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50003/2025-01103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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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关于“永州市能源消费结构问题突出”问题
验收销号公示
一、问题表述及来源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永州市能源消费结构问题突出,2023年永州市规模以上工业原煤消费总量占全市能源消费74.6%,电力消费总量占比12.63%,天然气消费总量占比不到1%。中心城区推进“煤改气”、“煤改电”进度滞后。建设公共充电桩15个。
二、整改目标
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占比,中心城区推进“煤改气”“煤改电”进度加快,达到省规划指标要求。建设公共充电桩15个。
三、验收标准
(一)加强用气宣传,加快管网建设。
(二)加快能源结构,推进能源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完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支持风电光伏项目的开发和应用。加快县城管道天然气项目建设。
(三)完成公共充电桩15个建设任务。
(四)有序推进存量烤烟房实施“煤改电”,新建的烤烟房采用全电烤烟技术;推进中心城区餐饮业、学校等厨房实施煤改电或气改造。
(五)县域(含产业开发区)新引进的企业使用的能源要求100%使用电能;督促存量使用燃煤锅炉、煤加热工业企业开展煤改电改造,提升工业企业用能中的电能占比。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用气宣传,加快管网建设。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城管局通过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信访举报件等多种渠道,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并统一反馈给县城管局,督促其深入基层一线,主动与社区居民、燃气企业工作人员沟通交流,倾听群众意见与诉求。今年以来,发放燃气安全宣传资料2700余份,完成新建燃气主管道建设1.1公里,以强有力监督确保群众用上“安全气”“放心气”。
(二)加快能源结构,推进能源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完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支持风电光伏项目的开发和应用。加快县城管道天然气项目建设。
1.风电项目基本情况。江永县风电项目在“十三五”期间建设的风电项目有江永县黄甲岭风电项目、江永县龙田风电项目、江永县上江圩风电项目、江永县竹塘岭风电项目、江永县铜山岭一期、江永县铜山岭二期、江永县松柏风电项目、江永县燕子山风电项目等8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44.75万千瓦。江永县“十四五”风电项目有江永县松柏风电二期工程、江永县水美塘风电场、江永县江美塘风电场、江永县江美塘二期工程、江永县黄甲岭二期工程、江永县富素风电场、江永月岩二期、江永县白马上江圩二期、江永县山井湾(河源)风电项目、江永县两江口风电项目、江永县清塘风电项目、江永县南风坳风电项目等12个,总装机容量104.6万千瓦。光伏项目有上江圩镇光伏项目二期、江永县上江圩锦江片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江永县松柏乡大同富素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江永县松柏乡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和江永县松柏光伏项目等6个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68万千瓦。2024年年发电量18亿度电。税收1.2亿元。
2.燃气基本情况。截至目前江永县瑞华燃气公司完成了天然气供气管道中压管道21.4768公里,已基本覆盖全县城;一期项目60m³的LNG储罐2台,设计储气能力7.2万方(气态),日供气规模60000m³/天。具备向5万户居民和企业供气的条件。江永县瑞华燃气公司已与海南瑞华能源有限公司签订LNG库容租赁合同30万m³。目前江永县已通气小区60多个小区,居民用户3400多户,每年用气量200万m³,远期项目计划是4个100m³的LNG储罐。
(三)完成公共充电桩15个建设任务。截至目前我县今年建设公共充电桩已完成26个,其中廉政公园10个,陈家街停车场10个,市民广场5个,粗石江1个。并通电运行。
(四)有序推进存量烤烟房实施“煤改电”,新建的烤烟房采用全电烤烟技术;推进中心城区餐饮业、学校等厨房实施煤改电或气改造。
1.实施烤烟房“煤改电”工程:积极推进烤烟实施原煤替代工程,因地制宜推进烤烟企业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落实技改资金,应用全电智能烤烟及空气能热泵等设备,提升烤烟品质和降低原煤能耗。建设二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采用生物质替代原煤,减少污染物排放。计划到2030年,县域烤烟房按计划逐步完成实施原煤替代。
2.推进中心城区餐饮学校煤改气、煤改电: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全面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LNG储配站、LPG应急储配库建设,扩大燃气管网规模,重点发展民用、公共建筑和商业用气,县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配套建设燃气管道。江永县瑞华燃气有限公司正在报建二期四台储备罐的建设,用于满足供应工业园区一期二期三期的用气需求,和将来工业园区招商企业的用气需求。
(五)县域(含产业开发区)新引进的企业使用的能源要求100%使用电能;督促存量使用燃煤锅炉、煤加热工业企业开展煤改电改造,提升工业企业用能中的电能占比。
1.严格新引进企业用能标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鼓励企业采用煤炭替代方案,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能耗需达到国内同类型先进水平。县域(含产业开发区)新引进的企业使用的能源要求100%使用电能,从源头控制煤炭消费。
2.推动存量企业煤改电改造:积极引导建材、化工、有色矿冶、烤烟等企业采用减煤降碳、节能高效技改措施。督促存量使用燃煤锅炉、煤加热工业企业开展煤改电改造,提升工业企业用能中的电能占比。国能(江永)新能源有限公司、江永昌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已获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为工业企业清洁能源替代提供保障。
五、现场核查情况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和《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永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江永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等文件要求,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文件资料梳理汇编成台账,销号资料基本齐全。
六、验收销号结论及下阶段工作建议
经核查组现场核查、查阅台账资料、讨论研究,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永州市能源消费结构问题突出”问题整改已完成、目标已达到、整改措施已落实,原则同意销号。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2日
受理部门: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46-5722831
联系地址:江永县潇浦镇千家峒路27号行政中心大楼二楼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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