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整体水平,更好支撑和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需求,全力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制度性壁垒,持续推动营商环境迭代升级,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与获得感,打响我县营商环境品牌,提升整体发展形象,努力将营商环境打造成为江永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惠及子孙后代的“金饭碗”,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重点任务
根据《湖南省2025年营商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永州市2025年大抓环境“三张清单”》,结合我县自身发展实际,形成了《江永县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见附件)。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扣营商环境监测指标要求,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靶向破解企业全生命周期堵点痛点,系统推进制度创新,切实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以创新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域提升,形成以点带面的良性发展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紧盯目标、整体推进,构建全县联动、一体推进的“一盘棋”工作格局,确保优化营商环境见行见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并明确专人负责。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统揽作用,做好各项任务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堵点。责任单位要全面落实主责主业,主动担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突出典型引领。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原创性、差异化探索,推出一批切合需求、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努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典型。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典型案例推广力度,对经过实践检验、获得市场主体广泛认可的改革措施,及时提炼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江永经验”。
附件:江永县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江永县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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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任务 |
责任单位(第一位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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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进入退出 |
1.市场准入 |
(1)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不得设置显性、隐性壁垒,或者限制经营主体自由迁移、退出。 |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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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开办 |
(2)提高企业开办效率与规范程度。企业设立登记办理自收到申请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登记、作出不予受理或退回补正的决定(签章环节不计入时限)。持续深化企业登记注册规范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登记注册服务水平。 |
县市场监管局、江永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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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化市场准入退出。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鼓励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特色产业园区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开办企业代办服务。对“个转企”采用“直接变更”方式办理登记,推进变更事项一站式办理,对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实现自动填表、自动生成,线下即来即办、线上一日办结。聚焦“受理提速、案例培育、审理优化”三大攻坚方向提升企业退出处理效能。 |
县市场监管局、江永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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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取经营场所 |
(4)规范办理建筑许可审批服务。强化工程审批管理系统应用,推动受理审批事项数占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总数的比率稳步提升。严格规范审批流程,杜绝逾期审批、线下审批、多次退件及多次暂停审批等现象发生。加大对出借资质(挂靠)、违法违规发包、转包及分包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查处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杜绝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未竣工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新增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性项目出现。 |
县住建局、江永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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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行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整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人防工程设计审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等审批手续,集成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关联事项高效办理,加强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优化线上线下服务,实现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集成高效办理。 |
县住建局、县数据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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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拿地即开工”改革。持续优化“拿地即开工”改革,开展“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探索诚信企业“容缺受理+智能审批”全流程服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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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质效升级。进一步拓宽和细化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应用范围,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阶段数字化归档验收,使用“分阶段预验收”功能对各阶段归集的数字档案进行检查,使用“分阶段预验收”功能对各阶段归集的数字档案进行检查,通过“一键归档”验收功能实现联合验收的智能化、便捷化审批。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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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分期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机制。对已基本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阶段数字化归档验收;扩宽和细化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应用范围,将分三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细化为“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地基基础与地下室、±0.000以上、室外附属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五阶段办理优化流程,建设单位可根据施工进展顺序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对办理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对已基本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分期竣工验收。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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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动产登记智慧审批。依托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开展线上登记业务,整合不动产登记、税务、交易等部门窗口,统一平台受理,实现信息一次采集、业务协同办理。