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江永县发改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江永县发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江永县发改局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派驻发改局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欧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股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整改工作督导检查,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四个方面20条问题,结合单位实际,针对问题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责任,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所分管股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一是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健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整改协调推进会,落实整改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股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股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局党组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目标完成,全力推动发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三是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案促改”等有机结合。以整改促素养提升、促执纪问责,以素养提升促履责到位、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落实改进。2023年全年按照中心组学习六个环节执行要求,完成中心组7次集体学习,并于该年2月17日,组织发改局党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024年4月,严格按《2024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的通知要求,制定江永县发展改革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遵照开展发改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024年全年完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二是强化高质量发展质效。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指标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由去年的63项增加至90项指标。高质量绩效评价工作专班采取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总结的调度方式,对全部指标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指标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指导相关单位优化调整攻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建议。2023年度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指标排名全市前三的有23项,指标总得分排名全市第二。2024年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由去年的90项缩减至64项指标,高质量工作专班迅速对64项指标进行指标分解、监测、分析、研判。2025年1月,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两次带领考核办同志到各重点单位调度指标完成情况。我县2024年高质量发展指标全市排名相对靠前。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治理论、网络舆情处置的相关知识,提升全媒体时代领导干部网络舆情应对能力。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确保在发生网络舆情时能够迅速反应、有效应对。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参加2024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干部培训班,深入学习提升网信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党组班子履责。根据《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内容。每季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每年度向上级党委报告。2024年4次召开党组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12月向县委汇报年度工作情况。三是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完善建立《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及应对预案》,完善舆情监测与处理团队建设,第一时间发现处置涉及本单位的各类舆情。2024年共处置网络舆情交办件75件,其中信访交办件13件,网络问政交办函22件,12345政府热线40件。回复率和办结率均达到100%。四是强化批评教育。对在县委还未下文就讨论班子成员蒋某职级晋升成功的小道消息的黄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杜绝再发生类似情况。
3.项目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项目申报能力,缩短工作差距。加强项目申报政策研判能力,积极做好与相关部门对接,2023年,我局组织省咨询公司到我县开展“三类”项目谋划培训会,印发“三类”项目申报政策书150册,分发到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经办股室;2024年,共召开3次项目谋划调研座谈会,指导部门设计好项目建设内容。2024年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共通过项目2个,其中汽车东站EPC项目发行债券0.78亿元;2024年10月,我县组织水利局申报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2025年中央预算内专项,已再次申报大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金需求9114万元,现已到国家发改委审核,待意见反馈。二是切实提高项目储备动能。一方面成立全县长期持续开展项目谋划的工作专班,由常务副县长牵头,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具体推进,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切实提高项目部门主动性,现已储备2025年“三类”拟争资项目108个,总投资101亿元,资金需求共计55.58亿元。其中,国债项目22个,资金需求8.86亿元;中央预算内项目49个,资金需求18.27亿元;专项债项目37个,资金需求28.45亿元。另一方面由县财政局出台激励机制,按照要求,对完成任务基数的单位给予奖励,按照超额完成部分的5%予以奖励,100万元封顶,用于弥补工作经费,其中2023年奖励经费合计1001万元,县财政拟对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交通运输局等17家单位分别安排奖励。三是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将“十四五”期间有资金来源、资金闭合的建设项目,纳入“十五五”规划中进行实施。将严把项目审核关,对项目名称、资金构成、项目成熟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加快“十五五”重大项目库建设。