业不超过10名),五年内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的标准全额奖励。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的,其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个人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第二十三条 对园区企业优秀人才进行奖励。年缴税200-300万元、301-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对企业中层以上技术、管理骨干给予3名、5名、8名、10名的奖励指标,每人每年奖励1万元。

第八章用工扶持政策

第二十四条 县职业中专、人社部门免费为新引进企业或项目培训输送员工,乡镇、村(社区)为新引进企业输送员工,所输送的员工与用工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1年以上的,分别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用工企业和输送单位奖励。对企业在人社部门指导下自行培训员工按政策标准给予培训补助。

第二十五条 为新引进企业输送1位员工与用工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1年以上的,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户限奖励一次。

第二十六条 凡在江永园区企业或项目就业的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其子女义务教育期间按照区域划分就近入学;园区企业负责人、项目投资商,中层技术、骨干管理人员的子女可任选一所县属学校就学,任何学校不得拒绝,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

第二十七条 全县各类园区和创业基地企业,按规定程序申请并经省、市人社部门批准后,均可实行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其中,用工规模在 2000人以上的企业,经审批同意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 12%执行;用工规模在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企业,经审批同意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4%执行。从第二年起每年提高1%,逐步过渡到统一缴费费率。用工规模在 500 人以下的企业,可以园区或基地为单位统一申请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经审批同意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4%执行,从第二年起每年提高1%,逐步过渡到统一缴费费率。

第九章水电政策

第二十八条 对企业提出的用水申请,一律先行勘测,手续可并行办理,除收取工程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取消。用水量大的企业经县政府批准可自办水厂(不得对外营业)。对企业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未进排污管网的免收工业用水污水处理费。加大对高新技术等重点产业以及重点园区电价支持力度,对列入重点引进项目,由县发改局、县科工局等部门配合向市、省政府及有关上级单位提出申请,争取纳入全省大用户直接交易范围。对企业厂区用电产权分界点以上的配电设施建设由电力公司负责。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业基本电费自主选择按容量计费或按需计费。对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可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生活用电、用水,执行居民电价、水价、气价。对企业消费电水气热及通信网络等要素资源,不得收取各种押金、保证金、担保金等费用。

第二十九条 园区根据实际需求,逐步建立双电源,保障企业用电。除不可抗力情况确需停电,须提前24小时通知园区及企业。园区企业有新增用水、用电、增容、安装等要求的,自来水、电力部门要实行一对一服务,对提出水、电申请的,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第十章项目引进激励政策

第三十条 对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商协会、中介组织和个人(国家公职人员除外)给予奖励(在项目竣工正常投产或运营后):引进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以上并形成等值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款)的生产型项目落户的,按外来投资实际到位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引进电子商务类实际到位资金5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款)、现代物流类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款)、其他服务型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款)的按外来投资实际到位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营500强、央企、上市公司、行业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另行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根据上述规定所获得的招商中介奖励金,其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得奖者自行申报缴纳。

第三十一条 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引进配套企业。对龙头企业新引进配套企业的,按其引进配套企业所缴纳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20%的额度,连续三年奖励龙头企业;给予配套企业连续3年按其所缴纳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30%的额度奖励。

第三十二条 鼓励乡镇引进企业或项目落户县工业园区,从投产之日起,县政府连续三年按企业实缴税收县级留成部分的60%的标准奖励给乡镇。

第三十三条 奖励对象的认定:凡介绍投资者到我县辖区内投资落地项目成功并且经过认定后统一的团体、单位和个人(我县国家机关及在职公职人员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奖励对象的认定应当符合以下程序:

(一)填写中介登记表:中介者凭其有效证件及推介项目(中介项目)或引介客商的有关材料到县招商引资主管部门填写“项目中介登记表”。

(二)我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负责对“项目中介登记表”进行审核,情况属实后给予盖章,确认其中介资格。

(三)经过登记审核的中介项目,经审批办理工商注册并在我县税务机关登记后,由投资业主及项目受益地主管部门出具中介者在项目引进过程中所起作用的证明材料。

(四)中介者必须对引介的投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促进,直至项目在规定缴资期限内建成投产。

(五)中介费的申领:中介引进的项目动工后,中介者凭审核的“项目中介登记表”、项目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项目证明材料、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等项材料,经我县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审核出具兑现进度方案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予以兑付。

   

第十一章服务保障政策

第三十五条 对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县政务中心设立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审批,限时办结。

第三十六条 园区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县级相关单位到园区企业检查,必须经县优化办备案、登记,并经分管园区县级领导书面同意。到企业参观、考察、调研,必须经过工业园书面同意,否则企业有权拒绝。

第三十七条 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会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委、县政府分管开放型经济的县领导为召集人,集中会审研究全县招商引资事宜。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本政策措施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县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县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企业或机构。若被扶持(奖励)企业违反承诺,将追回已发放的扶持(奖励)资金。

