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产业开发区
生态环境管理2025年度
自
评
估
报
告
编制单位:江永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
一、园区概况
江永产业开发区位于江永县潇浦镇,系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工业集中区,园区代码S439103,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江永产业开发区前身为江永工业集中区,江永工业集中区前身为江永工业园,成立于2007年5月,2014年7月获批省级工业集中区,2021年7月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统一安排更名为江永产业开发区。江永产业开发区自成立以来已走过十几年发展历程,大体经历三个发展阶段,即江永工业园发展阶段(2007年—2014年7月)、江永工业集中区发展阶段(2014年7月至2021年7月)和江永产业开发区发展阶段(2021年7月至今)。园区的主导产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电子信息、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核准范围面积2.1277km2,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2020年6月30日完成,批复内容为《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永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批复文号湘环评函[2020]18号。2021年9月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江永产业开发区开展扩区前期工作的函》后组织扩区相关准备工作,2022年6月签订江永产业开发区调扩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咨询合同书》,目前正在组织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调区工作,待正式启动扩区工作即开展扩区规划环评编制并按程序报批。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园区2025年完成GDP19.44亿元(预计数,下同),同比增长1.5 %;工业总产值74.5亿元,同比增长8.2%;规模工业总产值70.35亿元,同比增长7.94%;规模工业增加值下降0.49%;完成规模工业实缴税收2.3亿元,同比增长45%。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9.09亿元,同比下降30.80%,工业研发投入34838万元,同比增长25.11%。
截止2025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60个,形成了以农副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以有色金属熔炼和压延加工为特色产业、以新一代电子信息为新兴产业的“一主一特一新”产业格局,成为江永县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工业经济的发展平台、推进城镇化的有效载体、县级财政的有力支撑。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6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58个(其中5个豁免)。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21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1个,一家正在试生产期间。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21个,本年度新增应急预案修编企业数量1个。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22个,其中重点管理的企业数量3个,简化管理企业数量4个,登记管理企业数量15个。园区内已投产企业存在部分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目前正在督促陆续申请办理中。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 190 t/a,氨氮 24 t/a,二氧化硫560 t/a,氮氧化物 422t/a,VOCs/t/a,其他/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2009年5月26日,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关于永州市江永工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09]110号),主要针对园区规划(2008~2020年)提出环保控制性要求。在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划实施过程中执行和采纳了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提出的优化调整要求和建议。
表1 江永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
规划环评落实情况 |
|||
|
序号 |
规划环评批复要求 |
批复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 |
|
1
|
1、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园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开发建设,处理好工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2、园区范围内的拆迁住户按已调整的规划统一安置在园区北面,园区内不得设置商品住宅用地。 |
现已开发区域严格按照规划环评产业定位、规划布局、用地要求等落实和开展,严格控制建设用地面积和防护距离管控。对于要求设置防护带和隔离带的地区均已设置防护带或隔离带。已开发区域企业布局与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开发区内未设置商品住宅用地。已开发区域未涉及拆迁安置。规划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较好。
|
已落实 |
|
2 |
严格执行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环保规划,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其排污浓度、总量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并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对园区已建项目进行清理,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手续;按政府承诺对江永县寿光矿业有限公司和江永县众力矿业有限公司限期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搬迁至园区三类工业用地,并完成产能调整和生产工艺技术改造,使之符合国家现行产业准入政策要求。 |
1、规划实施过程严格按照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保规划及各园区主导产业定位要求和准入制度引进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并强化日常监管,没有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其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并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特殊原因影响,上年度部分入园电子信息企业暂未及时完成“三同时”制度手续的办理,2025年内园区管委会安排专人督促办理到位。2、江永县寿光矿业有限公司和江永县众力矿业有限公司已在搬迁规定期限前破产关闭,未进入规划区内。规划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较好。 |
已落实 |
|
3 |