2024年7月,我县组织召开“十五五”工作启动会议及基本思路编制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议,已初步确定“十五五”规划产业发展方向、基本思路框架、项目储备等工作,现已储备“十五五”规划拟实施项目166个,总投资542.4亿元。四是加强项目统筹推进。因项目未立项或未取得上级相关部门批复、资金支持,2022年有20个项目、2023年有28个项目未开工建设,导致年度投资完成率不理想。针对未建设的项目,在来年项目铺排时,确认还无法立项、无法取得批复的一律取消列入重点项目(如麒麟湖女书康养小镇项目、农民伯伯产业园、老建筑公司地块开发项目等),待项目成熟后才重新列入(如利田片区里百头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江永县职业中专学校扩建等项目),对获得立项又取得批复和上级资金支持的项目继续列入建设。2022年未建设项目20个,经论证取消项目建设8个,重新列入2023年-2025年正在建设的项目有9个,目前完成建设3个。2023年未建设项目28个,取消项目建设14个,重新列入2024年-2025年正在建设的项目有14个。由县住保中心2020年立项的永阳路片区项目,2021年初申报计划,省住建厅通过后开始实施,2024年通过竣工验收。住建局家属房住宅小区项目于2021年4月立项完成,2021年初申报计划,省住建厅通过后开始实施,于2024年通过竣工验收。
4.统筹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力争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增长。在2024年初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入统培育计划,将任务分到各部门,每个月动态调度业主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加强项目入统数量。2024全年共完成项目入统40个,2023年固定投资增速达9.5%,增速在全市排名第2;2024年,在经济下行阶段,我县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增速达2.9%,增速预计在全市排名前6。二是切实提高民间投资占比。在项目入统前、报数前与县统计局对接好,严把项目类属关,加大民间投资占比,权衡国有控股与民间投资比重,切实提高民间企业数量占比,为全年民间占比提供有利支持。2023年民间投资占比达72%,2024年预计民间投资占比达85%,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占比在全市预计排名前3。三是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加强与园区、科工局对接,在招商引资方面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入统,从源头上增加项目投资,并加强与县统计局对接好,严把项目类属关,将项目类别尽量往高新技术企业上靠,切实提高年度投资占比额度。2024年,在库高新技术产业项目2个,全年投资完成1.74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2.8%,同比增长0.4%。预计全年完成1.74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2.8%,同比增长1%。四是加强部门沟通。加强与各部门配合交流,做到有资金来源的项目应统尽统。2024年以来,我县共完成有资金来源项目入统,共入统项目27个,总投资20.58亿元,现已完成投资9.58亿元。五是严格项目纳入机制。选好项目,铺排项目时,对不符合当前产业、土地、环评等政策和有关规划的项目,无资金来源无法启动的项目,投资额度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列入市重点及集中开工;将入统列为项目引进的必备条件,协调园区在引进项目时,明确年度投资及当年要进行固定资产入统列入合同。2024年,收集县重点项目98个,取消纳入39个,铺排59个,2025年收集县重点78个,取消36个,目前准备纳入42个。六是加强入统调度。2024年以来截至当前,我县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统项目27个,总投资20.58亿元,现已完成投资9.58亿元。
5.履行招投标领域监管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培训。2024年7月中旬,县发改局对工业园及公路养护中心下达工作提示函,2024年9月14日对交通、水利、住建、农业农村、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杜绝出现未批先建问题。二是配齐监管力量。根据市司法局下发《关于组织换证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4人,合格3人,目前暂未发证,待执法资格证书下发后,进行内部协调,确保招投标及标后监督工作执法人员充足。三是加强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因省推行无忧系统,减轻企业负担,我局招投标标后检查调整为每年7月、12月各检查一次。7月份联合交通、住建、水利等行业部门对江永县公安局上江圩派出所建设等12个项目进行了标后检查。12月份,我局抽取了江永县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等20个项目进行了招投标活动专项检查,除8个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未成功,无资金来源,未进行招投标也未开工建设外,其余项目招投标情况正常。目前两次检查均未发现问题。四是依法依规落实变更程序。工程变更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实施”的原则,由项目建设单位事先提出变更方案,按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报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能进行。2024年6月至12月,对江永县古宅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3个项目进行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批,均由业主方提出变更方案,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发改部门审核后,呈县级领导审批后,才予以变更。
6.价格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价格认定政策学习。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湖南省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全面开展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湘价认综〔2019〕6号)、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全面开展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成效评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同时对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进行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综合业务平台操作水平。2024年完成价格认定业务37件中,全部实行网上申请办理,申请率达100%,做到了“业务上网 数据入库”的工作目标。二是制定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江永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3-2025年)》,按程序报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审定,2024年12月30日在市发改委参加永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级验收会审,初步评定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为合格。三是按规进行民办学校成本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实施〈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细则》、《湖南省定价目录》、《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307号)等文件,制定江永县金海明礼学校小学、初中生均教育培养、住宿成本监审报告和永州市金海明礼高级中学生均教育培养、住宿成本监审报告。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广泛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于2024年7月24日报请县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制定江永县金海明礼学校、永州市金海明礼高级中学等2所民办中小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