第三十九条 对投资额大、带动力强、集聚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另行商定支持措施。重大产业项目为实际投资额除土地外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此前签订过正式投资协议,协议中有具体条款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以已签订的协议为准;协议中无具体规定的以及今后签订的投资协议,优惠政策执行一律以本规定为准。同一项目同一内容符合省市县多项优惠政策时,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只享受最优政策。

附件:1.江永县招商引资工作流程

2.江永县招商引资项目会审联席会议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010日印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江永县招商引资工作流程

为提高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效率,规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程序,特制订本工作流程。

一、招商项目对接。各招商小分队、单位接洽项目后,先期与投资方进行洽谈,对投资方进行初步了解,负责投资方来我县的考察接待工作,并及时向县投促中心备案,提供投资方简介、项目投资计划书等基础资料,完成第一步对接工作。

二、招商项目初审。县投促中心根据各招商小分队、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线索和资料,会同相关业务单位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后,对项目进一步对接洽谈, 根据我县产业布局及准入条件对项目进行评估,确认可行后报县级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并组织六人以内的招商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报县委书记、县长阅示。完成第二步对接工作

三、招商项目会审。项目经县委书记、县长同意后,由县招商引资项目会审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会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项目的准入、产业布局、效益评估、环境影响、选址、用地面积、土地性质、规划、立项、投资意向书等进行全面会审并签字确认,形成会议纪要。县投促中心将会审意见反馈给投资方,完成第三步对接工作。

四、县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及初定合同经各成员单位、职能单位会签后向县政府常务会报送,完成第四步对接。

五、县政府常务会议根据县招商引资项目会审联席会议会审结果,对项目进行研究审定。此阶段,投资方应及时提供项目可研报告和公司上年度财务报表等资料

六、招商项目签约。项目完成以上程序后,双方就正式合同进一步协商,双方同意后签订正式合同书。完成第六步对接工作。

   七、招商项目落地。项目合同签订后,县委、县政府确定项目联系领导和实施单位,成立项目指挥部,县招商引资项目会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推动招商项目尽快落地,确保项目按合同约定期限内开门及竣工投产。

附件二

江永县招商引资项目会审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招商引资项目审核机制,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推进,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江永县招商引资项目会审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对我县招商引资项目进行集中会审研究,并对审核结果进行通报;研究解决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由县委分管开放型经济的县领导为召集人,县纪委监察局、县科工信局、县工业集中区、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县司法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永明集团、县自来水公司、县电力公司、县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

县招商引资项目会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与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开放办”)合署办公,主要负责收集整理小分队报送的项目并提前2个工作日以上送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每月会审时间,承担联席会议会务和成员单位日常联络工作;编发有关工作信息和简报通报;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其他日常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或至少每两月召开1次,每个季度对招商引资情况进行通报。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或委托县开放办召集。各成员单位原则上每月向联席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四、职责分工

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检查招商引资所分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情况,对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监察招商引资活动中的党纪、政纪及其他相关事宜。

县科工信局:负责审核招商引资项目是否符合我县产业布局要求或战略新兴产业项目要求。

县投促中心:负责开展具体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对接洽谈工作,负责项目拟定、签定合同,负责项目促成落地后的跟踪服务和其他相关事宜。

县工业集中区:负责对落户园区的项目进行审核,确定项目是否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政策,能否落地;对落户园区项目选址提出意见;对落户园区的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解答、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事宜。

县发改局: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立项等工作,并对招商引资项目立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解答、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事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土地选址意见、土地性质、用地指标等工作;对项目用地报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解答、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事宜。

县住建局:负责审核招商引资项目是否符合城乡统一规划、相关的专业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对招商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规划和建设许可等事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管理、服务及其他相关事宜。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负责审核确定招商引资项目是否符合环评要求;对招商引资项目环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解答、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事宜。

县财政局:负责审查招商引资项目是否符合我县财政优惠政策;负责审定招商引资项目财税相关事宜。

县永明集团:负责对落户我县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相关业务问题进行研究解答、跟踪服务。

县司法局:负责审查招商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县的相关政策;负责审定招商引资合同及其他相关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江永县税务局:负责组织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的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负责对招商引资项目税收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审查招商引资项目税收的返还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县的相关政策;负责审定招商引资项目税收及其他相关事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查招商引资项目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登记注册、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负责协调督促相关审批许可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分工依法对商事主体加强监管及其他相关事宜。

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对招商引资项目的用水审查工作。对招商引资项目用水规划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县消防大队:负责审查招商引资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的消防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负责对招商引资项目中的消防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县电力局、县电力公司:负责对招商引资项目的用电审查工作。对招商引资项目用电规划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联席会议人员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会的,应事先向召集人请假,经批准后由被委托人参加会议,请假缺席人和被委托人一并承担参加会议的相关责任。未经批准缺席会议的,予以通报批评,每次扣减单位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总分0.1分。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前两天将会审资料准备好,送至各单位提前研究,各成员单位召

集局班子成员开会讨论,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盖章,在会前或者会中提交给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职责。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予以追责。

各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并报县招商引资项目会审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