按雨污分流制度建设园区排水管网,加快污水处理厂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截污、排污管网必须与道路建设及区域开发同步进行,保障园区污水顺利进入污水集中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应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园区企业外排废水必须自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马河;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各企业单位废水必须进行处理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一类污染物必须在车间排口达标。 |
产业开发区已开发区域实现雨污分流和管网全覆盖。利田片区内所有企业的污水经园区污水主管道向北进入江永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放入马河,最终进入永明河。。江永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已于2018年12月环评批复(文号:永环评〔2018〕118号),2023年3完成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和联网上线,同步停止园区原有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与省市对接联网,该厂将作为企业的污水处理站,由其内部运行和管理。麒麟岩片区已建设标准厂房项目工程,进驻的在建工业项目和企业暂无生产污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永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永明河,目前麒麟岩片区已建成道路均建设了污水管网用于收集区域内引进企业、单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考虑该片区的长远发展,拟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及连接新建江永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拟将该片区的污水集中收集到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再进入江永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目前该项目可研已获批复、正在组织工程设计和预算工作,目前尚未建设。规划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较好。 |
已落实 |
|
4
|
工业园近期采用分散供热方式,园区宜对企业用煤统一调配,尽量保证低硫煤的供应;各企业自建的燃煤锅炉必须采用有效的脱硫除尘措施,确保外排烟气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工业园考虑远期集中供热的实施规划;在园区集中供热条件成熟时必须全面淘汰园区分散建设的燃煤锅炉。 |
1、产业开发区现生活能源为电能和瓶装液化石油气; 2、生产能源使用电能,锅炉燃料使用生物质燃料,杜绝燃煤锅炉用于生产;3、进行能源结构升级,推广使用集中供气,天然气站及管网工程已于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规划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较好。 |
已落实 |
|
5 |
工业园应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鉴于园区工业固废预期产生量较大,应建立合理的园区产业链结构,对冶金、建材企业同步引进,保证园区产生的固废能及时消纳,提高园区循环经济水平。 |
1、产业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已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2、工业固体废物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如农产品清洗沉淀污泥和下脚料及时运到农产品基地做肥料、锅炉用生物质燃料烧烬炉灰用作当地农肥等,不能综合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3、园区内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危废按要求暂存后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规划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较好。 |
已落实 |
|
6 |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好自然山体、水塘及自然景观;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工业园在建设前期应制定拆迁安置方案,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次生环境问题。 |
持续着力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开发建设过程中,各施工工地采取了设置围挡,喷雾降尘等措施。加强各种防护措施,没有水土流失现象。注重保留利用自然山体、水塘及自然景观与厂区建设美化、亮化的和谐统一。制定拆迁安置方案,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目前只涉及微量拆迁安置,县政府安排专班负责,没有次生环境问题。规划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较好。 |
已落实 |
|
7 |
园区要建立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注重加强环境监管组织建设和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强化日常监管,2022年5月根据省市园区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园区管委会环保监管机构统一整合为“开发建设与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局”,安排专人专管环保工作,加强应急指挥部等工作力量,健全环境应急组织机构,厘清环境应急职责,构建预防与预警机制,采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措施,规定预警与信息报送方式,明确应急响应和措施,建立健全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新一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于2022年12月通过省级专家评审、2023年4月完成省级备案(备案号:431125-2023-037-G);2025年按年度计划组织完成了应急演练。2025年园区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规划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较好。 |
已落实 |
|
8 |
园区污染总量控制指标: COD:190t/a,SO2:560t/a,As:0.3t/a,Cd:0.03t/a。 |
规划实施中废水量、COD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排放强度及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均较规划环评排放强度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原有一些冶炼等企业关闭或搬迁,目前入园企业大部分为农副食品加工、电子信息企业及配套仓储物流企业,污染物产生、排放量较少。同时注重指导并督促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改进生产工艺,使用电、燃气等清洁能源,清洁生产水平提高,从而减少各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2025年部分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年内新增企业部分处于建设期,故主要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总量都比较少。规划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较好。 |
已落实 |