7.推进能源建设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协调我县充电桩建设工作。2024年6月5日协调县政府办组织召开全县充电桩建设专题工作会议。截至2025年1月,桃花源小区已建成充电桩15桩30枪,金龙公园在建10桩20枪,目前已完成充电桩基础建设和变压器安装工作,计划在2025年4月建成投产。二是深谋十五五能源规划。7月12日召开江永县管道燃气调研会,江永县天然气供气管道中压管道长21.4768公里,已基本覆盖全县城;60m³LNG储罐2个,设计储气能力7.2万方(气态),日供气规模60000m³/天。具备向5万户居民和企业供气的条件。江永县瑞华燃气公司已与海南瑞华能源有限公司签订LNG库容租赁合同85万方。计划将县储气能力建设项目申报纳入到十五五能源规划重大项目中,拟定规模为建初期能力90万方,建设15个储气罐,每个罐储气能力为6万方,概算总投资3亿元,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0亩。三是加强能源风光资源摸底。2024年6月,邀请长沙市规划设计院对我县风光资源的排查,摸清存量与底数,强化风光项目的规划布局。2024年6月3日,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江永县新能源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专家评审会,会议审阅规划材料、听取编制单位对规划成果的汇报并咨询相关问题。2024年9月3日,县发改局发函《关于征求<江永县新能源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送审成果)意见的函》给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目前编制能源规划方案已审核通过,待报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
8.对下属企业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审查监管。已成立联合审查组,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为联合组成员。于2024年第三季度开始对县粮食购销公司进行一次财务检查,对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不合理开支,将予以及时指出纠正。2024年10月,经联合审查组进行粮食购销公司财务检查,12月完成2024年第四季度财务检查,均无不合理开支情况存在。二是约谈追回款项,严肃问责处理。2021年6月县粮食购销公司违规报销的洗脚费用1000元,已在2021年涉粮巡察整改时按要求退回财政,并已对粮食购销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某开展了约谈谈话。同时,2021年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结合其他问题,分别给予粮食购销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某撤职处分,对副总经理欧某、张某及出纳周某记大过处分,对会计肖某给予记过处分。三是大额资金使用上会。2024年7月至今,该购销公司共有两笔超1万元的支出向县发改局做了报备,并经上会讨论决定。四是处置承租事项。粮食局院内37套住房2024年8月开始由公司承租,截止当前共租赁13套,公司与租户分别签订了租房合同,租金汇入公司账户。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9.为民服务意识树立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严管物资专项专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积极发放救灾物资,2024年前的救灾物资已于年前十天发放,共发放了棉被210床,食用油500桶。同时严格遵守救灾物资专项管理要求,无救灾物资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形存在。二是提升服务办理效能。2024年10月28日,经与松柏乡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沟通对接咨询,邓某、欧阳某两户脱贫户的不动产登记证需按照一般农户建房手续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较高,目前,邓某、欧阳某两户不愿意按正常程序办理。下一步,县发改局将积极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办证事宜,督促松柏乡政府做通邓某、欧阳某两户配合办好不动产证的工作。三是核实追回违规收费。已核实项目监理费收费情况,存在未退还的一笔37225元费用,但通过各方查找无法联系到向杨某、朱某、郑某、何某四人。针对需此笔收费退还,因石漠化资金根据纪委要求已全部冻结,2024年12月12日经沟通纪委确定,由纪委提供收款账户退回款项。2025年1月3日,发改局已将此笔账目费用退至纪委提供的账户。
10.自主实施项目问题多。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项目审批人员法律意识。通过组织项目审批人员学习行政执法的通用法律知识和发改相关专业法规知识,于2024年9月25日根据市司法局下发《关于组织换证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参考人员4人通过3人,使项目审批人员认识到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增强法治观念。二是严格遵守项目变更有关规定。严格按项目申报内容进行项目施工,将上八桥桥梁加固纠正为新建上八桥。2024年10月,已由中群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上八桥设计工图。2025年3月25日新建桥梁主体已完工,其他还在扫尾推进,预计今年4月底全部完工。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4年7月24日,县发改局党组会研究建立完善《江永县发改局“三重一大”事项领导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督促好单位各类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上会集体研究讨论,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三重一大”的相关事项均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并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四是依法依规合理拨付款项。严格按照相应项目设计方案、项目施工方案等有效的合法合规性文件,分期拨付项目款项资金,做到账目明晰、合法合规。
