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防办令〔2020〕3号
关于重申严禁一切公众聚集性活动的命令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省、市驻江永单位:
县防控办于2020年2月1日下发《关于严禁公众聚集性活动的命令》,在全县范围内严禁举办一切公众聚集性活动,但在走访中发现,仍存在打牌、打麻将、赌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对遏制疫情的扩散漫延十分不利。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防办令〔2020〕23号文件精神,现对严禁一切公众聚集性活动重申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县防控办《关于严禁公众聚集性活动的命令》精神,在全县范围内严禁举办一切公众聚集性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动员,对发现公众聚集性活动的实行有奖举报,并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具体奖励办法:凡举报一起公众聚集性活动,经公安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的,奖励举报人200元,奖金由县财政拨付,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发放。举报电话:12345。
三、各相关部门要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县文明办要加强宣传倡导;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违规聚众行为。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因聚集性活动导致疫情扩散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要严格追究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对国家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令相关单位一律先免职,再问责,同时追究单位相关领导责任。
江永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