严格规划环评要求落实年度自行监测计划,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上半年、下半年共2批次开展自行检测,涉及大气、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和噪声各项指标。2025年江永产业开发区所有监测内容均按照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进行监测,均已落实。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情况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坚持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安全,贯彻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文件的相关管控要求和相关产业规划、政策规定,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坚决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明确了凡不符合国家环保规定、高污染、高耗能的工业项目一律不引进,较好地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2025年内新入园项目都严格按照环评批复文件开工建设和生产。往年未及时完成环评审批手续的部分入园企业和项目,2025年开发区管委会已安排专人督促办理到位。
江永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情况、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管控措施见下表:
见下表:
表2 江永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情况一览表
|
管控类型 |
管控要求 |
落实情况 |
|
空间布局约束 |
(1.1)开发区引入项目应符合国家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严格限制不符合江水县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控要求的产业扩张。 (1.2)对于不符合开发区规划要求的企业(包括部分已停产的企业)予以整改、搬迁或退出。 区块二(利田片区): (1.3)为确保利田片区部已建的安置小区、学校、公租房的环境安全,利田片区南部规划二类工业用地原则上只引进涉进一步工业用地项目,不得引进气型污染排放为主的企业,对已入驻的涉二类工业项目不得在原址扩大排污规模。 (1.4)利田片区内不得设置商品住宅用地 |
(1.1)开发区2025年度新引入项目符合国家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且符合江永县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控要求的产业扩张。 (1.2)开发区内企业均符合园区规划。 (1.3)为确保利田片区已建的安置小区、学校、公租房的环境安全,利田片区南部原规划二类工业用地原则上只引进一类工业项目,园区未引进气型污染排放为主的企业,对已入驻的二类工业未在原址扩大排污规模。 (1.4)园区内未设置商品住宅用地。 |
|
污染物排放管束 |
(2.1)废水开发区实施雨污分流。污水管网建设完成、生产废水接管之前,相关与新建涉废水排放的企业不得投产(含试生产)。 区块一(麒麟岩片区) (2.1.1)加快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建成前废污水依托江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水明河。雨水就近自流排入水明河。 区块二(利田片区) (2.1.2)废污水经江水产生开发区5000吨/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马河。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园区应及时对利川片区北部地表水体河流年度进行清理,消除集中区北部地表水体底质不良景观影响及黑臭水体。雨水收集经直流排入马河。 (2.2)废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对园区重点排放企业的防控。园区内有色金属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新、改,扩建涉及VOCs排放项目,从原辅材料和工艺过程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 (2.3)固废: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危险固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加强日常环境监管。鉴于园区工业固废产量较大,应建立合理的园区产业链结构,保证园区产生的固废能及时消纳,提高园区循环经济水平。 |
(2.1)废水:园区已实施雨污分流。新建涉废水排放的企业投产(含试生产)前已完成污水管网建设与连接。 (2.1.1)已建设标准厂房项目工程,进驻的在建工业项目和企业暂无生产污水排放。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永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永明河,目前麒麟岩片区已建成道路建设了污水管网,收集区域内引进企业、单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考虑该片区的长远发展,拟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及连接新建江永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拟将该片区的污水集中收集到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再进入江永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目前该项目可研已获批复,目前尚未建设。麒麟岩片区已建道路同步建设了雨水管网,雨水由南向北沿雨水管网进入盘王大道(原环城南路)雨水管网,依托江永县城雨水管网进入外环境;开发区利田片区内雨水管网以永济亭公路为界分东、西两区,各区雨水主干管收集区内支管雨水。东、西两区雨水主干管分别由南向北,在永济亭公路义华花生公司对面汇集到无名小溪,最终向北排入马河。 (2.1.2)利田片区内所有企业的污水经园区污水主管道向北进入江永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放入马河,最终进入永明河。江永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已于2018年12月环评批复(文号:永环评〔2018〕118号),2023年3完成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和联网上线并正式投入使用,同步停止园区原有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与省市对接联网,该厂将作为企业的污水处理站,由其内部运行和管理。 (2.2)废气:园区加强了对园区重点排放企业的防控,进行了VOCS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推进工业VOCS综合治理,建立了VOCS排放清单信息库,建立完善一企一档管理制度。园区对有色金属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了定期排查,其排放污染物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新、改,扩建涉及VOCs排放项目,从原辅材料和工艺过程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并配套改进生产工艺。 (2.3)固废:产业开发区强化对工业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监管,已进行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不能综合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园区内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按要求暂存后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
|
环境风险防控 |
