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十四五”期间的殡葬改革工作,推动生态文明殡葬,树立殡葬新风,保护自然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火化工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强制法》《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2022年修订版)《湖南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行动方案》《永州市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江永县殡葬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江永政办发〔2024〕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30天。
江永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0746-5727906
江永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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