根据《永州市中心城区地下车位(库)产权登记工作方案》,探索开展江永县城区地下停车位(库)发证。进一步深化“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等改革,持续建立不动产登记诚信体系,常态化开展非公证继承转移登记,完善不动产“同城通办”改革,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构建多层次、多维度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实现更多登记类型“全程网办”、全天“不打烊”服务。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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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日(农村不动产登记业务除外)以内,严格依照标准全面公示涵盖69项不动产登记类型的办事指南,实际业务办理中严禁违规设置办理环节或收取资料。抵押+预告登记等业务网上办理率达到40%以上,线上开展查解封业务,并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全流程线上办理。及时完成部省登记疑难问题化解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并反馈部省查核任务。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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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土地管理质量指数。强化地籍数据库建设与应用,确保地籍与登记数据库同步并互联互通,规范地籍调查成果,严格成果质量审核。及时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并未在用地审批等工作中有效应用。按照要求及时汇交宅基地地籍数据库,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二轮延包摸底、调查和登记,完成林权登记成果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开展“一地多证”问题分析。提升登记数据接入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及时整改部省通报的数据质量问题,开展全量数据汇交,全库数据比对差异率低于15%。加强与税务、公安、财政、法院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推进教育入学、企业破产信息核查、申请公租房等“高效办成一件事”不动产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全面落实登记费减免政策,不得违规收费。 |
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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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获得电力 |
(12)提升获得电力服务便利度。进一步压缩办电环节和申报资料,严格落实用电报装“零投资”“三零”服务政策,确保政策执行无偏差、全覆盖,强化办电时限管控,杜绝办电时限超期现象发生,切实保障用户快速、便捷用电。 |
国网江永县供电公司、江永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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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提升供电可靠性。进一步压减用户停电时长,全力推动用户平均停电时长、停电时长同比下降率在全省范围内达到领先水平。落实砍青除障工作,有效规避因树木等障碍物对保供电工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落实电力设施保护、线缆附挂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并查处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违规用电等行为。 |
国网江永县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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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严格执行分类销售电价政策,合理推广分布式光伏,运用峰谷分时、基本电费计收方式等电价政策综合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园区推广光伏发电+储能,推进园区企业“团购电”。对储能、绿电企业给予政策支持,鼓励绿色能源企业研发升级。 |
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国网江永县供电公司、江永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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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加强电网建设。严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充分理由推翻原已审定站址或路径等协议、未及时受理完成电网项目的用地预审、林业、生态红线等报批手续和用地交付、未按计划完成配套设施立项和建设、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电网项目现场阻工,导致项目核准/开工/投产推迟3个月及以上的情况发生。 |
国网江永县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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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获得用水用气 |
(16)提升用水用气便利度。用水报装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办理,用气报装事项按要求及时办结,装表通水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
县水利局、县城管局、江永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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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推行“水气联合报装一件事”改革。整合报装业务为“一表申请、联合踏勘、并联审批、协同接入”全流程服务,线上线下同步设立统一受理窗口和平台,填写一份联合报装申请表,有外线工程的压缩审批时限至3个工作日办结。通过部门协同和企业联动降低用户办事成本,实现“一次办、少跑动”,提升项目落地效率。推广智慧化服务,利用微信小程序、官网等智能终端完善业务办理功能。尝试对接支付宝或微信开发联合缴费页面,实现线上联合缴费功能。 |
县城管局、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数据局、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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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提高用水用气规范度。及时查处获得用水、获得用气过程中违法违规收费等经营行为,为营造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实支撑。 |
县水利局、县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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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优化燃气服务。按照网格化管家便民服务模式,划分社区网格范围,设立用气“管家”,设置用户体验官,实行二次回访制度,提供上门维修、投诉处理等专业高效服务。 |
县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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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提升供水供气安全可靠性。按要求定期开展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并及时在湖南省供水水质在线监控系统填报水质检测数据。按期整改供水供气安全隐患,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建立GIS系统和SCADA系统,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气瓶全流程配送管理系统,及时完成“带病运行”燃气管道年度改造任务。 |
县水利局、县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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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提高用水用气满意率。提高供水供气服务质量,实现市政公用服务平台用水用气满意率达100%。 |
县水利局、县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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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注销 |
(22)提升注销登记准时率和合规性。企业注销登记自受理申请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登记流程、不予受理或退回补正的决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执行,切实保障企业注销登记工作规范、合规开展。用好经营主体注销网上一体化平台,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深入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 |
县市场监管局、江永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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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办理破产 |
(23)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收案数、受理率、执行移送破产审查数、执行移送破产审查裁定受理率、长期未结案件数达到合理区间,持续提升破产案件质量,加强破产队伍建设,破产审判创新案例达到1件以上。 |