(3.1)开发区应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组织严格落实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防范乙醇、废油等环境风险物质泄露、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事故排放等导致污染物进入马河,威胁湿地公园水质。 (3.2)开发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案,并备案。 (3.3)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商住、学校、医疗、养老机构、人口密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企业;对各类涉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可行的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3.1)开发区已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2025年度已组织开展并落实《江永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加强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新一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完成备案工作(备案号:431125-2023-037-G)。对重点环境风险防控企业进行了监管和排查,强化了对环境风险物质泄漏、废水废气非正常排放、消防废水外排等环境风险的防控。(3.2)开发区督促各企业按环评要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 (3.3)园区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未引进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企业;对各类涉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督促相关企业已按照有关标准、规定采取措施,没有出现耕地造成污染的现象,对新入园的建设项目,将严格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包括对土壤环境影响等评价内容,提出防范土壤等各类污染的具体措施。 |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 (4.1.1)优化能源结构,推动园区天然气管网建设,集中供热条件成熟时必须全面淘汰园区分散建设的燃煤锅炉。 (4.1.2)积极应用动力传输中的节能技术,压缩空气系统节能技术,尽量选用节能机电设备,推行绿色建筑节能,着力推动商贸服务业节能,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区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4.1.3)到2025年,园区能源消费强度控制在0.0220吨标准煤/万元,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5013.59吨标准煤(当量值)以内 (4.2)水资源:到2025年,开发区指标应符合相应行政区域的管控要求,江水县用水总量目标为13492万m3,万元地区生产总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降低18.06%、8.87%。 (4.3)土地资源:重点保障工业用地等需求,新增建设用地要优先安排高新技术产业等建设项目,保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促进园区土地高质量利用;在详细规划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用地报批、土地出让、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全面推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引导指标和工业项目供地负面清单管理,园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达到250万元/亩,工业用地地均税收达到15万元/亩。 |
(4.1)能源: (4.1.1)开发区进行了能源结构升级,推广使用集中供气,天然气站及管网工程已于2021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全面淘汰园区分散建设的燃煤锅炉。 (4.1.2)园区持续推进动力传输中的节能技术、压缩空气系统节能技术,尽量选用了节能机电设备,推行绿色建筑节能,着力推动商贸服务业节能,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区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4.1.3)园区内天然气站及管网工程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发区综合能源消费指数在大大低于控制指标数。 (4.2)水资源:区内暂未出现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行业,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行业、单位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多个企业已实现生产用水循环使用。开发区2025年度用水总量在36万立方米左右,在园区供水总量控制范围内。 (4.3)土地资源:开发区强化集约用地,重点保障工业用地等需求,优先安排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保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促进园区土地高质量利用;年内实施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新入园的电子信息等项目均提供标准厂房,全面推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引导指标和工业项目供地负面清单管理,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用地项目均按投资强度、建设容积率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供地。 |
表3 江永产业开发区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管控措施一览表
|
序号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园区管控措施 |
|
1 |
麒麟岩片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管网有待完善。 |
麒麟岩片区已建设标准厂房项目工程,进驻的在建工业项目和企业暂无生产污水排放。该区已建道路同步建设了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雨水由南向北沿雨水管网进入盘王大道(原环城南路)雨水管网,依托江永县城雨水管网进入外环境,规划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永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永明河。该区已建成的标准厂房项目区内污水管网已建成,将收集区域内引进企业、单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考虑该片区的长远发展,拟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及连接新建江永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拟将该片区的污水集中收集到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再进入江永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目前该项目可研已获批复,目前尚未投产。 |
|
2 |
集中区紧邻湖南江永永明河国家湿地公园 |
园区对于入驻企业存在污染物排放,均安排在中部地区。加强环保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未在湖南江永永明河国家湿地公园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和擅自取土、取水、排污的现象出现。 |
