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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永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2020-09-0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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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农委(现机构改革为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19年3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政治站位不高。

1.民主评议走过场。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开展自评和互评发言流于形式,走过场,不敢揭短亮丑,没有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江永组发[23]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联系具体人、具体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2.组织生活会不严肃。2018年半年组织生活会12名党员参加,只有2名党员有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缺10名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江永组发[23]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开展组织生活会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互相交流思想,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二是党支部认真研究制定会议方案,听取征求意见情况、审议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研究制定支部班子整改清单,党员对照个人思想和工作表现实际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有其他工作安排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向支部报告个人思想,补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支部对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议,查摆问题不具体、不深入的交回重新撰写。

(二)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三农部门”作用发挥不够。作为农业工作牵头部门对“三农”工作缺乏系统思考和研究,宏观指导,协调服务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对农技人才的培养,提高农业技术服务工作质量等问题缺乏谋划;“乡村振兴”工作虽然作了规划,但对结合本部门如何抓好落实的问题中,思路不清晰,存在观望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实际,制订“三农”工作的指导、服务、实施意见。发挥农业部门的牵头作用,强化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服务。二是组织相关技术队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三是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提升农业发展质量,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文明乡风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谨。决策前调查研究不够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科学的民主集中制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具体实用的民主监督制度和议事程序。二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会前多征求党组成员意见。

3.抓作风建设主动性不够。对单位职工日常管理不严格,对基层站所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font>领导小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使每名班子成员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三是修改、完善《江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严肃作风纪律提升工作执行力的通知》,并严格执行;四是每月由班子成员轮流带队,对农业农村局内部开展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分管财务领导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不严。未要求财务人员对各种涉农资金设置二级科目管理,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财务人员如何记帐指导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强化责任意识,执行财务计划,正确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资金规范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专项指标下达县财政农财后,及时下拨、使用,不能存放在财政存量资金中,下拨单位后全部项目资金设置二级科目账管理,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不自行调整和改变资金用途,不截留、不挪用和不挤占项目资金。出台了《江永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党的意识形态重视不够。

)未明确分管领导。只安排了一名主任科员负责宣传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旁落。二是树立人民既是意识形态建设的价值主体,又是实现其价值的实践主体的意识。筑牢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以立为本、立破并举,旗帜鲜明坚持真理,立场坚定批驳谬误。三是建立宣传队伍,不断巩固党的宣传思想阵地。班子成员分工时,确定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宣传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

)少数党员学习意识不强。抽查了个别党员的党员手册,缺少党课学习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支部主题当日活动开展自查,每一季度开展一次督查。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对没有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进行自学的党员进行谈心谈话,督促落实加以整改并作出说明,对拒不整改的报上级党组织进行党纪处分。

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1.对党建工作不重视。2018年农委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无会议记录,也未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责任人,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机构改革后,局党组严格执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成立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建室)负责党建日常工作。

2.存在党政领导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现象。党组会,委(局)务会会议未严格分开,会议记录不规范,如2014年9月启用的会议记录本记录到2017年,2017年,2018年的党组会议记录,都同时记录委(局)党组会和委(局)行政会议,以及全体干部职工会,委培生见面替等内容,且记录会议名称杂乱,内容零乱混淆。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决策程序,详实、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纪要,杜绝党政领导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现象。二是制定党组会议制度。杜绝党政领导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现象。

3.党建资料保管不善。不能及时提供机关支部2017年党支部手册,后经多方查找才提供给巡察组。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理顺职责。严格落实党建室工作责任,对党建工作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归档并交档案室保存。二是严肃追责。对资料整理保存不善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

4.支部手册填写不认真,不完整。查阅机关党支部手册,2018年10月30日党员大会纪实记录填写党员人数18人,农业委实际党员人数只有17人,且党员大会纪实记录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根据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完善支部手册填写、保管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规定。严格落实由支部书记书写记录保存制度,认真记录各种会议纪实,其他党员群众不得私自借阅,对查阅支部手册的党员群众进行登记。

