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21日全市治理“三超三驾”工作会议精神,吸取湘潭9.22、无锡10.10事故的教训,根据《关于开展平板车辆违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永治超办[2019]31号)文件精神,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11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平板车辆违法改装( 又称“百吨王”)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5日,县公安交警大队和县交通运输局是平板车辆违法改装整治的执法主体,要向平板车辆违法改装车主、驾驶员、改装厂家开展好相关法律法规、改装车辆危害性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的宣讲工作,让他们充分认识平板车辆违法改装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得到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督促车主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恢复车辆原状。在开展宣传的同时,要按照要求对平板车违法改装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为下一步整治行动掌握详实的信息。宣传期间充分利用本县现有新媒体LED显示屏流动播放治超宣传标语,在朱家湾治超站及货运车辆停放点发放宣传单,利用公路执法检测车进行巡回宣传,治超站及乡镇悬挂治超宣传横幅,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覆盖。(江永县治超办、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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