由上表可知,2025年江永产业开发区在空间布局管控方面,继续优化规划布局,严格限制不符合江永县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控要求的产业扩张。在污染物排放管控方面,积极落实废水、废气和固废等“三废”管控要求,不断加强处理能力。在环境风险防控方面,按照2023年修编备案的《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到位,加强了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和应急管理;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已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并获得备案,并落实了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的要求;加强了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强化用地准入管理,严控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在资源开发效率方面,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区现有生活能源为电能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能源使用电能,锅炉燃料使用生物质燃料,杜绝燃煤锅炉用于生产;产业开发区进行了能源结构升级,推广使用集中供气,天然气站及管网工程已于2021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目前,园区主要在项目入园、企业选址、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工作推进等方面对照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应用,下一步将主要在规划布局、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固废规范化管理处置等方面继续大力推进。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1 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 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江永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5000m3/d,其中一期处理规模2500m3/d已于2023年3月底正式投入使用,实际处理规模约700 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调节池+细格栅+沉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A2/O+二沉池+混凝沉淀池+转盘过滤器+消毒设施处理,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99 %。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27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1841 m³/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60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 100%。无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2.286t/a,氨氮0.0609 t/a,总磷0.00471 t/a,其他因子(重金属等) 0 t/a。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 祥林铺镇桐溪尾村 ,水功能区划 III 类,监测达标率 100 %,超标因子 无 ,最大超标倍数 0 倍。
“双源”地下水监测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自评。产业开发区不属于“双源”地下水监测范围,无“双源”地下水监测。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 0 个,已完成整治 0 个,未开工的 0 个,修复中的 0 个。
(三)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27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 100 %,超标因子 0 ,最大超标倍数 0倍。根据2025年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可知,SO2、NO2、总悬浮颗粒物、PM10、PM2.5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表1中二级标准,总挥发性有机物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表D.1中浓度参考限值要求,与上一年度大气环境质量相比,持续保持优良天气态势,未出现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和恶化情况。
园区空气监测站建设情况:2020年12月完成建设小微站1座,监测点位科学、合理设置,监测点位于江永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办公室左侧标准厂房楼顶,监测频次为1 次/天(日均值),监测因子为PM2.5、PM10、SO2、NO2、O3、CO以及气象参数等,根据小微站联网系统数据,监测结果稳定为优。
(五)土壤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 0 个,已完成修复0 个,未开工修复的 0个,修复中的 0 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41个,产生量3570.88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310.25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3260.63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7个,产生量9.24t/a,其中,自行处置0 t/a,外委处置9.24t/a。园区暂未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处理设施。产业园区内不存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不存在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行为。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市级督查)投诉0件,已完成整改 0 件,完成率 0 %。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0 件,已完成整改0件,完成率 0 %。
(八)园区第三方治理情况
长期以来,为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开发区环保管理水平,有效推进开发区持续保持优质生态环境质量向好态势,园区管委会聘请了环保管家,为开发区发展提供环保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按照要求持续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2022年12月,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园区管委会与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江永产业开发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书》。在合同服务期间,环境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公司落实了《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各项要求;同时按照省市环保“一园一档”“一企一档”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照《园区“一园一档”内容及评分标准》,健全完善江永产业开发区及辖区企业环保管理档案资料整理汇总;2025年度,环保管家通过环保培训法律解读、协助园区推进环境信息平台的建设、优化与日常维护工作,同时协助园区建立健全环境档案信息调度机制与平台动态更新机制,协助园区开展工业固废收集、贮存、转运体系的规划、建设与运营监管工作。结合园区产业链循环化改造,协助园区加强工业固废在园区内外的综合利用;制定了《江永产业开发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江永县5G智慧云工业园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并于2022年完成建设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验收。
1、园区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基本情况
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在与江永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同后,立即成立江永产业开发区环保管家技术咨询部,定期或根据江永产业开发区需要到项目地驻点工作及远程指导。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环保管家技术咨询部组成详见下表。
