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50003/2025-0106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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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江永发改〔2025〕43号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发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江永县潇浦镇、上江圩镇、桃川镇、兰溪瑶族乡、松柏瑶族乡、源口瑶族乡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预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76〕号、《江永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江永财联〔2021〕9号等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任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67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实施地点(自然村组及起止点):白塔脚村安置点、松柏社区安置点、勾蓝瑶村安置点、邑口村安置点、源口社区安置点和清溪村安置点。
建设任务(规模):安装安防监控约260个。
乡村振兴资金:34万元。
绩效目标:解决各安置点安防监控问题。
二、服务设施建设
实施地点(自然村组及起止点):龙田村安置点
建设任务(规模):房屋补漏约2000㎡。
乡村振兴资金:28万元。
绩效目标:解决安置点住房漏水渗水问题。
三、公益性岗位补助
实施地点(自然村组及起止点):工业园村集中安置点。
建设任务(规模):公共服务岗位。
乡村振兴资金:5万元。
绩效目标:解决安置点环境卫生状况。
附件:江永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