5.对发展党员重视不够,2015年至2018年4月,县农业委党支部未发展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发展党员的指导,组织局机关党支部制定发展党员的规划,按照发展党员要求落实到位,积极培养发展党员。二是组织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与非党干部职工谈心,了解群众的思想状况,对有向党组织靠拢意识的群众,积极进行培养。三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按照党员发展要求,党支部对三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谈心谈话,积极培养

(二)原班子成员被免职后仍在分管原工作。2018年5月原党组成员被免职后,党组会未进行调整,原党组成员仍在分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干部任免的有关规定,提高局党组管理干部的政治意识。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按照干部任免要求研究原党组成员免职后,原党组成员不再分管工作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

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公务接待把关不严,接待函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函制度。二是办公室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三是由局领导对负有责任的办公室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二)涉农资金监管不力。对拨付资金使用,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救灾资金的分配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党组会根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及全县农业受灾整体情况和救灾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救灾资金;二是加强资金运行监管,对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美丽乡村建设等每一笔专项资金下拨后,及时安排相关人员下到资金使用单位,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

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2015年以来的各种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财政专项资金没有按规定设立二级明细科目专款管理,存在不同项目专项资金相互混淆,捆绑使用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管理项目资金,财政专项指标下达县财政农财后,及时下拨、使用,不存放在财政存量资金中,下拨单位后全部项目资金设置二级科目账专款管理,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不自行调整和改变资金用途,彻底改变过去不同项目专项资金相互混淆,捆绑使用的现象;二是出台了《江永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

1.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2015年以来的各种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财政专项资金没有按规定设立二级明细科目专款管理,存在不同项目专项资金相互混淆,捆绑使用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管理项目资金,财政专项指标下达县财政农财后,及时下拨、使用,不存放在财政存量资金中,下拨单位后全部项目资金设置二级科目账专款管理,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不自行调整和改变资金用途,彻底改变过去不同项目专项资金相互混淆,捆绑使用的现象;二是出台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2.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

整改情况:加强了项目资金的管理,凡项目资金安排使用,必经党组成员会集体研究决定。规范了项目资金的使用,单位成立了以党组成员为组长的项目资金监督组,不定期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凡发现股站室在项目资金使用上未专款专用的,轻者由监督组组长提醒谈话,限期改正,重者由党组书记进行约谈等,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现在,对上面下拨的每一笔项目资金,均按项目规定的用途,做到了专款专用,杜绝了项目资金挤占、挪作他用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农药采购未严格实行招投标。

2015年3月采购柑橘木虱农药100.05万元,未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标。

整改情况:强化农药采购程序,农药采购严格按《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知》(财农[2017]91号)规定执行,实行好招投标制度。

(四)农作物品种安全跟踪评价与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未按方案开展。2016年2017年每年以水稻品种展示示范和安全跟踪评价的名义,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助资金拨入专项资金46万元,两年共计92万元经费。资金拨入后,县农业委并没有按方案实施。结余资金76万元未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项目实施方案,逐项落实实施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规定范围支付项目资金,实行“专人、专户、专账、封闭运行”机制;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项目资金的透明度;二是落实项目资金责任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与项目使用计划的到位率、精准率,从而保障建设项目的有效推进;三是禁止非项目工作列支项目资金等一切超范围使用行为。

巡察整改工作方面

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彻底。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发现县农委2018年以来没有开展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并责成整改,11月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后,县农委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仍未整改到位,存在以下问题:①支部共有党员17名,10月份党员积分表只有13份,缺少4人积分表;②1-10月份党员积分表支部书记未签字;③8月份党员分类积分卡上17份党员积分表,有12份党支部未评分;④7月份的党员积分表党员个人签字大部分有代签现象;⑤1-10月份部分党员积分表上,记分员未签字。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江永县党员分类记实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江永组通〔2017〕16号)文件精神,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发放《江永县党员分类记实积分参考标准二》给党员进行测分自评,会后收集交由支委成员进行支部评分,再上报给支部书记审核签名,由支部委员对党员每季度综合得分情况折算并记录在《江永县党员分类记实积分卡》,由党建室负责整理装订保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真正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722551;举报邮箱jyxnywy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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