表5 技术咨询部组成一览表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人数 |
办公形式 |
备注 |
|
项目技术员 |
巡查、环保培训指导、投诉处理、信用评级 |
1人 |
定期或根据江永产业开发区需要到项目地驻点工作及远程指导 |
本科以上学历环保相关专业从业人员 |
|
项目经理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人 |
3年以上经验环保相关专业从业人员 |
|
|
工程师 |
环保技术咨询、项目工作指导 |
1人 |
拥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或高级职称、10年以上环保从业经验 |
表6 园区2025年度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
服务单位 基本情况 |
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刘诗芳 |
|
单位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福元中路66号美丽新世界小区第三幢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刘诗芳 18973152867(经本人同意公示) |
|
委托服务期限 |
2025.1.1-2025.12.31 |
|
服务内容 |
1、协助园区编制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 2、开展入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 3、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和环境质量在线监测装置建设方案制定。 4、提供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方案咨询。 5、协助园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6、开展环保培训宣传。 7、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 8、其它。 |
2、第三方服务年度总结报告中提出的须整改问题情况
表7 园区现有环境问题调查及整改意见表
|
序号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
1 |
部分入园企业、项目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排污许可、应急预案等手续办理 |
按照分类管理、分批办理、分期整改的思路,强力督促入园企业、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各种证照手续办理,确保所有企业应办尽办、能办早办、不漏一家,确保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尤其要严守住新引招商项目环保进入门槛,从开端和源头全力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不出现环境影响应急事件。 |
立行立改,稳步推进,长期坚持 |
3、市县环保部门提出的问题情况
2025年度,在市县环保部门巡查过程中无对园区给予通报考核的情况。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县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发区上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要求,锚定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抓规划、强平台、推项目、顺机制、优环境,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区内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保持优良态势。
1、全力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江永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始终将生态环保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通过强化日常监管与宣传教育培训,狠抓隐患排查整治、证照手续办理等关键环节,强力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开发区生态环境综合质量持续稳定向好,2025 年度产业开发区未发生任何突发环境事件及生态破坏事件。
2、全力把控项目环境准入。全力把控项目环境准入关口,坚持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紧扣“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结合各级产业规划和政策规定,从严审核入园项目环境准入条件,对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坚决禁止规划建设,明确不引进不符合国家环保规定、高污染高耗能的工业项目,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新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持续加大环保 “三同时” 制度执行力度,切实提升建设项目 “三同时” 执行率,对入园企业严格落实 “先环评、后建设” 工作流程,2025 年内新入园项目均严格按照环评批复文件开工建设和生产;针对往年部分未及时完成环评审批手续的入园企业及项目,开发区管委会在 2025 年已安排专人督促,确保相关手续全部办理到位。此外,积极支持并配合县生态环境部门,强化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污染事件等各类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3、全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党工委、管委会始终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战略,加快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采取各项措施强力推进江永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规模2500吨/日)已于2023年3月完成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和联网上线并正式投入使用。注重微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加强空气监测微站管理并确保正常运行使用,保障产业开发区大气污染状况的监测和质量。对大气排放重点企业废气排口开展在线监测,确保企业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实现废气实时监管、达标排放。加强江永县5G智慧云工业园建设项目以及园区环保监管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确保园区生态环保监管基本实现了智慧化、数据化管理。
4、全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一是督促辖区内企业签订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通过完善制度、压实责任逐级下达污染防治等目标任务,构建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抓巩固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聘请环保管家,常态化为企业开展环保管理指导、业务技能培训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切实提升企业主及广大员工的环保意识与法治观念;三是加大生态环保宣传推介力度,依托电子屏、条幅、喇叭广播、宣传栏及微信、QQ 等线上线下渠道,以多样化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 6000 余份、张挂条幅320余条次、出动宣传车近 60 天次,积极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理念,充分调动辖区企业和广大群众参与污染防治的主动性,着力营造“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 的良好社会氛围。