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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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规范破产司法程序。明确破产程序中司法救助对象,严格规范审查申请司法救助的证明材料,规定监督与救济措施,通过司法救助手段对债务人、债权人及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必要保护的重要机制。深化破产府院联动,解决破产处置税务办理、不动产登记、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难题,推进企业破产和经营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创新实效突出案件达到1件以上。 |
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数据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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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素保障 |
8.劳动要素 |
(25)加强用工服务。全面提升就业服务质效,实施服务园区“帮工计划”,加大岗位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创新出台服务园区“帮工计划”10条措施,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帮助园区企业招工给予补贴支持,对企业自行招用技能人才 、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自主招工、市场化招工、职业院校输送员工、首次入园就业劳动者等依类别给予300-1000元/人的激励。实施稳岗拓岗优选计划,在全县范围内遴选1家就业友好型企业,按照稳定员工人数给予10-40万的奖补。通过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源,建设1个“青春π”求职加油站,实现与市“永就业”平台互联互通。2025年12月底之前在全县建设运营“就在身边”乐业小站5个,打造公益性家政零工市场,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招工信息。 |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江永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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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打造江永县劳动保障“一站式”维权中心。整合相关力量,集中受理、调解劳动纠纷案件,全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调解率达到65%以上,结案率90%以上。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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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技术要素 |
(27)创新创业活跃度。构建“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205家。建设民营企业技术、融资需求清单,科技成果待转清单。积极推动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实现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备案。抓好科技成果路演、科技成果供需对接会、投融资路演会等活动,加快推动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建设,力争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20亿元以上。 |
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政府办金融室、人民银行江永国库、县市场监管局、江永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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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资金要素 |
(28)积极推广无还本续贷。年度无还本续贷余额占比和增速、年内累计发放续贷额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江永县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基金规模逐年扩大,鼓励参股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基金,成立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分中心。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和工作专班,指导督促银行机构一体推进“无还本续贷”“小微企业融资降本”“普惠信贷尽职免责”等专项行动。 |
县政府办金融室、人民银行江永国库、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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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创新金融服务模式。贯彻落实《永州市金融支持产业联盟发展工作方案》,通过建立“一产业联盟一主办行”“1+N”主办制度,围绕16个产业联盟创新金融服务,持续推进科技人才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发展,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科创型企业贷款、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贷款的投放支持力度,确保全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保质保量。建设“政园银担”四位一体融资服务体系,依托湖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现银企需求智能匹配、授信额度线上测算、贷款担保“一站式”办理,确保中小微企业“无抵押信用贷”占比提升至25%以上。推动建立江永县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创新“潇湘财银贷”模式,持续推动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流水贷、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用推广力度,推动相关业务增量扩面。 |
县政府办金融室、人民银行江永国库、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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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有效破解融资难。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会,针对“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平台”里的客户放宽准入要求,进行差异化审批,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达到19.22%以上,各项贷款新增额高于全省平均贷款新增额。开发“科创贷”“成长贷”等产品,提供零抵押、低费率融资服务。设立“产业链金融服务站”,提供“订单贷”“专利贷”定制产品;推动“首贷户”拓展计划,降低融资门槛。打造“信易+乡村振兴贷”,有效破解农村地区融资难、融资贵等瓶颈问题,切实提升金融支农惠农服务效能。 |
县政府办金融室、人民银行江永国库、县数据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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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有效推广“政采贷”。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模式,采取由各金融机构与政府采购系统直联融资模式助企融资,助力中小企“政采贷”。 |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江永国库、政府办金融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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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降低融资成本。引导银行机构给予利率优惠、减免评估费等,根据银行机构净息差等因素,力争综合融资成本压降0.5个百分点以上,推动降低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成本。 |
县政府办金融室、人民银行江永国库、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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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环境 |
11.公平竞争 |
(33)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国家、省级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杜绝国家、省级公平竞争抽查、评估以及受理举报存在问题。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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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不正当竞争行为线索处置。建立不正当竞争行为投诉举报线索处置台账,确保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得到及时处置、及时回复、妥当处理与反馈,且无遗漏。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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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招标投标 |
