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问题
验收销号意见
一、问题表述及来源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湖南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以高耗能为主的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
二、整改目标
逐步调整能源结构,加快高耗能产业结构调整,完成省定目标,并持续改善。
三、验收标准
(一)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有序推动“煤改生物质”“煤改气”,推进清洁替代燃料发展。到2025年底,全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左右,新能源占比逐步提高,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左右,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
(二)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大规模高质量发展,健全清洁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系统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逐年提高非水 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到2025年,全县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30万千瓦。
(三)严把项目准入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禁不符合节能审查等政策要求的项目上马。
(四)推动节能降碳。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行动,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积极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传统产业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五)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壮大数字、新能源、大健康等新兴产业,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十四五”期间,全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果,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消费量逐步降低,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进一步提高,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市下达任务,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江永县纳入“十三五”、“十四五”风电建设计划的风电项目共有18个,现已全部并网的项目有15个,装机容量108.25万千瓦,2024年年发电量18亿度电。我县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大规模高质量发展,健全清洁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系统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逐年提高非水 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
(三)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把项目准入关。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审批环节,严禁不符合节能审查等政策要求的项目上马。
(四)推动节能降碳。2025年3月21日,我局收到市发改委节能降碳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草案申报项目的通知,为做好节能降碳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我局立即组织各单位进行了申报,经筛选推荐“江永县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为节能降碳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该项目总投资12622.3万元,需求资金1800万元。
(五)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实施积极的惠企政策,大力引进和培育壮大数字、新能源、大健康等新兴产业,鼓励企业转型,力争为企业提供国家、省市县等政府补贴、融资、贷款,缓解企业转型的资金压力。
五、现场核查情况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和《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永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江永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等文件要求,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文件资料梳理汇编成台账,销号资料基本齐全。
六、验收销号结论及下阶段工作建议
经核查组现场核查、查阅台账资料、讨论研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湖南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目标已达到、整改措施已落实,原则同意销号。
3江永县关于 “湖南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问题验收销号意见(6)(1)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1月2日
受理部门: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18942097606(经本人同意可以公开)
联系地址:江永县潇浦镇千家峒路27号行政中心大楼二楼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