11.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人员、印章管理。2024年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停止出纳外聘,由单位正式人员承担出纳工作职能,并按要求加强财务印章的管理,杜绝一人保管财务印章的情况。二是加强救灾物资管理。严格遵守救灾物资采购有关制度规定,2022年以来的采购都通过政府采购网进行,均留有台账记录。发改局着力加强对救灾物资管理,开展每月一次救灾仓库物资的巡查,确保物资安全。三是依法依规执行招投标规定。2024年6月以来,共核准邀请招标项目36个,其中投资额度超过100万元的项目有10个,分别为:江永县千家峒景区游客中心装修配套项目、江永县公安局允山派出所整体搬迁提质改造项目、江永县原气象局院内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防火林道改造(农田段)工程、江永县女书研学基地改造工程、江永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的5个子项目。该10个项目均是有特殊工艺要求或需紧急建设的项目,分别向发改局提出邀请招标申请(书面申请已由分管的县级领导签字),经我局党组研究讨论后予以核准。四是落实执行调度会记。江永县香樟观邸建设项目于2019年拿地,按购地合同约定,合同签订之日后一个月就要交地给香樟观邸,至今二期土地未交付,2021年10月8日,住建局就《关于香樟观邸办证事项的会议纪要》召开党组会,会议明确执行《县药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调度会会议纪要》(中共江永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2021]年第15期)精神,同意待第二期土地开发启动时,一并征缴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2024年12月27日,县发改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学习江永县纪委监委下发的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强化警示教育。同时加强综合股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对各项补助及福利发放的造表要严格按实际情况进行把关。二是纠正错误,做好资金返退工作。追回及退还下乡补助、行车补助、差旅费、工会福利等存在的议违规发放的部分。2024年1月9日,已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将违规发放下乡补助、行车补助、超标准接待、超标准领取的差旅费用总计38900元退缴至纪委账户。三是强化工会经费等补助的管理。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会福利按缴纳会费人员明细予以发放,对下乡补助等同样按实际规定进行核审发放。2024年1月22日,已将未按规定缴纳工会款项17286.92元补缴至工会。四是完善工作制度。2024年7月24日,发改局党组上会讨论完善了《江永县发改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江永县发改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江永县发改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相关规章,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严肃追责问责违反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
13.财务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财会人员的学习培训,于2024年11月20日安排财会人员在县财政局参加全省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培训,提升处理财务业务的能力和专业水平及时清理应收款挂账,确保财务不出错。二是核销违规账户。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江永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江永财发〔2024〕29号)》文件有关规定核销违规开设的银行账户,截至11月30日,已完成核销两个违规账户(江永湘农村银行、江永农村商业银行),另外发改局工行结算户、建行账户、长沙银行江永支行账户三个账号目前在正常使用需求中。三是加强财务管理。每月对账后,将收到的租金及时缴入财政,2024年收到两笔租金共计106700元,均在20日内上缴财政。我局报县领导同意后于2024年2月以及9月两次发函致江永县园区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借支的公款及时催缴。目前还未收到还款,发改局已于2025年4月7日再次进行催还款。截至目前,两名干部职工各借支公款6000元均已归还单位账户。四是清查账目加强培训。清查2020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四批次租车、购买办公用品等的费用流向均为先垫付后报账,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不发生违规支付现象。
(三)聚焦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14.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2024年7月12日,组织召开发改局党组会,认真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发改局党组党建责任意识。二是强化党组责任。将党建工作列入全局2024年度工作计划,并在1月9日党组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24年以来均由党组书记或分管党建的领导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党组严格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三是做好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单位2025年度预算。四是党员负责党建工作。安排党建专干由在职党员担任,2023年至今党建专干由支部委员担任。
15.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2024年1月25日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使其认清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从而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随后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二是完善制度,严格工作开展。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并利用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学习,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工作,于2024年1月30日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进行了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共计22次谈心谈话,会中班子成员互相认真提出批评意见每人至少2条。制定了《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2024年度共开展主题党日12次,党内活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三是补齐相关资料。安排工作人员找齐2020年党员民主评议表等资料。四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近几年党内生活存在的相应问题,对相应支委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存在抄袭相互批评意见的党组成员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之后党建专干一直由支部委员担任。
16.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1月25日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班子及党员干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严格上会研讨。2024年7月24日,县发改局党组会研究建立完善《江永县发改局“三重一大”事项领导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督促好单位各类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上会集体研究讨论,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杜绝“一言堂”,杜绝个人私下背后决策;必须执行党组会集体研究做出的决定。2024年3月22日,发改局党组会研究我县重点项目事项,按照报送单位科学论证、年度投资额度达到500万、能实际开工形成工程量等条件确定出2024年市重点项目及县重点项目。2024年7月24日,党组会再次研究了2024年市重点项目、县重点项目有关半年考核的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决议通过备选置换2-3个项目,促进我县重点项目入统优化。三是落实党组责任。