(35)全面推行机器管招投标。“机器管招投标”项目应实行尽实行,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除涉密或另有规定外)、远程异地评标。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平台应用,建立全流程留痕闭环管理机制,对招投标活动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全面推广电子保函运用,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扩大信息公示范围,提高交易透明度。不得设置招投标隐性壁垒,禁止要求投标人仅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县行政监督部门应按规定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结果,并录入行政监督平台实行信用惩戒。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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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严格规范中介服务。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为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梳理发布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开展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坚持便民、就近和“谁委托、谁付费”原则,大力整治“官荐中介”“红顶中介”,以及将行政审批事项变相委托中介机构办理、出具虚假报告等中介乱象。建立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机制,评价结果每年向社会公布。 |
县数据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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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政府采购 |
(37)规范采购服务行为。出台《江永县采购人权责清单》,明确采购需求编制、履约验收等环节责任,规范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原则,细化预算编制并强化全流程管理,防范政府采购廉政风险。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针对大额、民生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围绕采购制度、政策功能、操作实务等内容强化采购人员专业能力。落实企业减负政策,明确采购文件中预付款比例与条件,简化供应商证明材料,优先采用电子保函替代保证金,降低企业参与成本。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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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加强智慧监管建设。规范使用永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及监管平台,强化智能监管预警能力,对政府采购交易各环节开展智能监控和实时预警,及时发现采购流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等行为,实现“红(中断流程)-黄(提示说明)-橙(事后分析)”分级预警。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将绩效目标嵌入采购需求,强化“成本-效益”评价结果应用,切实降低政府采购成本。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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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激发民企活力。加强中小企业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力度,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上述标准以上的项目(包括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工程)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预留40%以上的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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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涉企监管 |
(40)落实“扫码入企”制度。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推行“扫码入企、联码督查”全县全覆盖,行政检查单位入企必须通过扫描“湖南营商码”或登录“湘易办”APP进行检查登记,要求检查前扫码赋码、上传检查通知书和检查方案,检查后上传检查笔录(检查记录)和检查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以及被检查对象的评价和监督。 |
县司法局、县直各行政执法检查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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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执法信息全面公开。及时、规范发布行政检查主体公告;7月底前按要求公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含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并实施落实到位;9月底前制定并公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免罚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以及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县司法局、县直各行政执法检查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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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严格规范监管执法。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年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压减30%以上。建立江永法治护企“直通车”,有力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轻微不罚”和“首违不罚”制度,进一步拓展免罚事工清单范围,整治趋利性执法以及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过罚失当等行为。全面推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步送达”工作机制。 |
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局县直各行政执法检查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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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提升诉求办理质效。推广应用省优化营商环境平台、“湘易办”APP等投诉举报渠道,健全诉求受理、派单、办理、督办、回访、办结、通报、评价等全链条闭环工作体系。对于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事项,原则上办理时限自收到转办函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对于重大复杂事项,延期时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高经营主体诉求办理满意度、获得感。 |
县发改局、县数据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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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收集、问题纠治和案件查处;按时按要求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杜绝行政执法案卷出现严重问题。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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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严禁出现以下情形:工作不力被党中央、国务院或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约谈、问责;虚报、瞒报指标数据或伪造执法台账、档案等工作资料;本年度内引发重大负面舆情。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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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 |
(46)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护航”体系。建立“预审+快办”通道,针对高价值专利申请提供优先受理、快速审查服务,压缩授权周期30%以上。开展“知识产权入园惠企”专项行动,联合产业园区为企业提供侵权预警、维权指导、质押融资对接等“一站式”服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运用能力。 |
县市场监管局、江永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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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纳税 |
