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在2023年高考、学考和中考期间加强考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
治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对2023年全县高考、学考、中考组考工作风险排查,防范和化解组考各环节风险点,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应考环境,确保今年全县高考、学考、中考工作平稳有序实施,制定本通告。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永州市人民政府6月2日发布的《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2023年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加强考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通告》,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江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在2023年高考、学考和中考期间加强考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内容。通告内容征求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意见,均无异议,经司法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文件主要内容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学考)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对加强对考点学校周边环境实行综合治理。
四、新老政策差异
新的要求相比较其他县市区和往年做法,疫情防控实行“乙类乙管”常态化措施,通告没有单独列出防控要求条款。
江永县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