2024年7月24日,制定完善《江永县发改局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党组会议与会人员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2024年全年,发改局党组组织召开党组会18次,议题事项均经党组成员充分讨论再行决议。四是上会程序从严。按2024年7月24日完善通过的《江永县发改局党组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会议对上会议题进行逐项研究表决,表决实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2024全年,发改党组组织召开党组会18次,议题相关事项表决均坚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五是依规处理承租。严格落实2024年7月24日完善的《江永县发改局党组议事规则》文件要求,党组会议题须在会前充分酝酿,上会议题必须明确,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关于原粮食局办公楼16套住房承租签约事项,经由局分管粮食工作的领导深入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调研了解粮食局办公楼16套住房的有关情况,理顺相关关系,并于2024年12月底已依法依规按程序签订好房屋承租合同。六是追责问责。对多项大额开支、重大项目确定未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的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7.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县发改局组织加强学习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县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选人用人制度文件,提升正确选人用人的工作能力水平。7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讨论班子分工及股室负责人任命,并以党组名义行文发文。取消在党纪处分期内的有关该同志的错误任命,按粮食购销公司人事任免正规程序进行公司总经理的重新任命。二是合理任用干部。一是2024年6月我局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加强与编办对接,现已进行了股室合并,从原来的14个股室合并为8个股室(综合股、发展改革规划股、法规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股、国防动员股、价费管理股、粮食执法督查与物资储备股)。对2023年7月任命的3名同志担任三个股室负责人免除职务。二是已于6月召回在市发改委跟班学习人员,并继续从事粮食相关工作。三是按规强化岗位交流。强化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内设机构负责人按时交流的政策文件,以及干部任免的相关要求,配合推动按规适时交流。2024年7月24日召开发改局党组会,拟对相关未交流人员按照新调整8个股室负责人的任命进行交流。其中,涉及未交流的两位同志已按要求进行了交流。
1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7月12日,组织召开发改局党组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二是落实党组责任。党组全面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查找廉政风险和对重要岗位责任人开展谈话,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2025年1月15日,组织召开江永县石漠化项目实施相关案件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旨在以案促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部干教室领导到会指导。民主生活会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实效。同时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学习培训,切实加强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四是重新进行人员分工。2024年7月12日,组织召开发改局党组会,对选人用人及分工进行讨论研究决定,修订印发《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陈小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由两名班子成员分别分管党风廉政和财务工作。五是增强监督效能。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党组会召开均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参会指导监督,特别是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熟悉掌握发改业务范围,在理解掌握中寻找监督突破口;盯住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加强廉政谈话提醒,提升主动监督发现问题的能力;发挥日常监督“探头”作用,及时跟进掌握巡察整改进展,对巡察整改不力的情况开展追责问责。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9.巡察整改后续跟进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巡察整改学习。2024年7月12日,组织召开发改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文件精神,强化党组班子学习关于巡察整改的政治紧迫性,提升思想认识。二是跟进落实巡察整改。《关于下达2016年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中相关补助资金用于智慧旅游建设项目、勾蓝瑶寨景区游客中心装修项目、大湘西精品线路游客中心地勘费用。勾蓝瑶寨景区游客中心装修项目结算金额78.4605万元,已支付74.8167万元,余款3.6438万元已录单待财政国库支付。智慧旅游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无线网络覆盖及智慧旅游硬件更新工程,项目尚在优化提升未竣工验收,余款71.67882万元未达拨付条件。已录单未支付的部分,督促旅发中心继续对接财政尽快完成支付;同时督促旅发中心继续推进智慧旅游项目验收结算进度。三是石漠化专项资金闲置整改。江永县2021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相关人员杨某、黄某已经立案处理。根据2024年6月县纪委要求,我局所有未支付的工程款项(含2021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款187.72万元)已全部撤单,后续的资金追回及资金拨付问题,待纪委组织发改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会商统一意见之后再行处理。
20.巡察整改实效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遵照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2024年11月28日,县机关事务局及县财政局督查人员来发改督查空白函接待、公务接待超标、车辆运行维修加油台账情况,无不合规情况存在。二是研究整改提升。2024年7月12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真改实改,不留死角全面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储备执法力量。已调配拥有执法证的黄某同志到粮食执法督查与物资储备股,确保执法力量。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落实巡察整改是县发改局党组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发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讲政治守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5722831;电子邮箱:jyfgwjy@163.com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