(47)退税业务办理。减免退税准期办结率、误收多缴退抵税、增值税留抵退税准期办结率均达到100%,一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长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一般注销流程准期率达到97%以上。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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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所得汇算清缴。自然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网办率达到90%。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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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诉求响应解决。12366热线接通率达到90%以上、人工服务平均等候时长压缩到3分钟以内,纳税服务投诉准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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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纳税服务感知。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服务满意度,纳税政务服务“好差评”中好评率达到95%以上。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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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国际贸易 |
(51)建设智慧绿色现代物流枢纽。配合市级打造拥有智慧云仓管理、运输协同管理等功能的“三网一图一伞”智慧物流信息共享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一单制”“一站式”高效率物流服务,降低货车往返空载率。 |
县科工局、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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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完善物流体系。打造县、乡(镇)、村三级(客货邮)物流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快递企业集中分拣中心,积极配合市级布局建设“铁公水”多式联运区域分拨配送中心,推进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开工建设县级寄递物流共配分拣中心和农村客货邮综合服务站建设,年内开工建设县级寄递物流共配分拣中心,建成农村客货邮综合服务站86个,行政村覆盖率达90%以上,争取创建农村客货邮示范县。 |
县交通运输局、县科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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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降低物流成本。加快冷链物流园建设运营,引进物流企业入园。深入实施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七大行动,通过产业融合创新、多式联运畅通、物流环境优化、枢纽经济提质、经营主体培育、数智物流赋能和国际通道拓展,推动全县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持续下降。 |
县科工局、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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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园区服务 |
(54)建立现代化、多元化的服务管理体系。实施“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重点在物业管理、企业开办、运营支持、政策咨询、人才服务、技术创新、市场拓展、金融服务、生活配套、安全管理等十个领域全方位服务企业。积极探索开展国企与民企合作模式,推动“五好”园区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
江永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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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纠纷化解 |
19.民商事纠纷解决效率 |
(55)立案服务。推广在线立案,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优先立案,缩短商事案件诉讼周期,涉企案件立案实现零投诉,诉讼费退费率达到全省合理区间。 |
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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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审判质效。上诉率、审限内结案率、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二审开庭率达到合理区间;有1例以上被列为正面典型案例或者有较好社会影响的案件。 |
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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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执行质效。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执行案款按时发放率、打击拒执立案率达到合理区间。 |
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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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元化解纠纷 |
(58)多元化解情况。助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深化“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深化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先行调解成功率达到全省合理区间,充分发挥工商联调解组织的作用,通过商会调解成功的案件数量20个以上,商事纠纷解决创新突出实效1例,同时完善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把好项目准入关,推动矛盾源头化解。在园区设立江永法治护企“直通车”工作站,开展源头调解、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通过到纠纷发生地就地审理等方式,提高纠纷执行前化解率。 |
县人民法院、江永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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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用建设 |
21.信用信息 |
(59)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要求信息自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实现合规率达到100%,迟报率、瞒报率均为0%。 |
县数据局、江永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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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信用应用 |
(60)信用融资。运用“湘信贷”平台为企业提供融资信用服务,有效实名认证100%;水电燃气费缴纳数据按月、季度进行全量归集情况;运用“湘信贷”平台获得融资企业数与企业总数的比值不得低于10%。 |
江永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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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探索开展“信用+调解”应用试点。促进合同履约完成,构建合同履约全流程监管闭环。将承诺履约情况纳入信用主体诚信记录,切实提升合同履约率。 |
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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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加强信用服务和应用。积极与各相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开展磋商合作,实现“信用+乡村振兴贷”、“湘信贷”平台全流程线上放款等场景应用。完善公共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规范开展信用评价,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实现1个信用场景应用获得国家或省级观摩活动奖励,或被国家部委、省直单位书面表扬推介。 |
县数据局、人民银行江永国库、政府办金融室、江永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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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政务诚信 |
(63)规范违约失信行为。确保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园区管理机构及所属国有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及时处理“信用中国(湖南)”平台的政务违约失信投诉,对达成的协议按期履行到位。 |
县数据局、江永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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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按照省政府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要求,完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监测的本地区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任务,做到企业账款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清零。对全县“涉党政机关拖欠企业账款执行案件”摸底建账,推动已生效判决存量案件三年内清零,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 |
