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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4-01143 分类:
发文机关: 江永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4-15
名称: 关于遴选2024年“国培计划”江永县本级统筹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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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4年“国培计划”江永县本级统筹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 2024-04-15 09:03
  • 来源: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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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4年“国培计划”江永县本级统筹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2024年“国培计划”江永县本级统筹项目承接单位遴选工作,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市县)的通知》(湘财预〔2023〕399号)和省市教师培训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项目设置

2024年“国培计划”江永县本级统筹项目设置了农村骨干教师分层分类培训、骨干校园长提升研修两大类2个项目,具体见项目设置计划表(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近三年承担过省级以上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高等院校、教育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同时应具有丰富教师培训经验,较强的学科研究优势和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较好的培训环境与条件设施。

2.实施项目所涉及的信息系统应符合《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健全安全监测机制,规范数据收集、存储传输、使用处理、开放共享等数据活动,相应证明材料作为申报书附件一并提供。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教育局发布2024年“国培计划”江永县本级统筹项目及有关要求。申报单位应当明确统筹管理部门和负责人,领导与协调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申报、材料提交、实施监测以及经费管理等工作。按照既定的申报流程,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并提交所有申报材料,此次申报征集时段为2024年4月15日至4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专家组对各申报单位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

3.专家评审。组建评审专家组,依据评审标准(附件2),评审专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逐项打分。综合评议组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管。

4.综合评议。综合评议组合议评审情况,报教育局审定。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线下培训承办单位

1)资质证明及有关材料,含3年内已经完成的任意一个培训项目的完整资料(通知、方案、培训手册、培训成果等)。

2)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2.网络研修平台

自行装订提交有关材料。

五、其他事项

1.项目培训结束后,各承接单位应在20天内提交报账材料。如遇特殊事项需提交有关工作说明,经具体工作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处理。

2.2024年“国培计划”江永县本级统筹项目原则上10月底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教育局教师培训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3.申报单位需提交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2217:00前邮寄或送达至江永县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训管理室。同时,将附件3和附件4的电子档压缩打包(文件命名为子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格式为Word或PDF文档),发送至邮箱jyjspxgls@163.com;联系电话:0746-5722502江永县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训管理室);邮寄地址:江永县行政大楼1015室

附件:

附件1-4

 1.2024年“国培计划”本级统筹项目设置计划表

 2.2024年“国培计划”本级统筹项目承接单位申报资质和评审标准

 3.2024年“国培计划”项目申报书

 4.2024年“国培计划”本级统筹项目承接单位申报汇总表


                                江永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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