5、全力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持续落实燃煤锅炉禁用和淘汰措施。对辖区内2018年以来已禁用锅炉燃煤改为生物质燃料和用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的企业加强巡查和监督,对新入园企业一律禁用锅炉燃煤,确保源头治理。切实加强产业园区内工业炉窑、锅炉和涉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VOCS排放的管理和监督,并形成管控台账,确保相关设备、设施有效运行,各种废气有效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全面推进清洁能源工程各项措施落实。加强建筑扬尘污染整治,所有工程项目一律实行绿色施工。强化垃圾、道路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巡检巡查制度,安排专门工作力量定时不定时上路巡查,严肃清查渣土遗撒和建筑垃圾乱倾乱倒问题。督促环卫承包公司进一步落实环卫保洁机制,加大区内垃圾散点和卫生死角的巡查和清运力度,坚持对各主次干道和厂区、居住小区进行精细化保洁,降低城区扬尘。在特护期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等特别防护期加大道路冲洗力度和频率。强化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扬尘管控。对投入使用的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常态化检查,督促其重点落实对裸露的搅拌楼和骨料堆场进行了封装等管控措施。
6、全力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注重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开发区管委会生态环保监管机构,按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及省级备案(备案号:431125-2023-037-G)要求组织开展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年度应急演练,同时督促企业按照计划加强突发环境事件演练。管委会机关应急物资库及污水处理厂按照规定配备较为齐全的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督促企业配备与自身需求相应的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切实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健全了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明确园区管委会机关及企业环境风险管控责任到人,落实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在园区环境管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平台,通过不断探索环境应急指挥一体化、智慧化,稳步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产业园区作为践行“三新四高”战略的承载地和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主阵地,必须全面准确把握和落实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努力应对实现园区“环境美”与“经济强”并驾齐驱的艰难挑战。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项目业主未及时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应急预案备案等手续;二是部分企业受市场竞争力较弱等因素影响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对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到位,在环保工作的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投入有所减少,存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力量配备不足的情况;三是部分企业虽能按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却未建立完善的检测、考核与监督制度,尚未真正形成 “自证守法” 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着力责任落实。以本次年度环境管理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环保法规要求和政策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强化责任体系建设,细化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做到园区领导班子靠前指挥、全员上阵,包企包案、一包到底,全面落实生态环保措施。一是积极主动和协调配合各方力量,全力推进开发区扩区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扩区工作后加快推进扩区规划环评编制审批工作,夯实园区规划环保管理基础。二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与服务,对新入园企业从签约之日起进行持续跟踪服务,保证新入园企业严格实行“先环评、后建设”的工作流程;充分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及时完成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全力督促企业全面做好排污许可申请/登记等工作;进一步督促落实好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稳步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三是持续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服务工作,用好用活环保管家技术力量,督促和指导企业健全完善环保管理机制,对企业在生产、治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专业性、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将各项环保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地。并进一步强化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以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为重点,通过合理利用网络化、信息化平台与传播手段创新宣传方式手段,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信息公开,积极引导辖区企业和群众不断提高环保意识,动员各方力量齐心协力参与生态园区建设。
2、强化措施落实。开发区管委会将持续加强园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一方面加大环保专业队伍建设力度,通过针对性强化现有工作人员环保专业知识培训、积极引进专业人才等方式,确保环保监管力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另一方面抓实抓细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完善污染防控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建立环保监督管理档案,理顺日常监管体制机制,通过常态化督导检查强力督促辖区企业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同时,定期对企业污染防治措施开展巡查检查,指导协助企业做好 “三废” 日常运行管理并规范建立台账,重点强化危险废物贮存与管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控目标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此外,主动加强与县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警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凝聚监管执法合力,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环境管理服务的同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动园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优质向好。
江永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15日








湘公网安备 431125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