县科工局、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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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政府合同履约智能化管理。探索依托现有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府合同履约智能化管理,动态监控付款进度、办结时间等关键节点数据。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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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清退企业押金、保证金。聚焦涉企押金、保证金未及时退还突出问题,做好集中清退,力争实现全县涉企押金、保证金应退尽退、应返尽返。要巩固清退工作成果,出台关于规范涉企押金、保证金返还相关管理办法,明确收取标准、返还时限、专户管理等要求。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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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用修复 |
(67)除市场监管以外的信用修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受到行政处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数量与辖区内所有企业数量的比值低于5%。 |
县数据局、江永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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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市场监管信用修复。依法依规按《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信用修复,杜绝发生因未依法修复引起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决定或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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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服务效能 |
25.优化政务服务 |
(69)抓好“高效办成一件事”。已上线的重点事项,要求县级全覆盖,年度综合线上办件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按要求完成“办事指南准确规范”“线下‘只进一门’”“咨询投诉12345热线‘一线应答”“一件事有办件”等工作要求;避免发生被国、省通报批评的负面舆情。 |
县数据局、县直各政务服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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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全面用好“湘易办”。按省市要求将更多应用场景接入“湘易办”,实现成本降低与效率提升、服务能力增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达到90%以上。安排人员每日登录“湘易办”永州专区,检查各应用场景运行情况,确保服务可用性。通过模拟办理、体验打卡等方式提升专区活跃度,开展“湘易办”走流程活动。在各政务大厅设立“湘易办”推广专区,配备专职引导员。对秒批秒办、帮代办、市民随手拍、教资办理等高频服务,优先引导群众通过“湘易办”办理。 |
县数据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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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
县数据局、县直各政务服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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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模式。通过江永县政务服务旗舰店“极简审批模块”“智能体检系统”,以“机器预审+人工核验”模式,实现智能体检、驾驶证件换发、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证、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普货车辆道路运输证换发、巡游车辆道路运输证换发、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换发应用AI预审功能,压缩审批时间50%以上。 |
县数据局、县直各政务服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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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经营主体登记、登记档案查询、许可审批事项办理、年度报告报送和自主公示信息、电子商务经营者网上亮照等市场监管业务中的应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持续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互通共享应用,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准入、纳税、社保、金融、招投标等涉企高频服务领域应用。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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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加强政务大厅管理。严格落实县政务大厅各项管理制度,通过线上线下巡查、电话回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每月开展政务服务明星、优秀首席代表和红旗窗口的评选活动。加强业务培训,督促各单位开展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就现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开展“一把手窗口坐班日”,各入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指导窗口工作,亲身体验窗口坐班,对部分事项进行跟踪办理。 |
县数据局、县直各政务服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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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行政效能监督。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编发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差评”核实及时率和整改及时率达90%以上,建立“差评”个案追查与处置机制,杜绝“黄牌”“红牌”情况。 |
县数据局、县直各政务服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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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惠企政策落实 |
(76)惠企政策兑现。全面梳理整合科技创新、企业扶持、人才补贴等各类优惠政策,建立“标签化”管理的政策清单;构建“政策找人(企)”智能机制,配合市级开发惠企政策AI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政策精准匹配和“免申即享”;完善政策推送体系,安排专人对接部门更新政策,通过定期走访、建立微信群等方式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强基层宣传队伍建设,培训村支两委和驻村干部担任政策宣讲员,开展上门宣传解读;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帮扶解困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责任落实,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
县科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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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道路交通服务 |
(77)省养普通国省道优良路率。省养普通国省道PQI优良路率达到所在永州市2025年路况目标。 |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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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
(78)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推动民间投资总量、增速、“四上企业”中民营企业数量的增速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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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服务民营企业。建立政企交流常态化沟通机制,由县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定频次、定主题、定方案,原则上每月组织开展1-2次“政企交流主题日”活动。完善多层次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和问题解决机制,及时梳理各类问题,形成闭环管理。各乡镇加强日常调度,每月底前将当月活动情况上报县优化办。及时办结全国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民营企业诉求,杜绝违反《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情况发生。 |
县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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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营商环境诉求响应解决 |
(80)省营商环境平台交办件办理情况。按《湖南省营商环境诉求办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办结销号,重点督办件、重复办理件及时办结,杜绝经营主体再次投诉,往年跨年度件、未按规定时限反馈的情况存在。 |
县优化办 |








湘公网安备 431125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