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永县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划定的征求意见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防治秸秆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等问题,同时兼顾农业生产实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的规定,计划发布《江永县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划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的时间为30天。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0746-572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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