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永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六项举措》文件的起草说明
县人民政府:
《江永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六项举措》文件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拟提交县人民政府审签。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依据及必要性: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永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七项举措>》(永政办发[2024]10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措施。
2.相关部门研究情况:9月4日,我局征求了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监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意见,各单位结合职责权限和相关法律政策,提出了两点意见,我局采纳了县教育局和县市监局的建议对文件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或书面意见附后)
2.部门审核情况:相关内容已经我局主要负责人荣永安、分管领导高璇以及股室负责人何燕华审核把关,确认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局对该文件的准确性、规范性负责。
3.分管领导审核情况:8月13日,我局向县级分管领导何德波县长汇报了文件内容,同意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按相关要求落实。
4.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情况:9月13日,我局进行了公平竞争自查,并到市监局进行了复核。9月25日,县司法局对《江永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六项举措》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表、审查意见附后)
我局承诺严格按照文件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盖公章)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